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是辩题不是不可知或主观,模糊的。

例如在知乎上,当你即将和一个人认真辩论时,你应该先提出哪些原则,才能达到使双方都接受,且足以保证达到辩论目的(即最终必定有一方能心服口服)的效果?


感谢知乎圆桌邀请。

辩论和吵架最明显的不同,就在于辩论的主要目的是说服中立的第三方,而不是为了摧毁对手。 事实上,严肃场合的辩论,很多也无法做到说服对手: 在法庭辩论上,原告律师有可能说服被告律师,令其放弃为自己的客户提供服务吗?不太可能,谁要真能被说服了,才是真的会因为违反职业道德惹上麻烦。美国总统大选的电视辩论,目的也不是为了让对方卸甲而降,而是为了尽可能多地拉拢摇摆中的选民。

照这样说来,诸葛丞相对王司徒一番高论的反驳,其实不算是严格意义的「辩论」。

辩论的目的在于说服中立的第三方,从这一基本原则出发,就不难理解存在哪些值得考虑的因素了,这里说三点个人认为重要的原则:

首先,要确立能让双方都被充分倾听的发言规程,但这不代表对发言自由完全不做限制。英美议会政治中有个概念,叫做 filibuster,有人翻译成「费力把事拖」,可谓信雅达。这个单词指的是通过冗长无意义的发言、讨论毫不重要的议题等,拖延议事程序,阻挠持不同意见者发表意见。

举个滥用规则「费力把事拖」的例子:假如我们团队有个规定,每天中午大家都要轮流提出要点哪家的菜,全部人提议完毕之后团队进行表决。我来第一个发言,为了实现让全组人跟自己一起吃蓝蛙汉堡的目标,我开始从牛的育种,讲到牛肉汉堡的起源地,讲到美式餐饮在中国的市场策略,一直说到大家饿得直翻白眼不得不同意为止,这显然是滥用了发言的过程。因此,在辩论中,保障各方表达机会和限制滥用发言自由,这两点需要平衡。

图为笔者在吃汉堡

其次,要坚持就事论事,如果能在事实层面对对方的论据做出反驳,就应当避免抨击其动机。例如,如果有人列举数据,称有统计表明中国该年出生的男性平均身高为 169.67cm, 同期,日本的数据是 171.46cm,并据此得出结论认为中国存在身高方面的先天劣势。对于这一论证,,有人可能按耐不住怒火,斥责对方「汉奸」,认为对方是在刻意矮化中华民族。

但你也可以选择从事实本身反驳,在这一具体例子中,上面的数据是对 1979 年出生的男性进行的统计,而如果使用 1993 年的数据,就会发现中国男性升高已经反超了日本,对方的结论也不攻自破。所谓「理性辩论」,不是说在表面上摆出谦恭客套的姿态,不是不要「力量」,而是要使用有力的事实和逻辑进行回击。

这一例子来自我在知乎的一篇回答:

为何部分刻板印象明明有统计学依据,人们却仍要反对刻板印象??

www.zhihu.com图标

最后,希望各位在与他人进行讨论时,也能够保持开放,将讨论视为进行学习的过程。

运用理性,是对自己的一种教育:当你开始广泛收集信息时,你的知识储备就变得丰富;当你开始思考如何用事实来巩固结论时,你的思维能力就得到了提升;当你在中立第三方面前有条理地进行陈述时,你的人格魅力也在加强,这都是理性参与辩论带来的收益。


感谢知乎圆桌邀请。

与其问如何「理性」辩论,不如问如何「纯粹」辩论,后者才是求同存异的基础。

以贬损对方人格为目的的街头辩论,诉诸人身反而是极其有效的辩论策略;以取悦拥趸为目的的饭圈辩论,模糊重点反倒是极高明的论战方式;以拉拢选民为目的的政治辩论,噱头、话术和包装胜于踏实的政策数据论证;以查明法律事实(而非客观真实)的司法辩论,强调有利于己方的证据,隐瞒(或者至少不主动提及)不利于己方的事实是常用手段。

辩论的形式与手段是为辩论目的服务的,在这一点上,法庭辩论并不比论坛对掐更高尚些;只要辩论的目的不是纯粹地追求真理,异化的目的一定程度上就会异化辩论本身

@王瑞恩 说:辩论的主要目的是说服中立的第三方。

诸位不妨回忆一下,我们经常说知乎「水化」,是不是恰恰因为面对逐渐下沉的第三方,这个社区有太多为了说服第三方而量身定做的论证方式?

