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受使命的将帅斩杀跋扈将军以立威是否是一种必要手段?


没有可比性

孙传庭杀贺人龙 是典型的 崇祯下密旨 说白了 就是上头的命令 不得不听 关键是 这是崇祯事前背书的

明史

帝大怒,欲诛之,虑其为变,姑夺职,戴罪视事。及孙传庭督师陕西,帝授以意

袁崇焕杀毛文龙 是典型的 无旨擅杀 这点从钱龙锡案可以看出

崇祯长编

己卯(九月初三),命逮去辅钱龙锡于家。先是,锦衣卫以斩帅、主欵

二事究问袁崇焕根因,据崇焕所供:斩帅一事则龙锡与王洽频以书问之崇焕,而崇 焕专断杀之者也;主欵一事则崇焕频以书商之洽与龙锡,而洽与龙锡未尝许之也。 锦衣掌印刘侨以其言具狱上,帝于八月十八日(乙丑)召对群臣于平台,下其章决 之久,以龙锡职任辅弼,私结边臣,(水滴的滴去掉三点水)嘱情谋,互蒙不举 ,命九卿科道共正其欺擅之罪。是日大议于中军都督府,会者吏部王永光、李康先 等,户部毕自严、钱春、曹珍、康新民、崔尔进、刘重庆等,礼部李腾芳、李孙宸 等,兵部梁廷栋、闵梦得、王之采、郭尚宾等,刑部韩策、涂国鼎等,工部程启南 、沈演等,都察院张捷、高弘图等,通政司张绍先、王业浩、马鸣起、魏尚贤等,

大理寺金世俊、张廷拱、叶廷祚等,吏科刘汉儒、祝世美、邓英、孟国祚等,户科

玄默、许世荩、裴君锡、葛应斗等,礼科孙绍统、王猷、陈赞化、卢兆龙、张第元 、阮震亨等,兵科刘懋、傅朝佑等,刑科李觉斯、张国维、余昌祚、刘斯琜、王家 彦、常自裕、宋可久等,工科顾其仁、陈献明、许国荣、李春旺、赵京仕、顾光祖 等,掌河南道福建道喻思恂、江西道袁弘勋、河南道王道纯、浙江道李玄、四川道 吴尚默、山西道王政新、陕西湖广等道宋师襄等,凡六十余人。大畧谓斩帅虽龙锡 启其端,而两次书词有「处得妥当」、「处得停当」之言,意不专在诛僇,可知则 杀之自属崇焕过举;至讲欵,倡自崇焕,龙锡虽不敢担承,而始则答以「在汝边臣 ,酌量为之」继则答以「皇上神武,不宜讲欵」。总之两事皆自为商量,自为行止 ,龙锡以辅弼大臣,事关疆场安危而不能抗疏发奸,何所逃罪,但人在八议,宽严

当断之宸衷耳。吏部条列其议以闻,遂遣缇骑逮之。

崇祯事前毫不知情

请问 有上意的杀人 和 没有上意的杀人 能一样么

------6.21更新-------

补个出处

明季北略

先是十一年戊寅冬,大兵入,改陕抚孙传廷保定总督,传廷以失聪辞,不许,寻逮之。至是壬午正月,起传廷兵部侍郎,督陕兵剿寇。四月,传廷檄召诸将于西安,缚贺人龙斩之。诸将莫不动色。因以人龙兵分隶诸将。人龙,陕西米脂人,与李自成同邑,初以诸生效用,屡杀贼有功,叛将剧贼多归之。襄城之役,朝廷疑人龙暗与贼通,密敕传廷斩之。贼闻,酌酒相庆曰:贺风子死,取关中,如拾芥耳。


先说观点,贺人龙是该杀,毛文龙嘛,不该。

首先要知道,孙传庭接任三边总督之前那几位总督是怎么死的,明白了他们怎么死的就能明白这个问题。崇祯十二年,陕西总制汪乔年升任兵部右侍郎,总督三边军务。那么这位汪总督怎么死的呢? 《甲申传信录》里这样记载著

乔年威重自尊,与人龙不协,人龙益忿,私交贼。

看到这,大家应该明白了些许大概。这贺人龙与汪总督二人不和。当然了,你二人不和也就得了,私交流寇可就是你的不对了! 因此,最后的结局是 贼知乔年师期,伪为驲夫扛乔年入营,欲降之,乔年不从,头触柱而死。 也就是说,在贺人龙的通报下,流寇知道了乔年的军队进军日期,又暗中派人假扮车夫,扛著乔年到了流寇的大营。 此乃贺人龙之罪一也其二,汪总督被坑死后,大明又派了一位大员,何人呢? 傅宗龙傅括苍。傅宗龙此前督军陕西,如今也被抬到了三边总督这个位子上,可谁曾想到这位仁兄也被他贺人龙卖了。《甲申传信录》中记载很简单 人龙复卖之如前一句话,傅宗龙也被卖死了。也还是那招,抬轿子的车夫是流寇装扮的,看来这个贺人龙喜欢故计重施。

看了上述资料,您觉得这人该不该杀?

