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找工作的时候别人会建议你先去收到offer的公司好几天,等另一个公司的offer?

去了一个公司不就已经签合同了吗?怎么跑?


择其善者而从之


你想恋爱,同时表白了两个女生a和b。

喜欢a的程度80分,喜欢b的程度100分。

a和b相互不认识,隔得很远。

a很快同意了和你在一起,b那边还没有进展到那一步。

你跟a在一起起没几天儿,B突然说接受你的表白。

此时,你跟a分手的成本很低,因为你和a在一起的时间才几天,几乎没有其他人知道,而且a跟你身边的朋友也完全不熟,b在你心中100分,你会果断放下a选择b吗?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自己掂量掂量。


第一,了解先收到offer的公司是否真的符合心意;第二,也许这家公司并不是最喜欢的,但是一直拖著可能错过机会,那不如骑驴找马,先去这家公司,再等心仪的offer


可以实地体验一下,探清虚实


很多时候offer说给并不一定最终能给你,如果已经有一个可以垫底的offer先去为什么不可以呢?你要是实在受不了内心的煎熬和谴责,那就把这个offer往后拖几天在入职,但是想告诉你的是,这是一个很正常的流程,公司与你都是双向选择的,哪怕你真正去了这家公司和自己想的不一样,实习期也是无责可以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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