这就是真理以外的目的对辩论的伤害,即使是看似如此无害的「说服第三方」。

遗憾的是,恐怕并不存在一套「技术性」的对话原则可以让所有对话者达成共识,本题的答案很可能是一个有些悲观的重言——只有「愿意被说服」的人才「能够被说服」。

如果说非要提出某种原则的话,无非是:忠道而善告知,不可则止。

确保自己带有良善的初衷,以及随时抽身而退的能力。

以上。


没人邀请,纯属话多。

问题是「理性辩论」,很多人从「辩论」上回答了这个问题。

那么我就说说理性。但首先需要搞清楚一点,这里的「理性」,指的是态度、战略上的理性,还是逻辑上的理性。区别在于,「态度、战略上的理性」的目的是为了「求胜」,而「逻辑上的理性」不一定能够获得胜利,毕竟人是情感动物,休谟说「理性是情感的奴隶」,所以人也可以通过「共情能力」、「同理心」来说服别人或者被人说服。

态度上的理性首先是:1.不要抱有敌意,不能因为立场不同在一开始就想要攻击对方;2.持著双方平等的态度,不要觉得有优越感,居高临下。这两点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有效沟通」。

战略上的理性可以说是「目的论」的,以「取胜」为目的,这时候,

1.知识储备是硬体,不必说,具体例子就是《奇葩说》薛兆丰硬体是经济学,大魔王黄执中心理学、社会学知识丰富。从这个角度来说,在辩论前先去查资料,资料分为两类,一是客观数字的支撑,主要以统计学、概率论、社会学的支撑,这种知识为我们说的话提供「事实依据」,这里我没用「客观性」,是因为很多人会把「客观性」等同于「客观存在」,有人会说「我的主观性是客观存在的」,以及为了避免遇到「大多数人都这样,所以这是客观的」这种诡辩;二是人文学科知识的支撑,包括历史学、人物传记这个可以用来举例子;三是多学心理学、沟通技巧、博弈论,这些既可以作为理论当作论据,也可以化用于内,猜测对方的论点、心理,然后攻击。

至于「逻辑上的理性」,就不一定能够获得辩论上的胜利了,只能说是一种辩论的形式、风格。就像有的人在辩论中喜欢讲故事,有的人喜欢讲知识,后者可以类比于偏好用「逻辑上的理性」。

逻辑上的理性,首先就是不要犯逻辑谬误。网上流传著24种常见逻辑谬误,就让我CTRLv+CTRLc,然后仔细解释一下。

由于24种逻辑谬误里面没有提到」偷换概念「,所以先说一下这种情况。

豆瓣上有个人贴出了他和他女朋友的对话,(黑体是我分析)

【女:你是真的爱我吗?(女朋友这里问题的其实是爱是不是存在)

男:你觉得爱情有两种,一种是真的爱,一种是假的爱吗?(故意曲解女朋的意思,变成「爱有真假」之分,也是一种偷换概念)(同时这里是封闭式提问,这种可以说是博弈论的一个方面,通过「封闭式提问」,来引导对方的答案,即在一定范围中提问或者在题目中有预设答案,举例:晚上吃烧烤还是火锅?开放式提问则答案不限,如:晚上吃什么?)

