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不会因为监狱待遇太好,很多人因为生活太困难,想恶意制作重大事故,犯罪入狱啊?监狱岂不是罪犯犯罪原因?但如果监狱待遇不好,那岂不是违背了罪犯享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可是,监狱提倡人道主义建设,岂不就是提升待遇,为了增加利益吗?那么,国家治理犯罪,是不是应该从人民生活水平开始?


的确,很多人以入狱养老,以监禁避险;然而,用此原因作为降低监狱待遇的论据是不合理的。就如许多绝症或抑郁者以死刑轻生,但国家不会因此废除死刑。

当一个人的生活品质低于监狱且无法改善,那他便可能会选择死亡。死亡方式有很多种:无论是独自轻生,亦或以死刑代之。


有,(我曾犯过错误),八六年我到陕二汽(陕西第四劳改支队)服刑时,听比我投劳早的犯人讲,我们一大队就有一甘肃籍犯人,刑期不长,平时待人认劳忍怨,踏踏实实干活,但每次快到期时,他总要脱逃(伎俩极低),然后加刑一年,快到期时又如法泡制,让人生疑…,有一次检查时,搜出他写给他老家弟弟一封信,信中教唆他弟弟来西安,… 然后会判刑,然后会投劳…,最后干部问他为什么这样?他讲,监狱比他家乡吃的好!大家也明白他为什么总脱逃(故意)…,现在想起来仍让人酸涩,宁可失去自由,只为活著!


很遗憾,这种情况太多了

人权组织要求提高罪犯改造环境,大学教授要求提高罪犯改造环境,媒体要求提高罪犯改造环境。可是每次刑满人员再犯罪充当谴责监狱排头兵的还是媒体、人权组织、大学教授这些人。这些人双标的厉害


理论上是有的。

理由如下:

一,吃穿住行,除了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讨论行以外,吃穿住都是有保障的。吃,一日三餐,花样当然没那么丰富,吃得饱是没问题的,饭量大的也没问题。穿,囚被服是配发的,有固定标准。住,跟影视作品里的不一样,有点像大学宿舍,一个房间六张上下铺,十二个人,特殊情况下会有加铺。

二,生病,就当前的监狱地位和社会影响力来说,监狱对罪犯提供的医疗保障是不设上限的。虽然监狱的职能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国家的暴力机器,但是从现在的社会舆论的压力来看,不计成本的治疗和抢救是常态,而且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一直是这个样子。

如果说抢救罪犯不计成本还能说得过去的话,那么对于那些慢性疾病、癌症、医学上不可挽回的病例,监狱提供的真的比医保的保障多得多的多。比如血透,比如植物人,比如因家人无经济条件治疗拒绝接收而不能成功保外的癌症罪犯。

说的再极端一些,因病在监狱里面正常死亡的也不少,毁三观的是,家属还会提出罪犯进监狱的时候是活的,现在人没了的说法来无理取闹,最终的结果就是监狱拿钱解决问题,这就是赤裸裸的现实。

三,第三个方面还是跟生病有关,如果一个人失去了生活自理的能力,那么在监狱里,是有人照顾你的。当然了,也还是其他的罪犯提供生活上的辅助,服务态度和水平上肯定不能跟自己家人相比,但是也比没有要好很多。

四,这一点是我很困惑的,罪犯家庭困难,或者家里有未成年的子女,监狱是会上门慰问,帮扶的,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给钱。从刑罚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做法超出了监狱的职能,但是为什么还是有人去做,留白吧。

五,再啰嗦一点其他的,冬天每周都有澡洗,过年过节也会吃饺子,每周干活五天休息一天学习一天,有电视看新闻联播有报纸杂志,可以跟家人有限制的通电话、写信。

罪犯刑满了没人接没人安置,监狱会用小车送回家,帮著联系落实安置,如果因为安置不到位后面这个刑释人员出了问题,监狱也是跑不掉的,虽然我觉得这跟监狱没有必然关系。有人会说监狱没有把这个人改造好,这种想法想当然了,几十岁的人了,社会都没把他改造好,监狱有何德何能让他变好。监狱存在的价值在于用失去自由的刑罚体验让犯罪人不会再犯,给他威慑力,这才是现实的刑罚体验,跟有没有把人改造好无关。更何况,人是自然界最高级的有思想有感情的最复杂最善于伪装的动物,而改造好是一个跟虚无没有办法量化的说法,做不到的。对于很大一部分罪犯来说,刑满了,还是会重操旧业的。


除非又老又病!正常人都不会想进去!那些二进三进的人是忍不住违法!他们只会怪自己运气不好倒霉!而不是为了进监狱去故意犯罪!监狱的里的人可以说没有一个想不早点出去的!


不请自来!

以前在知音上看到的付达信,很穷,一天一块六,入狱养老

因为高龄不用劳动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