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付的繼續住下去還是會被趕出去?貸款還需要繼續還?


我刷抖音看到的說農民工不聰明。

包工頭說,工資現結是300/天,年底結是400/天。農民工都要現結。

這一天損失100塊啊。

蛋殼用戶為了一天省不到8塊錢,把自己陷進去了。

還是對社會主義的資本家認識不夠深刻。

南通(南陽,指正)的爛尾樓,維權代表以詐騙罪被抓進去了。業主集資蓋好的樓面臨漲價。

說難聽點,一年的房租能幹點啥。有多少人交了全款買房,毛都沒看見。


我不認為,政府有多冤枉。蛋殼這種模式,風險巨大。你怎麼批准他融資呢?如果不准他在國內融資,爆了也就是個瑞幸咖啡啊。蛋殼開始玩的時候,我這種文盲都能看出風險,你們監管看不到?你可以在微眾銀行放貸的時候,強迫蛋殼當擔保人啊。蛋殼把風險轉移到租戶身上,你不動如山。現在出來擦屁股,活該啊。用你的風險賺我的錢。這不就是次貸嗎?


我在去年的時候,說過蛋殼這類長租公寓的問題,斷斷續續撈了幾百贊。今年年中的時候,被投訴了,答案沒了。後來又寫了個相關回答,很快沒了。

就是說,蛋殼要炸,是今年年中的事,高層選擇了加大營銷投入,消除負面消息,做最後的掙扎。這個時候,蛋殼在公關的投入變大了,想要噶最後一波韭菜。現在這個答案短時間收穫大量的贊,是因為蛋殼把公關費都花完了。沒有公關費的公司,好比沒媽的小可愛。假如這個答案沒了,就說明有人接盤了。

輿論無法事前預警,只能在一地雞毛之後罵閑街。我那個答案若在,讓一兩個讀者能夠避坑,也算是積德行善,哎。沒辦法呀。


我想到幾年前一個新聞。

某地有一羣退休職工,都是老人,某天有人上門說:把你們房子交給我們管理,你們照樣住著,房產證上還是你們的名字,什麼也沒差。只要簽份合同,每月領六七千塊。

那個人還說這叫「盤活資產」,各種高大上的專業辭彙把這些老人哄得一愣一愣的。

然後老人們簽合同,一套流程下來,後來幾個月在家住著,每個月真的領到了錢。

後來越來越多老人加入,簽了合同。

和和美美領了幾個月錢,突然有天領不到了,老人們找上門,公司早已人去樓空。

不久後銀行上門貼封條。

因為那家公司把兩百多套房子全抵押給銀行做貸款,好幾個月沒還銀行錢,捲款跑路了。

銀行貸款收不回來,就收房子,合同是老人自己簽的,貸款落在別人手上,自己卻丟了房子。

後續我一直沒看到,但對這個新聞印象深刻,今天友在微博上看到蛋殼的新聞,發現也是同樣的套路:

自己的名義貸款(抵押或還貸)——房款全交給別人換取分期支付的利益或服務——別人跑路了錢要不回來,利益/服務支付到一半也沒了,抵押物品被沒收/繼續還貸。

換句話說,把你借的錢全給人家,人家分期還你,結果人家跑路了,人家欠你的要不回來,但你之前欠的還是要還。

不管老人還是年輕人,都遇上了這種套路。

有些人的良心太壞了。

希望租客能維權成功。


我講一個笑話:

資本家存在的意義就是替工人承擔風險


我和高贊認為租客需要還貸款持不同觀點,簡單說說。

原本是簡單的一個租賃合同糾紛,誰也沒想到竟能這麼複雜。

《合同法》212-236條,一共25條法律規定,最高法關於房屋租賃的司法解釋攏共也就25條。

就連即將生效的《民法典》都也有些措手不及,因為《民法典》關於「租賃合同」章節基本上也沒有什麼大的變化,703-734條,合計也就31條法律規定,根本提都沒有提到關於長租公寓這類平臺參與進來的時候的主體性質、以及法律關係為何。

可能連立法者也沒有想到,這麼簡單的一個法律關係如今竟然這麼複雜,不僅有轉租和委託代理,還有租房貸和破產。

這幾個法律名詞擺在一起,幾方博弈,討論個三天三夜恐怕都很難有結果。

然後回到題目,蛋殼事件的幾方主體,如果蛋殼公寓破產,租客是否需要繼續歸還租金貸?

從基礎的法律關係分析,似乎租房本身和微眾沒有什麼關係,租客和微眾直接的借款合同獨立存在,租客應當繼續歸還貸款。

但是,這件事情不應該這麼簡單,至於蛋殼和微眾之間到底簽署了什麼不可告人的協議,我們暫且不管。但是我們法律人有一個非常明顯的感覺,那就是蛋殼玩的這個套路似乎不是非常陌生,因為我們發現和商品房按揭是那麼相似。

購房人和銀行簽署「抵押貸款合同」,將期房抵押給銀行,銀行將房款一次性放給開發商(稍微嚴格的城市有監管,分階段放款),購房人和開發商簽署商品房預售合同。突然有一天開發商破產了,購房人和銀行的抵押貸款合同如何處理?購房人是否要繼續還貸?

題目提到的事情可能是第一次遇見,但是購房領域的類似的這個問題可不少見。

那麼如果開發商破產,購房人是否需要繼續還貸呢?

