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就是说双方协商后,如果你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需要支付给公司违约金。

扣除培训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服务期的;2、用人单位支付了专用培训费用的;满足以上条件可以扣除培训费。

如果存在以下行为,劳动者辞职的,不再扣除培训费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谢邀,关于该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回到问题本身:

首先判断用人单位提供的岗前培训是否属于专项培训,如果不是,那离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专项培训,关键看双方有否约定服务期。如果没有约定,那劳动者离职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有约定,那劳动者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实际要具体分析,如果不是特别的专业技术培训,一般性岗前培训是不会被法律支持的。

而且收费标准是需要有依据的,一般企业内部培训很难有所证据去支持,如果是外部机构,可以通过发票来证明价格

个人认为,你若主张权益,应该还是有比较大几率的不支付所谓培训费的,


看是否是属于专业技术培训,还要看劳动合同内是否有相关的服务期规定及违约条款


如果属于专业技能培训且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确实是需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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