你说婚前男方买房,首付他们给,名字写的男方名字,那结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后男方要求女方一同还贷款,但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这样做值得吗?


男方婚前付首付,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男方个人财产。

女方婚后和男方一起生活,还的贷款不论是谁挣的钱还的,都是夫妻共同挣的钱还的,所以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有女方的一半。

还有房产的增值部分(这个需要按比例来算,不是简单的加减)的一半,也是女方的。

没有什么值不值得的,你觉得值得就值得,你觉得不值得,就算男方房子加你名字,当本儿写上按份共有各50%,你想要更多的话,还是会觉得不值得。

从经济角度来说,谁出钱多,谁占有房子分额大,没毛病啊。

一般首付是3成,如果女方想在房子上多占有份额,有3个办法。第一,婚前男方买房时,自己也出一些首付,最好是一半。第二,婚内争取和男方共同还清房贷,这样女方占有的房子比例也会增加。当然,第三个办法最好,就是自己婚前也买一套房。


您好!

我是环沪新房问老陈的老陈!

婚前男方首付,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男方支付房产按揭款,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支付。

所以,如果需要出售房产变现,女方享有房产增值收益的一半和按揭贷款总额的一半。

如果男方愿意做出让步,首付款也是可以分一半给女方!

新婚姻法已经执行,决定财产的归属更清晰,老陈只不过提前知道而已!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您!


房子婚前购买的一般属于婚前财产,首付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领取结婚证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不幸离婚 ,可以对贷款部分,产生的增值要求划分。

也就是说如果房子买的时候100w,首付30w,那么70W这个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进行夫妻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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