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付的继续住下去还是会被赶出去?贷款还需要继续还?


我刷抖音看到的说农民工不聪明。

包工头说,工资现结是300/天,年底结是400/天。农民工都要现结。

这一天损失100块啊。

蛋壳用户为了一天省不到8块钱,把自己陷进去了。

还是对社会主义的资本家认识不够深刻。

南通(南阳,指正)的烂尾楼,维权代表以诈骗罪被抓进去了。业主集资盖好的楼面临涨价。

说难听点,一年的房租能干点啥。有多少人交了全款买房,毛都没看见。


我不认为,政府有多冤枉。蛋壳这种模式,风险巨大。你怎么批准他融资呢?如果不准他在国内融资,爆了也就是个瑞幸咖啡啊。蛋壳开始玩的时候,我这种文盲都能看出风险,你们监管看不到?你可以在微众银行放贷的时候,强迫蛋壳当担保人啊。蛋壳把风险转移到租户身上,你不动如山。现在出来擦屁股,活该啊。用你的风险赚我的钱。这不就是次贷吗?


我在去年的时候,说过蛋壳这类长租公寓的问题,断断续续捞了几百赞。今年年中的时候,被投诉了,答案没了。后来又写了个相关回答,很快没了。

就是说,蛋壳要炸,是今年年中的事,高层选择了加大营销投入,消除负面消息,做最后的挣扎。这个时候,蛋壳在公关的投入变大了,想要噶最后一波韭菜。现在这个答案短时间收获大量的赞,是因为蛋壳把公关费都花完了。没有公关费的公司,好比没妈的小可爱。假如这个答案没了,就说明有人接盘了。

舆论无法事前预警,只能在一地鸡毛之后骂闲街。我那个答案若在,让一两个读者能够避坑,也算是积德行善,哎。没办法呀。


我想到几年前一个新闻。

某地有一群退休职工,都是老人,某天有人上门说:把你们房子交给我们管理,你们照样住著,房产证上还是你们的名字,什么也没差。只要签份合同,每月领六七千块。

那个人还说这叫「盘活资产」,各种高大上的专业辞汇把这些老人哄得一愣一愣的。

然后老人们签合同,一套流程下来,后来几个月在家住著,每个月真的领到了钱。

后来越来越多老人加入,签了合同。

和和美美领了几个月钱,突然有天领不到了,老人们找上门,公司早已人去楼空。

不久后银行上门贴封条。

因为那家公司把两百多套房子全抵押给银行做贷款,好几个月没还银行钱,卷款跑路了。

银行贷款收不回来,就收房子,合同是老人自己签的,贷款落在别人手上,自己却丢了房子。

后续我一直没看到,但对这个新闻印象深刻,今天友在微博上看到蛋壳的新闻,发现也是同样的套路:

自己的名义贷款(抵押或还贷)——房款全交给别人换取分期支付的利益或服务——别人跑路了钱要不回来,利益/服务支付到一半也没了,抵押物品被没收/继续还贷。

换句话说,把你借的钱全给人家,人家分期还你,结果人家跑路了,人家欠你的要不回来,但你之前欠的还是要还。

不管老人还是年轻人,都遇上了这种套路。

有些人的良心太坏了。

希望租客能维权成功。


我讲一个笑话:

资本家存在的意义就是替工人承担风险


我和高赞认为租客需要还贷款持不同观点,简单说说。

原本是简单的一个租赁合同纠纷,谁也没想到竟能这么复杂。

《合同法》212-236条,一共25条法律规定,最高法关于房屋租赁的司法解释拢共也就25条。

就连即将生效的《民法典》都也有些措手不及,因为《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章节基本上也没有什么大的变化,703-734条,合计也就31条法律规定,根本提都没有提到关于长租公寓这类平台参与进来的时候的主体性质、以及法律关系为何。

可能连立法者也没有想到,这么简单的一个法律关系如今竟然这么复杂,不仅有转租和委托代理,还有租房贷和破产。

这几个法律名词摆在一起,几方博弈,讨论个三天三夜恐怕都很难有结果。

然后回到题目,蛋壳事件的几方主体,如果蛋壳公寓破产,租客是否需要继续归还租金贷?

从基础的法律关系分析,似乎租房本身和微众没有什么关系,租客和微众直接的借款合同独立存在,租客应当继续归还贷款。

但是,这件事情不应该这么简单,至于蛋壳和微众之间到底签署了什么不可告人的协议,我们暂且不管。但是我们法律人有一个非常明显的感觉,那就是蛋壳玩的这个套路似乎不是非常陌生,因为我们发现和商品房按揭是那么相似。

购房人和银行签署「抵押贷款合同」,将期房抵押给银行,银行将房款一次性放给开发商(稍微严格的城市有监管,分阶段放款),购房人和开发商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突然有一天开发商破产了,购房人和银行的抵押贷款合同如何处理?购房人是否要继续还贷?

题目提到的事情可能是第一次遇见,但是购房领域的类似的这个问题可不少见。

那么如果开发商破产,购房人是否需要继续还贷呢?