崇祯十五年,孙传庭接任三边总督,杀中军将领贺人龙。毛大帅,岛主可就不一样了,人家再飞扬跋扈可也没敢坑杀如三边总督这样大的官啊。毛岛主开镇东江,多次骚扰后金,毕竟也是有功之臣,然而我们的袁督师却..... 后来的孔有德,尚可喜等人的叛逃更是证明了袁督师的..... 如果您想深入从侧面了解一下袁督师杀岛主这段事情可以看看陈弘范的《北使纪略》,此书最后较为详细的记述了此事。不赘述了,答主水平不高,不是科班出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没有可比性,杀贺人龙是崇祯有旨意,孙是奉旨行事,到哪儿也不能说有错。杀毛文龙没有旨意,虽然袁崇焕有尚方宝剑,但是尚方宝剑的权力没大家想像得大,只能斩副将以下的军官,当然副将级别也不低了,但是毛文龙是总兵,级别高于副将,所以即使袁崇焕有尚方宝剑,也没权力杀毛文龙。超过自己的权力杀人,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有一定的可比性,都是擅杀边将。

贺人龙拥兵自重,不听指挥,临阵脱逃确实该杀。但何时,何地,如何杀他,却不是孙传庭能决定的。贺人龙当时已经当了五年的总兵,在军中地位颇高,别说孙传庭,就是崇祯亲至,也要经三司会审,九卿合议后才能定罪。明朝外派大臣的最高许可权,在杨嗣昌请尚方宝剑的奏折中已经写得很清楚了:

巡抚不用命,立解其兵柄,简一监司代之;总兵不用命,立夺其帅印,简一副将代之;监司、副将以下,悉以尚方剑从事

就是崇祯皇帝最信任的杨嗣昌,也只能杀一下副将以下的官员。总兵,巡抚一级的大员,只能免职,然后交中央处理。在此之前,崇祯皇帝确实有关于贺人龙的指示,明史记载如下:

帝大怒,欲诛之,虑其为变,姑夺职,戴罪视事。及孙传庭督师陕西,帝授以意。

传庭以人龙家米脂,其宗族多在贼中,未可轻发,在道佯上疏曰:「人龙臣旧将,愿贳其罪,俾从臣自效。」帝亦佯许之。人龙稍自安。传庭至陕,密与巡抚张尔忠谋,以五月朔召人龙计事,数其罪斩之。

但皇帝至始至终也没有明确下令,应当直接处死贺人龙,那么除非发生紧急情况,比如李自成进攻而贺人龙再次抗命;贺人龙与张献忠勾结密谋反叛等等,孙传庭就不应该对贺人龙动手。当然,直接罢免,软禁,逮捕贺人龙都是可以的,但不能杀了他。无论贺人龙多该死,三司会审之前,杀贺人龙就是越界。


有可比性,都是杀掉尾大不掉的属下。

李自成还杀了罗汝才。

贺人龙米脂人,流寇大本营出来的,流寇那边有个革里眼贺一龙,说不定就是亲戚,所以崇祯不放心。


该杀。明亡的很大一个原因在于私军。早期始于李成梁、李如松,戚继光,到崇祯一朝尾大不掉。从关宁铁骑的祖大寿、曹文诏、吴三桂,洪承畴的洪兵;到后来的毛文龙、贺人龙以及大批如卢象升、秦良玉等将领的私兵;乃至最后北京城破左良玉依然有百万雄兵陈列长江缺不堪一击,在左良玉死后做鸟兽散。作为皇权的代表,袁崇焕、孙传廷并无私军势力,于公(维护皇权)于私(回收军权、确保战役胜利)都应该找合适的机会铲除私军头子。看待私军问题不应该只看私军短期内带来的战役胜利,还要看胜利(或失败)后的影响。无论短期私军是否有利,长期而言如果一个王朝想要兴盛平稳都是要铲除的。
孙传庭没有选择。「帝大怒,欲诛之,虑其为变,姑夺职,戴罪视事。及孙传庭督师陕西,帝授以意。」——皇帝有密旨给你让你杀,你敢不杀?

没有可比性。高级将领只能由皇帝明正典刑,否则下一个死的就是皇帝了。袁崇焕矫诏夺军杀将,皇帝不可能容忍他活著。孙是奉皇帝旨意杀将,虽然旨意是乱命,但他也必须执行。说到底,他不执行,贺不会死,他不会活,崇祯到后期能杀的也只有文官了。

但两者起到的恶劣作用有一点是共通的:明朝将领们向拥兵自重的方向走了一步,毛文龙的死是开始,贺人龙的死已是终点。


看时间,一个是非紧急状况下,一个是临阵决战的时间

袁崇焕杀毛文龙,最坏的情况是毛手下兵变,和袁的部队打起来,最坏的情况袁丢了性命,而毛的手下阵清。对大明损失还是在可控范围。

孙传庭杀贺人龙,不用讲,本身就是最坏的状况,孙传庭坐了几年牢子,没有直系部队,手下只有一支杂牌军,能打只有一个贺人龙,杀了毛人龙,下一场战斗基本输定(结果确是输了),而更不幸,整个大明只有孙传庭这支杂牌军,这仗是不能输,容错率太低。

思宗这时命令杀贺人龙,思路不是正常人能理解

-------可以无视分界线-----

关键是临阵杀将,封建时代的部队,基本是讲人身关系,将将领杀了,除非有完善的指挥部置,部队九成会即时溃散,这时候杀贺人龙,那就和抽起一支部队没有多少分别,要杀要么早点杀,要么早点将贺人龙放在后方,当储备力量。

说个例子,思宗在阵前将袁崇焕抓下狱,祖大寿立马带部队跑了。


因为历史主观上认为孙是好人,袁是争议人物。袁杀人不该,杀了祖大寿坑里大萌也坑了自己,从战略角度看也没有杀的必要性,虽然祖不愿意做个富家翁,起码这个行为特别的草率,所以也是袁该有报应。孙不一样,属于不得不杀,杀了比不杀不管是从他个人较低还是战争角度来说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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