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我给乞丐投币一块钱,然后因为某些原因我不想给他了,在原路取回。构成犯法么?


当然犯法啊&


在刑法里面关于抢涉及到两个罪名,一个是抢夺罪,一个是抢劫罪。关于他们概念,请到度娘里自己搜索。

抢钱就是违法的,不论是抢谁的钱。在过去,绿林好汉杀富济贫,放在现今社会同样是违法的。

这里涉及到一个处分权的问题。钱落到了乞丐的碗里,那么这个钱就归乞丐处分。任何非法占有,当然也包括抢都是违法的。不管他是真的乞丐利用了人们的善良,还是假的乞丐,欺骗了人们的感情,他们碗里的钱都归他们处分。

趁乞丐分神拿著钱就跑,这叫抢夺。拿著钱就跑,乞丐发现,发生了撕扯和言语暴力,这叫抢劫。

劝君一句:他人财物,切勿动心。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只要不是自己的钱,抢谁的都涉及承担法律责任。


犯,空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带家伙7—14年,造成严重后果的无期或者赏花生米一粒。


货币具有「占有即所有」的性质,在你将money给予乞丐的同时,你也丧失了相应的所有权。之后取回的行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乞丐不愿意将钱 退还,中间发生冲突,你使用暴力将钱取回,这就有可能涉嫌抢劫罪。侵犯的是乞丐的财产权。

2、如果你是趁乞丐不注意,将钱取回,没有对人使用暴力,也有可能涉嫌抢夺罪。

当然你是通过协商的方式,乞丐自愿将钱给你,就不存在上述问题。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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