直接上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可以看出,当开发商面临破产,购房人可以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同时要求解除与银行之间的抵押贷款合同,合同接触后,购房人自然无需继续归还贷款。

同理以致之,购房领域的业主和租房领域的租客,实则没什么区别,当一个盘子崩盘的时候,法律能保护的也只能是这些弱者。

司法解释的出台,也正是该领域纠纷大量出现后司法的一个态度,同样的,长租公寓暴雷的频发,或许需要一些法律人通过诉讼的方式为租客和房东争取一个结果。

这个结果就是:蛋壳暴雷,微众不应独善其身。

很庆幸,知乎上的优秀法律答主 @徐斌 的律师团队已经启动了对微众的诉讼,我相信,很快就会有一个明确的司法态度出来。

这个时代有这么多有温度、热心、正义的法律人,我相信不管发生什么生僻、复杂的法律关系,都会实现公平的正义。


谢邀。

赶出去,贷款继续还。

先说租金贷:

你租个房,向银行借了一年房租的钱,然后按月还贷;银行把你借的一年房租钱给中介,中介再按月给房东。

中介手上能快速积攒出一个庞大的资金池。

好了,现在蛋壳租金贷的主要放贷方微众银行(腾讯的),这个月16号发的声明是:

「至少在2021年3月31日前,部分租客使用租金贷的情况不上征信。」

不上征信而已,哪个字跟你说免了?

而且这个「免上征信期」里,是继续算利息的。

如果你不还,直接改算罚息,就是更高的违约利息率。

所以要么继续为不存在的租房还贷,要么明年3月31号后,还款+利息+罚息,爽上。

资本什么时候跟你讲过道德?

微众银行当然振振有词:我是根据合同放贷的,我的责任就是回收资金。

我知道很多签了租金贷的人,由头到尾都没看过合同。赶紧打开微众银行的公众号,在「我的贷款」里能找到蛋壳公寓的租金贷合同。

第四条还款里的第四项写了:

如借款人发生提前退租使用本贷款支付租金的房屋,蛋壳公寓将向借款人退还剩余租金,借款人应将该退还的租金全额用于归还本贷款。

啥意思?

意思是「钱是我微众银行贷给你的,合同在你我两方之间成立,所以别拿蛋壳公寓说事」。

你向我借了10000但有8000被蛋壳拿走了?我不管,你就是问你要10000(及利息),那8000你去起诉蛋壳。

什么?蛋壳倒了?那你去法院和别人抢执行、抢蛋壳的剩余资产(有个鬼)嘛,我就要我的10000(及利息)。

银行会给你机会?想啥呢胖友。

另外,也别折腾房东。

蛋壳公寓资金缺口在30亿左右,很多房东已经两个月没收到房租了。

年关赶人,情面上说不过去,但是在法理上没毛病。

房东是和蛋壳公寓签的,蛋壳公寓不给钱,房东当然能赶人。

这就是蛋壳公寓的快速扩张手段。

将一个高度刚性的需求包装成证券类产品,利用现金流优势实现快速扩张,在多个单点地区实现垄断。

怎么让房东愿意把房子给到蛋壳?高租金嘛,精装修嘛。这些钱从哪来?还是租户身上嘛。

传统中介也会这些。但没有金融化手段加持,他们的扩张速度就严重受限于租户的收入。

很难快速形成垄断,局部过高的租金也会被竞争对手给拉平。

蛋壳不同,有租金贷,直接从微众银行那回收一年的钱,可以说比传统中介多了近10倍的现金池优势。

2017年、2018年、2019年前三个季度,蛋壳公寓从租户那收到的预付款分别是1.1亿、2.8亿和7.9亿元,而从微众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到的预付款分别是9.4亿、21.3亿和31.6亿元。

传统中介只有前面那些钱,蛋壳公寓还有后面那块,这就是快速扩张的弹药。

一片一片的地区高租金精装修拿下房东,形成区域垄断;然后再以较低租价招揽租户,快速回收资金池;最后逐年逐季加价,追平前期「高收低出」的亏损。

当然,嫌麻烦直接跑路,也行。

讽刺的是,蛋壳、微众银行、租户、房东,现在大概都在指望国家协调接盘。

41.5万套房,过百万租户。要爆雷了,一边说「我们是不会跑路的」,一边找住建局来擦屁股。

你一个中介有啥资产,不跑路能变出钱?

估计北京地方刚收到风时,整个裂开:管,这是个超级大坑;不管,百万人要扫地出门。

只好骂著娘协调一些行业巨头来接盘。

自如、我爱我家们又不是没有财务部门,大家都算过账,谁敢接这个雷?于是政府开会一定到场,接盘方案下次一定。

估计还是要国有资本来顶上,最后纳税人为这个资本游戏买单。

什么叫大而不倒,这就是。

蛋壳公寓开张的第一天就是亏的,亏到现在。谁都知道这种扩张方式风险极高,但是资本方就是这么一路投下去了,反正纽交所敲钟那刻我就胜利了,套现走人。

哪管身后洪水滔天。

微众银行也当没看见:反正我法务团队精心制作的合同,我没毛病,我只管放钱收钱。

蛋壳公寓更无所谓:公司内部都知道这样的扩张不能持久,但是我们是公司嘛,实在不行就破产清算,都是经营问题嘛。

趁著爆雷之前,多「投」一些广告。

什么商业模式风险管控合理运营,扯。

最后懵逼的、陷入受害者互害困境的,就是被卷入其中的房东与租户们。

妙啊,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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