女:是的(哦豁中招了)

男:这是一种非常肤浅的二元论。是幼稚的人才会信奉的东西,因为幼稚的人无法理解事物的复杂性,只好把事物简单分割为非黑即白的。比如小孩子就会觉得童话里面的女巫和大灰狼就是坏人,王子和公主就是好人。当然并不是说二元论是错误的,它是人认识世界的一个重要的阶段,但人并不应该只停留在这个阶段;一个成熟的人应该意识到这个世界是复杂的,是不能简单二分的,世界总是灰色的。就像爱情并不是只有真爱和假爱一样,爱情是众多言语,感情,和相处关系的集合体。(最后这句,完全是驴唇不对马嘴,「爱情真假」可以说是爱情的属性,是广延,「爱情是众多语言、……集合体」缩写一下「爱情是集合体」这里是在下定义。正确逻辑应该是「爱情不是(内涵),爱情是(爱情的内涵)」,也就是前后语句应该是并列的,举个简单栗子「苹果不是蔬菜,苹果是一种水果」,而他这里就是「苹果不是蓝色的,苹果是一种水果。」)嗯……我就是单纯地想喷这种人。所以用来举例子。】

好了,接下来说24种逻辑谬误,黑体是解释部分。

1.稻草人谬误——歪曲了别人的观点,使自己能够更加轻松的攻击别人。

  例子:小明说国家应该投入更多的预算来发展教育行业,小红回复到:「想不到你这么不爱国,居然想减少国防开支【小明并没有这个意思喂,这里小红是个哈麻批(斜体这句犯了「人身攻击」谬误)】,让外国列强有机可乘。」 小红就犯了稻草人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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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错误归因——从两个事物可能存在相关性,就得出一个事物是造成另一个事物的原因。

  例子:小红指出,过去几个世纪全球海盗数量减少,全球温度在升高,从而得出是海盗的数量的减少造成了气候变化,海盗能够降低全球温度。这里的根本原因是把偶然性当作必然的因果联系,小红犯了错误归因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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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诉诸感情——试图通过操作别人的感情来取代一个有力的论述。(就是情感绑架)

  你操作的感情可能包括恐惧、嫉妒、怜悯、骄傲等等。一个逻辑严谨的论述可能激起别人的情感波动,但是如果只用感情操作而不用逻辑论述,那你就犯了诉诸感情的错误。每个心智健康的人都会受感情影响,所以这种谬误很有效,但这也是为什么这种谬误是低级和不诚实的手段。

  例子:小红在饭店看到小明吃狗肉,于是上前训斥:「你怎么可以吃狗肉,小狗多么可爱,就像小朋友一样,你忍心伤害小朋友吗?」 小红犯了诉诸感情的谬误。应用到现在,也可以说「我这么爱狗,你怎么可以吃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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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谬误谬误——看到别人的论述水平很低,或者别人的论述里面有谬误,就认为别人的观点一定是错误的。

  很多时候,辩论的赢家获胜并不是因为观点正确,而是因为辩论技巧更好。作为一个理性(重点,切题了)的人,你不能因为别人的论述中存在谬误或者错误,就认为别人的观点一定是错误的。

  例子:一个提倡健康饮食的人在电视上发表了很荒唐的饮食理论来推广健康饮食理念,小红看后觉得健康饮食就是骗人的,于是开始每天暴饮暴食。小红犯了谬误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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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滑坡谬误——你觉得如果A(中性)发生了,那么Z(坏情况)也一定会发生会,以此来表示A不应该发生。

  小红认为不应该允许同性恋结婚,因为她认为如果我们允许同性恋结婚,那么就会有人想要和桌子、椅子结婚。小红犯了滑坡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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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身攻击——即「诛心」,讨论时针对对方的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等,而进行攻击或评论,并以此当作提出了理据去驳斥对方的论证或去支持自己的论点

  人身攻击时不一定是直接进行攻击,也可能是通过背后捅刀子、暗示听众等等方式来造成对对方人格的质疑。你试图用你对别人人格的攻击来取代一个有力的论述。更多关于人身攻击。

  例子:当小明提出了一个很合理的关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提议的时候吗,小红说她不相信任何小明说的话,因为小明不爱国,经常批评政府,不懂得感恩。小红犯了人身攻击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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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诉诸虚伪——不正面回应别人的批评,而是用批评别人作为回复——「你不也曾经.....」