直接上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可以看出,當開發商面臨破產,購房人可以選擇解除購房合同,同時要求解除與銀行之間的抵押貸款合同,合同接觸後,購房人自然無需繼續歸還貸款。

同理以致之,購房領域的業主和租房領域的租客,實則沒什麼區別,當一個盤子崩盤的時候,法律能保護的也只能是這些弱者。

司法解釋的出臺,也正是該領域糾紛大量出現後司法的一個態度,同樣的,長租公寓暴雷的頻發,或許需要一些法律人通過訴訟的方式為租客和房東爭取一個結果。

這個結果就是:蛋殼暴雷,微眾不應獨善其身。

很慶幸,知乎上的優秀法律答主 @徐斌 的律師團隊已經啟動了對微眾的訴訟,我相信,很快就會有一個明確的司法態度出來。

這個時代有這麼多有溫度、熱心、正義的法律人,我相信不管發生什麼生僻、複雜的法律關係,都會實現公平的正義。


謝邀。

趕出去,貸款繼續還。

先說租金貸:

你租個房,向銀行借了一年房租的錢,然後按月還貸;銀行把你借的一年房租錢給中介,中介再按月給房東。

中介手上能快速積攢出一個龐大的資金池。

好了,現在蛋殼租金貸的主要放貸方微眾銀行(騰訊的),這個月16號發的聲明是:

「至少在2021年3月31日前,部分租客使用租金貸的情況不上徵信。」

不上徵信而已,哪個字跟你說免了?

而且這個「免上徵信期」裏,是繼續算利息的。

如果你不還,直接改算罰息,就是更高的違約利息率。

所以要麼繼續為不存在的租房還貸,要麼明年3月31號後,還款+利息+罰息,爽上。

資本什麼時候跟你講過道德?

微眾銀行當然振振有詞:我是根據合同放貸的,我的責任就是回收資金。

我知道很多簽了租金貸的人,由頭到尾都沒看過合同。趕緊打開微眾銀行的公眾號,在「我的貸款」裏能找到蛋殼公寓的租金貸合同。

第四條還款裏的第四項寫了:

如借款人發生提前退租使用本貸款支付租金的房屋,蛋殼公寓將向借款人退還剩餘租金,借款人應將該退還的租金全額用於歸還本貸款。

啥意思?

意思是「錢是我微眾銀行貸給你的,合同在你我兩方之間成立,所以別拿蛋殼公寓說事」。

你向我借了10000但有8000被蛋殼拿走了?我不管,你就是問你要10000(及利息),那8000你去起訴蛋殼。

什麼?蛋殼倒了?那你去法院和別人搶執行、搶蛋殼的剩餘資產(有個鬼)嘛,我就要我的10000(及利息)。

銀行會給你機會?想啥呢胖友。

另外,也別折騰房東。

蛋殼公寓資金缺口在30億左右,很多房東已經兩個月沒收到房租了。

年關趕人,情面上說不過去,但是在法理上沒毛病。

房東是和蛋殼公寓簽的,蛋殼公寓不給錢,房東當然能趕人。

這就是蛋殼公寓的快速擴張手段。

將一個高度剛性的需求包裝成證券類產品,利用現金流優勢實現快速擴張,在多個單點地區實現壟斷。

怎麼讓房東願意把房子給到蛋殼?高租金嘛,精裝修嘛。這些錢從哪來?還是租戶身上嘛。

傳統中介也會這些。但沒有金融化手段加持,他們的擴張速度就嚴重受限於租戶的收入。

很難快速形成壟斷,局部過高的租金也會被競爭對手給拉平。

蛋殼不同,有租金貸,直接從微眾銀行那回收一年的錢,可以說比傳統中介多了近10倍的現金池優勢。

2017年、2018年、2019年前三個季度,蛋殼公寓從租戶那收到的預付款分別是1.1億、2.8億和7.9億元,而從微眾銀行等金融機構收到的預付款分別是9.4億、21.3億和31.6億元。

傳統中介只有前面那些錢,蛋殼公寓還有後面那塊,這就是快速擴張的彈藥。

一片一片的地區高租金精裝修拿下房東,形成區域壟斷;然後再以較低租價招攬租戶,快速回收資金池;最後逐年逐季加價,追平前期「高收低出」的虧損。

當然,嫌麻煩直接跑路,也行。

諷刺的是,蛋殼、微眾銀行、租戶、房東,現在大概都在指望國家協調接盤。

41.5萬套房,過百萬租戶。要爆雷了,一邊說「我們是不會跑路的」,一邊找住建局來擦屁股。

你一個中介有啥資產,不跑路能變出錢?

估計北京地方剛收到風時,整個裂開:管,這是個超級大坑;不管,百萬人要掃地出門。

只好罵著娘協調一些行業巨頭來接盤。

自如、我愛我家們又不是沒有財務部門,大家都算過賬,誰敢接這個雷?於是政府開會一定到場,接盤方案下次一定。

估計還是要國有資本來頂上,最後納稅人為這個資本遊戲買單。

什麼叫大而不倒,這就是。

蛋殼公寓開張的第一天就是虧的,虧到現在。誰都知道這種擴張方式風險極高,但是資本方就是這麼一路投下去了,反正紐交所敲鐘那刻我就勝利了,套現走人。

哪管身後洪水滔天。

微眾銀行也當沒看見:反正我法務團隊精心製作的合同,我沒毛病,我只管放錢收錢。

蛋殼公寓更無所謂:公司內部都知道這樣的擴張不能持久,但是我們是公司嘛,實在不行就破產清算,都是經營問題嘛。

趁著爆雷之前,多「投」一些廣告。

什麼商業模式風險管控合理運營,扯。

最後懵逼的、陷入受害者互害困境的,就是被捲入其中的房東與租戶們。

妙啊,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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