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对于这种人,不能认怂,不能调解了事,应对收集一定证据,哪怕他「零口供」都可以处理,这样治理一次,他可能就老实了。

本人曾在一线办案机关办案多年,具有一定实践经验,欢迎知乎付费咨询。


估计应该两家有纠纷。软组织挫伤应当是轻微伤,报警后一般立「故意伤害案」的治安案件查处。如果受害人不要求做伤情鉴定的,可立「殴打他人案」查处。

行政案件、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不同,一旦行政权力、司法权力介入,受害人本人就没有了如何处理的决定权,但是,「变相的决定权」还是有的。

邻里间因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的治安案件,符合调解条件的,一般尽量通过调解处理,不轻易处罚。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了,就不处罚。如果处罚了,违法人就有了「前科」,相互间结仇会更深,不利于社会稳定。但是,按照规定,必须双方都同意调解,民警才能进行调解。

由上不难看出,如果受害人执意要公安机关处罚,不同意调解就是了,或者虽经调解不在调解协议书签字就是了。这就是受害人所谓的「变相的决定」权。当然,这种「决定权」只是原则性的,是情节轻微不予以处罚,还是拘留5日或10日,这都由公安机关依据案情的具体情节和相关法条来决定。

一般情况下,一旦构成「故意伤害案」、「殴打他人案」调解不成功的,都会受到治安拘留、或治安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不符合调解条件的,包括触犯构成违反公共秩序的寻衅滋事等案由的,公安机关不应当调解。比如,多次殴打他人的,一次殴打多人的,前次殴打他人经公安机关处理后不满一年又殴打他人的等等。

因纠纷上门打人的,一般不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定性。

供参考!


1.如果仅是单纯的软组织挫伤,应当达不到轻伤及以上伤害程度,因此,达不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但是,有构成轻微伤的可能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如果有2人以上轻微伤,是能够达到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的。

2.建议报警,要求进行伤害鉴定,拿到鉴定意见后再决定下一步进程。

3.如果仅仅是一人轻微伤或者不到轻微伤的程度,此案件仅是治安案件,可以提出拘留的要求,但是,是否能够拘留、拘留几天都需要公安机关决定。

4.如果有两人以上轻微伤,对方行为达到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此时,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主动立案,启动侦查,您可以考虑赔偿问题和是否和解谅解等问题。

5.如果在达到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考虑复议复核以及控告申诉、提起刑事自诉等问题。


报警后进行伤情鉴定,警方根据伤情鉴定结果及调查情况作出处罚,如果是是轻微伤及不构成轻微伤作为治安案件处理。是否拘留要看伤情和案情。


说一下亲身经历吧!

我父亲就被人到我家打过一拳,报警,由村上的亲戚主持调解,赔偿二百元,也没拘留。

但从此以后我家就成了世人皆耻的旡用的人家,

人家上门打你两次,还在考虑报警,让对方方去拘留。你想让人打一辈子吗?

唯一有效的办法,打。把对方打死,打残。让他去报警。


这边建议您直接报警,依法维权。


如果是闯入你家里,并且造成了伤害后果,可以直接报警,对方已经涉嫌非法入侵住宅罪


公民无权要求拘留他人,但是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决定是否拘留/


这种情况,两家的矛盾肯定不是一天,怎么说呢,可能是积怨已久吧,猜下,可能也是比较熟悉的人吧,首先软组织挫伤去医院检查的话,一般都是这样,有的也会说轻微脑震荡。多次对你和家人动手,你得先想想你们有无还手,当时有无其他的目击证人,做这种笔录一般双方都会说己方没动手,都是对方动手的,但是双方的伤势是怎么来的呢,也存在有些人去打别人,然后自己的手骨折了。所以证人证言就比较重要,我当警察的时候,一般都是先做双方的笔录,然后就是证人笔录,查看监控,证人证言和监控是比较重要的,然后才是双方的笔录,第一份笔录大家的出入肯定很大,那么做第二份,所有证据固定了,会问当事人想怎么办,调解呢,还是不调解。个人理解,一般这种案件如果双方都有过错,会建议先调解,提出双方的诉求。可能会调解结案。如果单纯的一方过错,那就问无过错方是否要追究,如果不需要赔偿,就是想追究,那可能就是以殴打他人结案。如果能协商,那就是制作个调解协议,然后赔偿相关费用。有些事情不是看你表述的这几句话就能知道怎么处理,具体的情节只有你们自己清楚,如果单纯的就是对方来打了你和你家人两次,你们没有其他的情节,那我觉得要求拘留没有问题,公安也省的麻烦,还要帮你们调解,至于后续赔偿,自己打民事官司。


谢邀。如果没有轻伤害以上结果的话,应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你可以报警要求处理,且不接受调解,那么对方就必须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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