  你想要把通过用批评回应批评的方式,免去你为自己辩护的责任。你通过这种方法来暗示对方是个虚伪的人,但是不管别人虚伪与否,你都只是在回避别人对你的批评。

  例子:小明在和小红争论的时候指出小红犯了一个逻辑谬误,小红不正面捍卫自己,反而回应:「你之前也犯了逻辑谬误。」 小红在这里犯了诉诸虚伪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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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人怀疑——因为自己不明白或者知识水平不够,就得出一个事物可能是假的。也就是对方根本不懂你在讲啥,没在一个语境,好比物理学生给体育生讲量子力学。

  一些很复杂的概念,比如生物进化等等需要一些基本的理解和知识。有些人因为不理解这些复杂的概念,而觉得这些东西是错误的。

  例子:小红指著块石头说:「你说进化论是真的,那你让这块石头进化人给我看看。」小红犯了个人怀疑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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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片面谬误——当你的观点被证明是错误的时候,你用特例来给自己开脱。阿Q精神。

  人类都不喜欢被证明是错的,所以当他们被证明是错的时候总会想办法给自己开脱。人总是觉得自己以前觉得正确的东西必须是正确的吗,所以总能找到理由让自己阿Q一下。只有诚实和勇敢的人才能面对自己的错误,并且承认自己犯错了。

  例子:小红说自己有特异功能,能用塔罗牌算出未出生小孩的性别,但是孩子生下来后发现猜错了,于是她就说是算命的人缺乏信仰。小红犯了片面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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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导性问题——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加入了诱导的成分,使得对方只能按著你的意思来回答。(还是封闭式提问)

  你试图用诱导性的问题来逼对方回答你提出的低级问题,从而破坏理性的讨论。

  例子:小红怀疑自己的丈夫孙越搞外遇,为了一探究竟,于是就问他:「陈轩的屁股上是不是有个胎记?」小红使用的就是诱导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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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举证责任——你认为举证责任不在提出观点的人,而在于质疑观点的人。简单点,就是当怀疑一个人是小偷的时候,让他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偷东西;你没收到货,卖家让你拍张照证明一下。(内心:?????)

  当有人提出一个观点结果被人质疑后,你认为举证的责任不在提出观点的人,而在质疑者。不能证伪一个事物,或者举出反例,并不能证明这个事物的合理性。当然,如果只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一个事物是合理的并不能肯定的说明它是不合理的。

  例子:小红说他相信宇宙是一个叫KengDie的全知全能神创造的,因为没有人能证明KengDie不存在,所以KengDie是存在的。小红犯了举证责任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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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语义模糊——用双关语或者意思存有歧义的语言来歪曲事实。

  你使用双关语或者意思存有歧义的语言,当你被别人批评的时候又利用这些有歧义的语言作为自己的挡箭牌。

  例子:地上一个猴,树上qi个猴,一共几个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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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赌徒谬误——你认为随机事物的发生和之前发生的事情是有相关性的。也是把偶然性当必然性。

  有人在看到独立的随机事件(比如抛硬币)时,总觉得会和前面的事情有相关性(前面连著五个正面,下一个肯定要是反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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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乐队花车——因为很多人都在做同一件事情/相信同一件事物,这件事情就是对的。(三人成虎)

  一个事物/观点的流行程度和它本身是否合理没有关系。地球是球形的,在人们相信地球是平的时代地球也是球形的,地球才不管你信不信它呢。

  例子:看到《货币战争》怎么那么畅销,小红相信一定是罗斯柴尔德和共济会在背后操纵著整个世界。小红犯了乐队花车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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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诉诸权威——利用一个权威人物/机构的观点来取代一个有力的论述。

  要证明一个观点,只是摘录别人的观点是不够的, 至少要知道所提到的权威为什么有那样的观点。因为权威人物/机构也是会犯错误的,所以不能无条件的假设合理性。当然,权威人物/机构的观点有可能是对的,所以不能只因为对方使用了诉诸权威的谬误就认定这个观点肯定是错的。

