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你国防部长的衔,前敌总指挥的权,倾国的钱,你还跨区杀了方面军总司令,结果敌人打进来了,你说你做的是宁远守备司令的事
还不该杀?
给了崇祯一个「五年平辽」的大画饼,结果第二年就让崇祯极度受惊,不杀掉你出气?
我讲一个故事吧:
有一个拥有万贯的私人企业。被一位十几岁的青年继承了。这位青年想做光宗耀祖,做一翻大事业。于是按书本知识,赶走了由于扣门的引得企业内部天怒人怨的财务总监,取消了每年的考核指标……等一系列措施,这让他得到管理层的拥护……
这时,有一个哈佛学院毕业的高材生拍著鸡胸向他推荐一个项目,并许诺:只要给他企业1/3的资源,在五年内,他一定能为企业提供双倍的资源……同时,为了让企业内部不影响他的运营,不准派财务查他的账,不能影响他的人力调配,不准派人监督他……
青年人由于急于求成,根本不听内部高层人员的规劝,还真的答应……
结果那位哈佛高材生一上任就把一个拥有丰富经验的地区负责人(学历没高材生高)给开了,接著又是一系列神操作……
一年半后,青年人收到了法院发来的传票,说哈佛高材生以公司名义贷款……需要立即还款……,公司里挤满了来要债的(高材生贷的款)。同时哈佛高材生跑来告诉你,钱不够了,要加钱……
请问如果你是青年人,这个高材生该不该开了?
袁崇焕为什么而死涉及到袁崇焕的罪名,分析袁崇焕的罪名可知袁崇焕的死因。
崇祯皇帝定的口头罪名:袁崇焕付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欵则斩师。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潜携喇麻,坚请入城。种种罪恶。命刑部会官磔示。依律家属十六以上处斩,十五以下给功臣家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产兄弟于二千里外,余俱释不问。(《崇祯长编》)
正式罪名:袁崇焕谋叛欺君,结奸蠹国;斩帅以践虏约,市米以资盗粮;既用束酋,阳导入犯,复散援师,明拟长驱;及戎马在郊,顿兵观望,暗藏夷使,坚请入城,意欲何为?致庙社震惊,生灵涂炭,神人共忿,重辟何辞?其家属本当依律正法,姑赦不论,妻子流二千里,安置福建,财产尽没入官。(《国榷》)
对照《崇祯长编》的袁崇焕罪名(简称罪名1)和《国榷》的袁崇焕罪名(简称罪名2),《国榷》的袁崇焕罪名是骈体文,应该是正式的、向全国通告的罪名。罪名1和2两相对比,向全国通告的罪名2更清晰直白,也更严重。罪名2解释了罪名1 「专恃欺隐」的具体内容,即欺骗隐瞒皇帝,「谋叛欺君」。罪名1还有敌我之分,罪名2袁和敌人被视作是一伙的。
袁崇焕的正式罪名讲的是袁崇焕密谋谋反的事。即斩杀毛文龙以履行与虏达成的密约,并且导虏入犯京城,坚请入城,意欲谋反。
问题是袁崇焕密谋谋反这种惊天内幕是怎么知道的?告发人是谁?
谋叛怎么谋的?欺君怎么欺的?首先这些都是绝顶机密,这一内幕是怎么知道的?
「斩帅以践虏约」,指的是杀毛文龙是履行与敌人达成的约定,但这一惊人机密是怎么知道的?当时后金高层既没有明朝高级间谍以通风报信,同时也没有袁崇焕身边亲信主动告发,若非后金故意放回来的太监密报,明廷怎么可能知道这一惊天内幕?只此一条罪名可知崇祯是相信了假情报,中了计。
「先是,获明太监二人。令副将高鸿中、参将鲍承先、宁完我、巴克什 达海监守之。至是还兵。高鸿中、鲍承先遵上所授密计,坐近二太监。故作耳语云:「今日撤兵,乃上计也。顷见上单骑向敌,敌有二人来见上,语良久乃去。意袁巡抚有密约,此事可立就矣。」时杨太监者,佯卧窃听,悉记其言。 庚戌(二十九日),纵杨太监归。后闻杨太监将高鸿中、鲍承先之言详奏明主,明主遂执袁崇焕入城。磔之。」(清太宗实录)
清太宗实录的记载使得真相大白,原来是崇祯中了反间计,听信了后金纵归太监的密报,以为袁崇焕同敌人有密约,杀了毛文龙,并且导虏入犯京城,坚请入城,意欲反叛。崇祯后给袁崇焕定的罪名完全是中计的反映。
《明季北略》记载:「都中又喧言崇焕导虏入犯,上甚切齿。先是,虏出猎,掳我多人。中有二珰(太监),上命侦崇焕者,亦被掳。虏视之,知为珰也,乃设一计,佯为袁遗书约犯边,答云:「知道了,多谢袁爷。」又佯惊云:「乃为珰闻,缚珰亟斩之!」又故遗一奴私放珰归。珰归,上其事。上再召崇焕入,即下诏狱。
其他罪名如「市米以资盗粮。既用束酋,阳导入犯」说的是卖米给蒙古部落束不的并且引导束不的侵犯明朝,但实际上束不的没有跟随皇太极入侵,没有来的蒙古部落称不上是「强盗」。
「复散援师,明拟长驱。」只不过是袁崇焕见敌人势大,明军援兵尚未聚齐,不宜力敌,暂时分兵防守而已。
「及戎马在郊,顿兵观望」,北京城下,袁崇焕领军击退后金军,取得广渠门之战和左安门之战两战胜利。歇了几天,就被指责为「顿兵观望」。
「暗藏夷使」指的是带来的喇嘛,但前任皇帝明熹宗确是表扬过喇嘛。
「坚请入城,意欲何为」,请求入城休息,被攻击为别有企图,意欲谋反,恐怕是崇祯相信了从后金营中逃回来的太监密报而大起疑心吧。
最后袁崇焕被处以「磔刑」,即千刀万剐,这也是只有「谋反大逆」罪才会有的「待遇」!
