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2018.8.12办理婚宴,2018.12.5领证,2019.3.6老婆提出离婚,同时领证的时候因为我查出了乙肝,一直不同房,而且她领证后十天就跟我提出了离婚,领证后经常夜不归宿,要不然就半夜才回来,也不做饭,也不打扫家务,这样能不能判定为没有共同生活?


这么短时间的婚姻,要求返还部分赠与财物金钱没有什么问题。


第一你需要举证证明未同房居住;第二对方可能会提出不同房居住你也有过错,你不一定能拿回你期待的数额。

不能


不能

如果要认定为没有共同生活

需要你提出主张

然后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需要你进行证明

但是这个根本无法证明 或者说举证不能

题主已经取得了结婚证

而且举办了婚宴

不论是法律意义还是实际意义

都具有法定婚宴和事实婚姻两者均成立

对题主是很不利的

我不知道题主为什么要认定没有共同生活

如果仅仅是为了离婚分家产的话

婚前财产的认定才是关键

因为根据婚姻法规定

婚后取得的合法收入才会认定为共同财产

婚前的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分割的

建议寻找一个律师

能接触你的困境

共勉


可以诉讼,要求女方返还部分财产。


因为现在要离婚,婚前我父母给予十三万,用于结婚和婚后共同使用的,我要求反还部分,但是对方拒不配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可不可以判定没有共同生活,对方已经承认婚后基本分居另过,同时有书面证明,至于夜不归宿等等她的朋友可以证明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