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赞同 @提恩瑞 的回答(他实名反对的我也实名反对)

被反对的回答中,存在如下不足:

  • 仅回答了问题的一半,即「道路技术监控手段如何抓拍,后续如何判定」,未提及现场执法如何判定
  • 在2020年未能延用最新的道路技术监控技术标准

下文著重对这两点进行展开

从现场执法层面来说,应依照《道交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三)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故如果越过停止线,继续发生通行行为,现场执法即可酌情判定是否算闯红灯。

此处「酌情」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同时有「机动车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路口,并非所有红灯时越线通行的行为,均是「闯红灯」[1]

例如,由左转导向车道驶入路口,但是直行驶出路口,此时若:

  • 机动车信号灯为绿灯,左转方向指示信号灯为红灯,则不属于「闯红灯」违法
  • 机动车信号灯为红灯,左转方向指示信号灯为绿灯,则属于「闯红灯」违法

然后来看已经过时的标准。GA/T 496-2004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而2009年修正后,第一张照片的要求就从「压线」、变为了「未越过停止线」:

最新的标准GA/T 496-2014,表述更未清晰:

故如果2004年,「专业人士」告诉你,第三张照片是要「通过路口」,还情有可原。到了2020年还这么说,其「专业性」应受质疑。

参考2020年的判例,例如(2020)津02行终298号,摘要如下:

原审法院查明,2019年5月31日16时27分许,王金生驾驶一辆号牌为「津E0××××」的绿色丰田牌小轿车,沿河北区海河东路行使至建国道与平安街交口,在右转交通信号灯为红灯时,越过停车线后停车,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

上诉人王金生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驾驶津E0××××号牌计程车在海河东路与平安街交口准备右转未到停车线之前发现右转弯是红灯时,就实施紧急制动行为,由于惯性车辆停不下来,越过了停止线5米在人行横道线上停住车,未继续通行,上诉人的行为属于红灯亮时越过停止线停车行为,不属于通行范围,本院认为,... 公安部《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3.1规定,机动车闯红灯行为是指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红灯亮时禁止通行的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本案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上诉人驾驶机动车遇右转弯红灯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其中违法行为连续三张照片可以看出上诉人在右转弯红灯时越过停止线并有明显位移,上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 ...原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本院应予维持。

故从法条以及现行技术标准、司法判例来看,对于「闯红灯」,均是只要存在红灯亮时,越过停止线通行、继续行驶的行为,即可判定。

但是目前看来,所有答主都忽略了题主的问题,是问的「前后轮」越线,而非「车辆整体越线」。这一点按照上述 GA/T 496—2014 4.3.1.1 要求,其中照片b)的条件,即「机动车已越过停止线的图片「,未必能采集到。如果仅是后轮越线,但是后备箱、车尾其他部分依然未越线,则无法采集到图片 b)。

故对于题主的答案,我们给出的回答是,仅前后轮过线,停车未必算「闯红灯」

参考

  1. ^参见这个知友直行绿灯在直行车道越线,但是依然被判定为闯红灯的案例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52443413/answer/1813288395


作为曾经参与过电子警察工作的前工作人员为你解密。

关于闯红灯的判罚,首先会经过三层筛查,第一是当地交警大队初审,然后是市一级的支队复审,最后是省一级的总队最后确认并处罚,所以只要是电子警察的罚单,基本上很难有出错的时候。

然后来说下怎么判定闯红灯。

闯红灯的处罚照片是三张,第一张是车辆前轮在停止线以内,第二张是车子压过停止线或超过停止线,最重要的是第三张是车子驶出路口。这三张图片必须全部满足一个条件就是都是红灯,也就是说任何一张如果不是红灯都会被人为剔除,不做处罚。

就我开车10多年的违章经历来看,仅有的两次闯红灯都是毫不知情的,属于那种走神闯红灯,直到接到简讯才知道自己闯了。

所以你只要记住压线越线都不要紧,只要你不是在红灯时驶出路口,都不算闯红灯


实名反对 @技师76号 @八闽交通网 的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

4.3.1.1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记录

系统应能至少记录以下3张反映闯红灯行为过程的图片:

a)能反映机动车未到达停止线的图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

b)能反映机动车已越过停止线的图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号牌号码、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c)能反映机动车与b)图片中机动车向前位移的图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

这3张照片简单点说就是:

第一张 红灯、线内第二张 红灯、线外第三张 红灯、车往前开了

不存在说到达对面路口或路中间的说法,主要还是看当地交管部门是怎么设置的拍照感应线圈。感应线圈设置的位置相近的话,哪怕第2、3张照片相比,你的车只动了30厘米,那还是闯红灯。


我只说我自己遇到的情况,当然很多时候也和管控严格与否有关。

市里大路口,左转待转区黄灯时我过了停止线,变红灯时我怂了,停那了,交警都过来查我的证件,说我为啥停这,我说我不清楚是不是闯红灯,没敢动,交警批评我黄灯就不要往前开了,你还开啥……

结果:人工和电子眼都没记违章。

路上修路,封了半边,原本的逆向路一分为2,大家有序行进,我到了路口马上要过去,才意识到对面的车是停著的,也就意味著当时是红灯,我没有看到红灯的原因是因为施工墙太高,挡住了原本我这一侧能看到的红灯。我开过了路口,后怕万分。

处理结果:无违章。朋友给我分析,施工路段可能没有开抓拍。

市区一个比较大的路口,因为跟前面泥头车比较近,推测泥头车黄灯通过,我开到一半发现是红灯,果断停车。

处理结果:无违章。

朋友在火车站附近接人,一时分神,红灯过了线,他马上停车,停在了斑马线,绿灯才走。

处理结果:电子眼抓拍违停,申诉被驳回


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了,这种闯红灯不会进行处罚,要是过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要被处罚。电子眼拍摄闯红灯的3张照片为:车辆驶过停止线,随后两张是车辆驶到路口中间以及到达对面路口。

只有当这3张照片齐备时,才会被认定为闯红灯,在新规中扣6分。

工作人员采集闯红灯违法信息时,一般必须至少有三张照片做佐证,分别在车辆过线前,过线后和驶入路口。在刚过线情况下,司机没有继续移动车辆保持原状,交管部门就不会认定为闯灯。

也就是说,当红灯时,车头车身已经过了停止线,但车尾没有过线时停车,即为刚过线不会被处罚。如果不慎刚好过线,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加油,猛冲过线或怕电子警察抓拍而大距离倒车,因为视频设备捕捉的是移动影像,会形成一次完整违法记录,在刚过线情况下,司机没有继续移动车辆保持原状,交管部门就不会认定为闯灯。

黄灯亮起和红灯亮起有三秒的转换时间,电子警察是24小时工作,黄灯亮起时,电子警察不抓拍,在红灯亮起的同时才开始抓拍。

属于特殊情况的闯红灯,如车上载有孕妇、病危病人或者前面大车挡住黄灯转换红灯时间差,导致误交管部门将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核实和纠正,司机可向交管部门提供单位证明、医院证明等等,如果确因前车遮挡信号灯导致后车误闯红灯,或司机为紧急运送病人闯红灯,除通过法制员审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纠正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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