那我倒想问个问题,袁崇焕之后的洪承畴,崇祯最起码要把洪承畴家里人给剁个干干净净没毛病吧?结果崇祯剁了吗?
这里面说明啥问题?
杀袁崇焕的崇祯也就个不到20的中二少年,十几年后的崇祯想法就不一样了。
中二少年犯的错而已,结果现在一群中二想尽办法替中二时期的崇祯推卸责任,有意思?
本题下绝对要炸出一群人,lu先生,胡说先生,王教授,z公公,还有杜大师!欢迎你们到来!
辽东巡抚李维翰,1618年被罢免,天启初年下狱论死。
继任者杨镐崇祯二年被处死。
继任者周永春1621年被遣戍。
继任者袁应泰守辽阳失败,自焚殉国。
继任者薛国用,惧怕清兵攻城,又不敢请告,忧惧而死,年仅49。
继任者王化贞,崇祯五年处死。
继任者阎鸣泰,崇祯初年遭魏忠贤牵连,遣戍死。
继任者张凤翼,清兵入寇不能阻止,惧怕朝廷归罪,服毒自杀。
继任者袁崇焕,崇祯三年处死。
继任者王之臣,被罢免,疑似唯一善终。
继任者毕自肃,战败自杀。
自万历44年至崇祯元年11任辽东巡抚仅一人善终。
蓟辽总督刘策,处死,蓟辽总督曹文衡被罢免,蓟辽总督丁魁楚崇祯九年被遣戍,明亡后才起复,蓟辽总督吴阿衡战败被俘宁死不降,被清兵处死,蓟辽总督张福臻于清兵作战时被击毙。
蓟辽总督杨绳武病死军中,未曾受辱,算是第二个善终的。辽东督师范志完于崇祯十六年被崇祯亲自审问处死。
蓟辽总督傅宗龙崇祯十二年被下狱,两年后因无人可用而出狱,被李自成活捉后处死。蓟辽总督洪承畴松山之战被活捉,降清,第3个善终的。、
孙承宗崇祯四年被罢官,崇祯十一年被清兵攻破城池,自杀。
卢象升崇祯十一年清兵入寇时主战,但最终只有五千兵力可用,无兵无粮之际战死乱军之中,崇祯认为其临阵脱逃,尸体八十多日后才被允许收敛。
熊文灿崇祯十三年坐大辟弃市。
杨嗣昌忧惧而死。
梁廷栋服毒自杀。
谕以袁崇焕付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师】,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潜携喇麻,坚请入城。种种罪恶,命刑部会官磔示,依律家属十六以上处斩,十五以下给功臣家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产兄弟于二千里外,余俱释不问。刑部侍郎涂国鼎承旨先出,上责诸臣欺罔蒙蔽,从无一疏发奸,自今当洗心涤虑,从君国起见。诸臣皆叩首引罪,承旨起,复进户部尚书毕自严,谕以清核兵饷。——《崇祯长编》
就是【】里的这个罪,什么反间计的段子现在都9102年了还有人信?满清自己的记载都互相矛盾,所有记载反间计的史料都漏洞百出,所以说啊~脑子是个好东西
在袁吹子们心中,明朝气数已尽,崇祯杀了袁崇焕,这是在阻碍历史进程嘛。
细数袁崇焕的功劳:功劳一,在明廷已得知蒙古部落在崇祯元年投靠后金的情况下,崇祯二年关外大饥,袁崇焕疯狂卖粮(布米易柴薪,根本不是吹子们意淫的买马)给蒙古人,不能饿死了这些后金的协军,说不定后金还可以通过蒙古协军获得明军的粮草,这样可以帮助敌人渡过饥荒!结果袁崇焕抗辩时自己嘴漏了,「各夷共谓:室如悬磬,不市卖一二布匹于东,何由藉其利而糊口?」(《明清史料甲编》第八册)。蒙古人把物资「市卖与东(东,后金)」,袁崇焕狡辩蒙古人是为了赚取差价便于买粮糊口。自然崇祯大怒,「西夷通虏,讥防紧要。奏内各夷市卖布帛于东,明是接应,何以制奴」!按照《国榷》的说法,袁崇焕为了不饿死敌人卖粮乃至「边储始竭」!宁远搃兵满桂塘报束伯二部三十六家具归于大清——崇祯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