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給乞丐投幣一塊錢,然後因為某些原因我不想給他了,在原路取回。構成犯法麼?


當然犯法啊&


在刑法裡面關於搶涉及到兩個罪名,一個是搶奪罪,一個是搶劫罪。關於他們概念,請到度娘裏自己搜索。

搶錢就是違法的,不論是搶誰的錢。在過去,綠林好漢殺富濟貧,放在現今社會同樣是違法的。

這裡涉及到一個處分權的問題。錢落到了乞丐的碗裏,那麼這個錢就歸乞丐處分。任何非法佔有,當然也包括搶都是違法的。不管他是真的乞丐利用了人們的善良,還是假的乞丐,欺騙了人們的感情,他們碗裏的錢都歸他們處分。

趁乞丐分神拿著錢就跑,這叫搶奪。拿著錢就跑,乞丐發現,發生了撕扯和言語暴力,這叫搶劫。

勸君一句:他人財物,切勿動心。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只要不是自己的錢,搶誰的都涉及承擔法律責任。


犯,空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帶傢伙7—14年,造成嚴重後果的無期或者賞花生米一粒。


貨幣具有「佔有即所有」的性質,在你將money給予乞丐的同時,你也喪失了相應的所有權。之後取回的行為就需要分情況討論:

1、如果乞丐不願意將錢 退還,中間發生衝突,你使用暴力將錢取回,這就有可能涉嫌搶劫罪。侵犯的是乞丐的財產權。

2、如果你是趁乞丐不注意,將錢取回,沒有對人使用暴力,也有可能涉嫌搶奪罪。

當然你是通過協商的方式,乞丐自願將錢給你,就不存在上述問題。

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