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自体」不可「识」,并非不可「知」。

不究竟地说,人的认知有三个等级,「识」「知」「通」。

识以六识(五感及意识),人能识物之相;所知非五感,故所知不可见不可闻,能「知」物有「体」,能知物之性,能知物之理。

「通」为知之至也,通可驭物。

「物自体」,其要在「体」,用中文翻译康德,中文之「体」恰与康德之意合。


「物自体」是康德哲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康德设置物自体是为了给人的认识能力划线,他自己说的是「我要给科学知识划定界限,以便给信仰和道德留下地盘。」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认为知识起源于经验,首先是物自体对人刺激产生感性杂多的经验,然后人的两种先天认识形式时间和空间将其组合为现象中的事物,然后在通过知性的范畴综合后形成对该事物的知识,但是这种知识仅仅是对现象界的知识,因为若是超出现象界,脱离人的先天认识形式和诸范畴,那么便不能形成知识,所以康德设立物自体就是为了给知识划界。

但是康德设立物自体也为了他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对自由意志和道德等做铺垫,康德认为在认识之外我们可以诉诸于自由和信仰,从而建立起他的道德形而上学。总之康德以物自体确立了他的二元论和不可知论,开启了德国古典哲学,为后来的哲学家们留下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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