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广告看板,售房广告,房市,房价,房地产,民众观看租屋广告资讯。(图/记者季相儒摄)

▲买卖房屋要注意,最好签订履约保证,保障双方权益。(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黄靖惠/综合报导

简姓男子花2900万元买下台北仁爱路二段的「正文仁爱」建案当孝亲房,怎知一年内却遭法拍,原来当初建案负责人未涂销抵押权,导致房屋被法拍。对此专家提醒,买卖双方最好签订履约保证,或者是买方可在快要达成合意时,要求卖方出示银行开立的余额证明,确实掌握尚欠的贷款金额,避免后续衍生后续损失。

根据中国时报报导,该案负责人黄男当时已将3户房屋及15个机械式停车位向安泰银贷款3亿500万元,仍隐瞒事实与简男签约,直到收到2990万元清价金、规费、税捐后,仍未涂销抵押权,还将费用全数花完,直到安泰银行向北院声请拍卖,才接获法院通知后,名下房屋已成为法拍屋。

实际上,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最好多签订履约保证保障双方权益,买卖房屋过户时,最好采取双代书制,并且仔细确认相关合约内容,以免再有类似状况发生。

众律国际法律事务所实习律师陈宇莹曾在部落格发文,房屋的买受人,如果以1000万元购买22坪房屋一间,但是上面尚有250万的抵押权时,买方等于实际上花费1250万元购买系争房屋,因为抵押权的效力不会因为房屋所有权移转受到影响。

所以房屋买卖交易时,必须要确认房屋是否已经涂销抵押权登记,虽然通常在还没谈妥之前,当事人间难以调查卖方之资讯,但是在快要达成合意时,可以要求卖方出示银行开立的余额证明,确实掌握尚欠的贷款金额,避免后续衍生更多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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