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斗米恩,升米仇,为什么恩人最后会变仇人。

我就曾单方面极度信任一个朋友,当时她要创业借钱,我把那时除了吃饭的钱以外的都借给了她,包括强行终止的定期存款,结果她后来一句创业失败就不还钱了。十年后她再次问我借钱,我没借被拉黑了


俗话说吧,救急不救穷,在俗话说吧,朋友有难两肋插刀,假如,朋友或者亲戚什么的和你借钱,你要是表面看起来还有点钱的话,如果和他要了,他就会想,这有钱还不让我缓缓气在还,这是怕还不起啊,在好的朋友也变的有猜忌心了,亲戚也是如此,所以说现在不是借钱结怨,现在人是不知道感恩了,认为有钱借钱给别人理所当然。当然关键时刻还是真朋友和亲戚给力啊,不能一帮子打死。这年头敢借钱给人的都是过命的交情


泻药 ,曾有一个长得如水一般动如脱兔静如处子的菇凉,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春天里,我们相遇在四年后的另一个城市。他乡遇故知,就是和我在教室里比腰细的她,在我赢了还被她妈发现的我,回忆如春梦一般袭来,是你,是你,我终于又见到你,虽不是夜夜思念彻夜难眠,却也是过往时光里不可或缺的姑娘,想起我在教室门前调戏你的一幕幕,请把我埋在春天里吧。

在街角的鞋店,对我说一句只是说了一句:这双鞋我还差二十块钱。这兔子,不对,是这个姑娘这么漂亮,怎么著也值五十块,何况二十块我怎么好意思想著你还,那二十块最多只能算我想你的费用。说时迟那时快,一张崭新的绿太阳就飘到了姑娘的手上,鞋到了姑娘的脚上,哎哟这腿我能玩...再看看。加个企鹅留个号码,我们就离别在那个街角的鞋店,好久不见。

一别又是六年,你是否依然动如脱兔,是否依然美丽如初,我一时想不起,可那五十块像小河边的水草,油油地在那里招摇。

人与人之间的根本的关系是利益,假设一九九九年你借我五十块,都是哥们儿收利息不合适吧,五十块而已干嘛那么抠?其实利息算不得什么,银行利息永远赶不上通货膨胀,我借的五十块是你当年五十块的购买力的转让。直到你在KTV对著我连续十七年《你的背包》最后一句深情演唱,被你心心念念的弓长终于把这笔巨款还上。你心想,五十块如今能买个煎饼加二十个鸡蛋二十五根肠;我心想,五十块而已,至于记十七年吗?

其实我有一句…


能借给你钱的人一定是非常信任你的人,不借都正好相反,不过信任是日积月累的。
借钱,然后不还,或者不及时还,或者这次你借给他而下次你不借他了,或者你向借他借钱而他却不借给你,你看因为借钱出了多少问题。另外,即使两个人没矛盾,好借好还,但是借钱的人会感觉受了你的恩,就会有亏欠感。所以,借钱最好是双方平等,你要收取利息,这样彼此就都受益了,他拿钱办了事情,你得到了好处。完事,谁也不欠谁。双方受益的事情,才能长久。
借钱不一定,但欠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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