  例子:小红不知道怎么反驳进化论,于是就说:「我老公孙越是大科学家,他觉得进化论是错的。」小红犯了诉诸权威的额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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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合成谬误——认为一个总体的组成部分所具有的特性,对于这个总体的其它部分也是普适的。

  很多时候,对于一个组成部分存在合理性的事物,对于其它组成部分并不具有合理性。我们常能观察到事物之间的一致性,所以当一致性不存在的时候也会偏见的认为有一致性。

  例子:小红买了辆自行车,当她看到自行车的车座是人造革的时候,她就觉得自行车的其它部位也是人造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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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没有真正的苏格兰人——提出的一个观点受到了别人的批评,试图用「诉诸纯洁性」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观点。

  你试图通过马后炮和修改标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那有缺陷的观点。

  例子:

  小红:「所有荷兰人都喜欢喝胡辣汤」。  小明:「孙越就是荷兰人,他就不喜欢喝胡辣汤。」  小红:「好吧,所有【真正的】荷兰人都喜欢喝胡辣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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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基因谬误——通过一个事物的出身来判断它的好坏。

  你试图逃避正面的讨论,而转而讨论事物的出处。这种做法和本文第六条「人身攻击」类似,都是想试图通过已有的负面印象来从侧面攻击对方,却不能正面的回应对方的论述。

  例子:

  小明:「孙越不喜欢喝胡辣汤。」  小红:「孙越是荷兰人,怎么会不喜欢喝胡辣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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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非黑即白——把黑和白作为仅有的可能,却忽略了其它可能性的存在。用了简单粗暴的二分法,来掩盖其它可能性的存在。你想通过非黑即白的选择来误导讨论,破坏辩论的建设性。

  例子:在谈到反恐战争时,总统说如果你不支持反恐战争,你就是支持恐怖分子。总统这里犯了非黑即白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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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窃取论点——采用循环论证的方法来证明一个被包含在前提里面的观点。

  这是一种逻辑智商破产的谬误,因为你把你的前提假设默认为真的,然后利用循环论证的方式来证明它。

  例子:KengDie教的经文《KengDie Sutra》里面说的东西都是真理,因为在《KengDie Sutra》第一章第二段里面提到了「KengDie所述都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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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诉诸自然——认为一个事物是「自然」的,所以它是合理、必然并且更好的。(有点像人们错误理解黑格尔「存在即合理」来论证一切都是合理的。这里要说黑格尔的话是有语境的虽然不太懂但是他是在说精神世界)

  一个事物是自然的并不一定代表它就更好。互相杀戮是大自然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大多数人都认为我们不应该互相屠杀。

  例子:小红认为吃草药肯定比吃人工制造的药有效,因为草药更加「自然」。小红犯了诉诸自然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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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轶事证据——试图用个人经验或者单独事例来取代逻辑论述或者有力的证据。

  比起复杂而确凿的证据来说,轶事证据更容易获得,但是却要粗浅很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量化衡量的科学数据/确凿证据比个人经验/轶事要更加可信。

  例子:小红爷爷是个30年的老烟枪,现在80多岁身体还很健康,小红依次得出吸烟对身体无害的结论。小红犯了轶事证据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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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德克萨斯神枪手——在大量的数据/证据中小心的挑选出对自己的观点有利的证据,而不使用那些对自己不利的数据/证据。

  你先开了一枪,然后在子弹击中的地方画上靶心,搞得自己真是个神枪手一样。你先决定了自己的立场,然后才开始找证据,并且你只找对自己有利的,而对于那些对自己不利的就选择性忽略。

  例子:红X字会为了证明自己尽到了职责,到处宣传自己拨出了XXXX的善款,却只字不提自己公款消费的奢侈无度。红X字会犯了「德克萨斯神枪手」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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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中间立场——觉得两个极端观点的妥协,或者说中间立场,肯定是对的。

