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作者「显然」等于对读者「显然」?就不能把论证解答的过程完整呈现吗?


唉,你说的这个问题确实是个问题。

但是事实上即使对你显然也不一定对所有人显然。

有的显然可能真的是几乎对所有读者显然,还有的显然……

是作者不想写了罢了。

比如我科90年代的计算机数学双大佬曾经自己编写过一本《线性代数》,当时他教学的时候抛弃了所有国内教材,自己边写边上课。

他的教法可能全中国都不一定有第二个大学这么教。

他一开始上矩阵论,然后上了整整一学期的矩阵,第二学期上了一学期的线性空间。

用他的话说是分别用矩阵和线性空间的观点把线代撸了两遍。

但是你知道线性代数有的定理如果纯用矩阵做就是个坑……

比如那个Jordan引理……

即便如此,他的讲义里很多地方都是「显然」、「略」、「易得」这种语言。

这就搞得我们经常对著他三行字的定理证明发呆,结果最后去上课的时候他花了三十行完整证明了该定理orz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呢?

如果你看得懂课本,有的课可以自学,如果你看不懂

那就要去上课啊!


显然易证的坏处是增加了读者的阅读难度。但是也是有好处的,有些时候让读者自己推出某个命题会加深理解,而「显然」也说明了,掌握该知识的水平是什么样的——即,当你也觉得这个很显然的时候,你就算懂了。仅仅是会证一个命题,和觉得一个命题显然之间还差了一个怎么显然的问题。


一部分原因:

如果你自己打过LaTeX你就能理解了(


谢邀

作者写书的时候,会预设一个目标对象群体,先考虑好这本书是写给什么样的人的。

用到的,「显然」,等词都是针对他事先预设好的群体。

比如说:

初中生的教材里,1/3 + 1/2 = 5/6,这个够显然吧,啥都不用证明。

数学系大一的学生,1/3 + 1/2 = 5/6,就不是那么显然了,要证明。

给你一个链接,里面的第一点就讲了【Know your audience

https://www.math.hmc.edu/~su/math131/good-math-writing.pdf?

www.math.hmc.edu


西江月 证明

即得易见平凡,仿照上例显然。留作习题答案略,读者自证不难。 反之亦然同理,推论自然成立,略去过程QED,由上可知证毕。作者: @Mario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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