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车说在绿灯已经过线,只是被对向左拐车辆挡住了,直到变成红灯,才继续直行。

结果A车撞到B车驾驶室的一侧

交警最后判:右侧绿灯直行的车全责。


A车有先行权,B车要让A车。


a车是上一个绿灯进入路口 右侧车辆应遵循灯头让灯尾的通行原则 交警认定责任没有问题


你这种情况不存在。没有哪个路口的红绿灯按你描述的这么设置。俩车相撞,指定有一辆车闯红灯了。


我就想知道,这边黄灯亮,右边绿灯会亮吗?我见识短没见过这种路口。


正常先进入路口里面的车有优先行驶权,交警判罚正确。


仅就提问条件回答.

其实涉及的是一个谁让谁先走的问题.

上一个信号灯周期遗留下来还没走干净的车,遇到其他方向绿灯放行出来的车子,谁先走.

答案是肯定的:先让上一个周期的车子走完,下一个周期的车子才能开始走.

别的地方不知道,本人所在的&&>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遵守下列让行规定:

(三)车辆在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遇放行信号时,先予放行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

违法代码7043.

b车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所以肯定b车责任大.

以上是根据上海地方条例的判定,其他地方应该也差不多,路权先后的大方向都一样的.

如果交警的工作规范一点的话,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执法要求,在判定双方责任同时,应该就给B车开具了7043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这样事后就不存在什么争议了.


从来就没有所谓「灯头让灯尾」的通行原则。

只有:

1.黄灯亮时,已过停止线的可继续通行

2.红灯亮时,禁止通行。

什么叫禁止通行?

就是不管你车到哪了,只要还没出路口,就不能走。

这才是黄灯存在的意义。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