  虽然大多数时候,真理确实存在于两种极端的中间地带,但是你不能轻易的认为只要是处于中间立场的观点就一定是正确的。谎言和实话的中间地带依然是谎言。

  例子:小红认为疫苗会造成儿童自闭症,孙越从科学研究的结论中得出结论认为疫苗不会造成儿童自闭症,小明认为两者观点的妥协——疫苗会造成儿童自闭症,但不是全部的儿童自闭症——才是正确的。小明犯了中间立场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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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强调「理性」,那么就默认双方(至少对于提出意见的单方而言)是抱著研究问题和解决争议的目的来开展讨论的,那么正如 @王瑞恩 老师所言,一套议事规程是很重要的。在此我将之前总结出的一套理性讨论方法论整理如下,谨供参考。

一、识别分歧:明确和界定观点

1.1、在讨论开始前,首先要明确双方所持的观点,然后寻找真正的分歧所在。

1.2、不断变化的立场是无法顺利讨论的,双方需要耐心去界定彼此观点的范围,最终在一个相对明确的立场上展开讨论。

二、分析逻辑:理性思考和就事论事

2.1、在明确双方观点之后,要首先将其改写为「因为1、2所以3」的基本逻辑结构,明确得出结论的相应前提,这是接下来讨论的方向。

2.2、在反驳一个观点时,驳倒大前提、驳倒小前提以及指出逻辑本身的问题,都可以起到反驳观点结论的作用。

2.3、在讨论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持理性,对于自己目前讨论的对象及其效果有清晰的认识,并注意回头梳理自己的发言逻辑,以确保讨论的有效进行。

三、寻求共识:彼此尊重、求同存异

3.1、理性讨论的双方在地位上一定是平等的,这是能够保持理性的基础。

3.2、尊重彼此的观点,愿意承认对方观点中符合逻辑的部分并达成共识,并在部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讨论双方更进一步的分歧。

四、争议解决:讨论的目的与结果

4.1、理性讨论的根本目的并不在于说服对方,而应当是通过讨论让双方对问题本身产生更理性的思考,从而加深对问题本身的理解。

4.2、通过讨论,双方要明确彼此的分歧所在,理性思考自己和对方思维的局限,并针对性地进行进一步思考。

以下为具体阐释,本文案例均来自于微博真实讨论,全文3900字,预计阅读时间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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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识别分歧:明确和界定观点

对分歧的识别是理性讨论的前提。很多时候双方无法形成有效交流,根本原因在于双方持有的观点并不在同一个层面,从而导致双方都是自说自话,讨论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来看一个例子。

A:某电影票房的惨败,说明流量电影已经很难适应如今的电影市场环境了。

B:难道男主演的不好吗?为什么要把票房的锅甩给男主角一个人?A:但是市场环境变了,单纯的流量电影的确没有办法像以前一样成功了呀。B:电影票房差难道不是团队都有问题吗?凭什么说是因为男主的问题?

在这段讨论中,A和B所持的观点并不在一个层面上。A的观点是「在当前市场环境下,流量电影已经很难赚钱了」,而B的观点是「男主演的很好,电影票房的惨败是其他的原因」。

事实上不难看出,A和B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一致的,但正因为双方没有能够明确彼此讨论的重点,导致后续的讨论无法理性开展。而生活中大多数问题,事实上都是存在模糊性的,因此我们得出第一项原则:

1.1、在讨论开始前,首先要明确双方所持的观点,然后寻找真正的分歧所在。

在上面的例子中,双方真正的分歧实际上是「这部电影是否是一部单纯的流量电影」,若双方能够在这个层面展开讨论,那么对于「票房惨败的原因」这一问题的解决才是有帮助的。

但在实际讨论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现想要明确彼此的观点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这是因为人在讨论的过程中,潜意识是不愿意被某一种观点「锁死」的,一旦锁死就有了被反驳的可能(就像游戏BOSS一旦有了血条就有被杀死的可能),因此人们倾向于在几种相近的立场之间不断回避,这也会导致讨论无法进行。举例如下:

「某地区将推出男性带薪陪产假制度」

A:哇,当男人真好,孩子让老婆生,自己还能放假休息,也太偏心了吧。B:所以你是说,让男性放假在家照顾妻子是在歧视女性咯?A:反正男人根本不会用这段假期照顾他老婆的嘛,不是偏心是什么?B:什么叫男人不会照顾妻子啊?你凭什么这么说?

