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居留罪成

持工作签证来港38岁英藉男子凭其俊朗外表不断结识女子,惟他疑骗财骗色,入住女子居所后涉再盗取手机、电脑、现金等财物。他早前否认盗窃及企图盗窃3罪,惟承认一项过期居留罪。案件经审讯后,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裁定3项偷窃罪名均不成立,而过期居留罪则判囚2星期,缓刑1年。

被告Kieran Thomas Donnelly(左)。 资料图片

裁判官彭亮廷接纳被告Kieran Thomas Donnelly说法,即他声称遗失了夹在护照上的入境凭据,误以为自己的工作签证可逗留至2018年7月中,但事实上其签证有效期只到4月20日。彭官考虑到被告坦承自己已逾期居留8个月,及被捕后已还柙6星期,判入囚2星期,缓刑12个月。

彭官裁决指出,事主Bianca Candice Cox指被告偷走其1000元,但彭官则指不理解Cox自言6月10日被偷走1000元,两日后再发现有6000元不翼而飞,惟直到8月才报案的举措。再者,Cox报案时指自己被偷走6000元,彭官亦不明白何以控方只选择控告被告涉盗1000元,质疑控方是否亦认为事主亦不可靠,认为无法稳妥定罪。

彭官表示,报称被偷走华为手机及MacBook手提电脑的女事主Michelle Brits为诚实可靠的证人,但就接纳被告没有手机及手提电脑密码,没有动机将上述器材据为己有,相信被告只是制造挽留与Brits见面的借口。最终裁定罪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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