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如果遇到反日游行,有人要砸我车,被我打断腿,我会负法律责任吗?

既然以上两种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但面对这些人时我们怎么做才能在给它们最大反击情况下躲过法律责任呢?


小偷——会,防卫过当——故意伤害(根据实害后果)

砸车——会,防卫过当——故意伤害(根据实害后果)

PS:没事喜欢打断腿干嘛,稍微轻一点啊。打断腿重伤诶,一定要入刑,轻微伤就不用。
会,防卫过当
不一定是防卫过当,有可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的


很明显的防卫过当啊

这是一个防卫是否过当的问题(但是打成精神病的不太常见):

正当防卫需要紧迫性正在偷你钱包的、正在砸你车的,你为了保护你的财产实施防卫行为,是被允许的;

但是,不能超出必要限度

这太南了,非常考验我们的判断力、临场反应能力——得有颗大心脏、脑子正常人就OK;

比如说,有人偷你钱包、砸你车,你防卫致其死亡——

1.防卫目的:

因为你保护的只是个人财产,而不是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他人的利益,所以一旦过当处罚,保护后三者处罚才应会相对更轻;

2.主观心态

故意的:那可坏了。本来你大声呼和、拿著三棱军刺挥动一下,就能吓跑他,但是你非得背后偷袭,刺穿其后心,明显是杀心大起,这可太不恰当了;

间接故意:


你干嘛非要这么狠嘛,稍微教训一下不就行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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