在上面的例子里,A的立场是在「陪产假是歧视」和「男人不会照顾妻子」之间跳动的,当B针对前者提问的时候,A就自然地将立场改成了后者,导致后续讨论的开展完全偏离了一开始的方向,最终必然带来讨论的混乱。因此我们得出第二项原则:

1.2、不断变化的立场是无法顺利讨论的,双方需要耐心去界定彼此观点的范围,最终在一个相对明确的立场上展开讨论。

在经过明确和界定之后,双方的观点都相对清晰且匹配了,那么可以进入实质性的讨论阶段。

二、分析逻辑:理性思考和就事论事

逻辑是一切理性讨论的基础,任何脱离了逻辑的讨论都是混乱的。但遗憾的是,我国的基础教育中缺失了重要的逻辑教育一环,导致现实中大量的讨论是无逻辑的,自然也是混乱而低效率的。

逻辑的表达方式有很多种,在此无法一一展开,本文仅以最简单的三段论为例。

三段论的基本结构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例如:因为人都是会死的,而小明是人,所以小明是会死的。在这个结构中,「人都是会死的」为大前提,「小明是人」为小前提,「小明是会死的」就是自然推导出的结论。

(三段论有许多变体和相应原则,如有学习需求,可以阅读《学会提问》、《批判性思维》,并进一步阅读欧文·柯匹的《逻辑学导论》)

在上面的第一个例子中,A的观点用三段论的形式可以表示为:

「因为流量电影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环境了,而某堡垒是流量电影,因此某堡垒不能适应市场环境了(票房惨败)」

而我们总结出的双方的分歧,恰好集中在小前提「某堡垒是流量电影」上,这也是为什么在上面说在这个层面展开讨论有助于最终问题的解决。

因此,我们又可以得出两条理性讨论的原则:

2.1、在明确双方观点之后,要首先将其改写为「因为1、2所以3」的基本逻辑结构,明确得出结论的相应前提,这是接下来讨论的方向。

2.2、在反驳一个观点时,驳倒大前提、驳倒小前提以及指出逻辑本身的问题,都可以起到反驳观点结论的作用。

针对上述A的观点,不论是指出「流量电影还能够适应市场环境」,或是指出「某堡垒不是一部流量电影」,都能够达到反驳A的观点的效果,唯一的不同在于反驳的难度有区别,而这就是讨论的技巧所在了。

但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没有经历过系统的逻辑训练的人,是很难确保自己的讨论始终是围绕著问题及其逻辑本身进行的。

我们经常看到的情形是,双方从观点1开始讨论,到最后却演变成了观点234,这在针对前提进行讨论的过程中是很容易出现的。因为在我们试图通过反驳前提来讨论观点的时候,讨论对象可能已经从一开始的结论本身变成了某个前提,很容易让人意识不到讨论的方向已经跑偏,这就需要如下的原则来约束。

2.3、在讨论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持理性,对于自己目前讨论的对象及其效果有清晰的认识,并注意回头梳理自己的发言逻辑,以确保讨论的有效进行。

这一原则不适用于头脑风暴的模式,因为脑暴的重点在于发散,而本原则针对的是理性讨论,需要至少有一个人保持清醒并能够梳理场上的逻辑,并注意及时将讨论拉回问题本身。BTW,这也是无领导小组讨论中的重要技巧之一。

三、寻求共识:彼此尊重、求同存异

3.1、理性讨论的双方在地位上一定是平等的,这是能够保持理性的基础。

参与讨论的每个人都应该认识到,其他参与者与自己一样,是能够且愿意理性思考的,他们的思考也是有效的,某些内容是可取的。而这种对彼此观点的尊重也是理性讨论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因此,在讨论的过程中,如下原则也是应当被遵守的:

3.2、尊重彼此的观点,愿意承认对方观点中符合逻辑的部分并达成共识,并在部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讨论双方更进一步的分歧。

这一点说起来容易,但真正执行起来却非常困难。面对和自己不同的观点,人总是倾向于给对方贴上某种「敌对」的标签,然后拒绝接受对方的一切观点。这种讨论显然是非理性的。

遗憾的是,当下的网路讨论中充满著标签化的思考模式,因为标签化的思维是最简单直接的。一说平等就是「女权」,一说同情就是「圣母」,一说理性就是「理中客」……大量的标签无疑阻碍了讨论的正常进行,对于理性讨论而言,首先就要摒弃这种标签化的思维,尊重彼此的观点并寻求共识,这才是最合理的讨论方式。

事实上,部分承认对方的观点并不会直接导致自己被对方说服。我们从上述的逻辑表达可以看出,如果仅有大前提或小前提,是无法得出结论的,因此,我们认同某一部分前提对于我们的立场而言并无影响,甚至可能是战略性放弃。

黄执中在其辩论教材《洛阳集》中引入了一个柔道的概念,叫「受身」。在柔道中,受身指即将被对手击倒时,主动调整自己的倒地姿势,以便实现迅速起身及实施反击。在辩论中,「受身」就是指先承认对手某一部分观点,然后针对余下的观点和逻辑进行回击,属于一种很有趣的辩论技巧,此处不再展开。

四、争议解决:讨论的目的与结果

回到问题本身,题主提出的问题非常典型。很多人在辩论的过程中,往往抱有一种「我要彻底说服对方,让对方心服口服」的想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彻底说服对方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随著讨论的深入我们会发现,两种不同的观点背后往往是两种不同的价值观,而这种价值观的差异又根植于双方的人生经历的差异。想要让人心服口服,不啻与要人承认自己的价值观不完善,这显然是难以实现的。

事实上,自古以来的辩论的目的就不是说服彼此,而是说服第三方。百家争鸣,是为了说服君王;法庭辩论,是为了说服法官;总统辩论,是为了说服选民……辩论的性质注定了难以达到说服彼此的目的,那么说服中立第三方认可自己的观点就成了唯一选择。因此:

4.1、理性讨论的根本目的并不在于说服对方,而应当是通过讨论让双方对问题本身产生更理性的思考,从而加深对问题本身的理解。

在这个根本目的下,不难得出最后一项原则:

4.2、通过讨论,双方要明确彼此的分歧所在,理性思考自己和对方思维的局限,并针对性地进行进一步思考。

事实上,双方对于某一个问题的分歧可能基于很多方面。如果是因为对客观事实认识不够,那么就需要去进一步查阅资料;如果是因为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全面,那么就需要结合对方的观点进一步思考;如果是因为自身的人生经历导致出现了价值观层面的分歧,那么就需要在尊重彼此价值观的基础上,实现求同存异。

以上,感谢阅读,如有不同意见欢迎随时在评论区指出。


如果目的在于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结论,不妨参照法庭辩论的基本原则。其中有两点我认为非常重要。

第一,界定争议的内涵

比如《中英联合声明》是否为一份「过时的」历史文件?

如果把它定义为主权国家之间的协议(treaty between soverighty parties), 那么争议问题就可以有统一的参照标准——《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有关条约/协议的生效、失效条款,这样可以避免两方辩论南辕北辙。

第二,审慎对待论据

论据最基本的条件是:相关、有效。

相关性,可以理解为」不能忽略的信息」。

我之前有个回答,讨论点是」2019年金马奖应该为2018年某导演和政治人物的不当言论负责吗?「 有回复质疑我的立场,在我看来,这是无关论据。

比如,国际法庭的法官可以是中国籍,也可以是菲律宾籍贯,可以是保守党党员,也可以是民主党党员;如果以ta们的国家、政治或宗教、文化立场,质疑他们的判例,而不是以他们适用的法律和提供的阐释,相关性就非常低。真是「懒得回复」。

有效性,可以有力支持你论点的证据。

再举个例子。我反对某个回答者以NYT发布于8月10号、主题是集会者策略的报道来证明该媒体居心叵测。

我的考虑是:这个推测既不能证实、也无法证伪,因此作为证据的效力很低。

总结来说,我推荐两个原则——明晰合理的定义,相关有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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