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解雇你,该怎么办?
新闻:「林姓男子在旅行社担任总监职务,3年前遭无预警解雇,
他提出董事长指示他转任其特别顾问,可免进公司。
他主张几乎每天到公司旁的星巴克待命及处理公事,解雇不合法。
一审判林败诉,但高等法院改判林胜诉,
雇佣关系仍存在,并须支付林88万元。」
某一个平凡的早上进公司,
突然被告知公司不再需要你,
要求签署自愿离职单并立即打包走人,
这种情况算是上班族最大的恶梦!
碰到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呢?
第一个要注意的是:
不要签自愿离职书!签了后面就难处理了!
一旦签了,就是你自愿提出辞呈,
这样公司就不需要给你资遣费,
而且离职后也没办法请领失业补助,
对员工是很不利的。
第二个要注意的是:
公司解雇你有没有正当理由?
如果有正当理由,公司应该给予两笔钱给员工,
一个是预告工资,一个是资遣费。
第三个要注意的是,
如果员工没有犯错,公司又没有正当理由解雇员工,
就是非法解雇,
这时员工还多一个权利,就是要求返回工作冈位上班。
那你必须做好下面事情,
就是制造遭公司要求去职后,
你还是每天有去公司要求提供劳务给公司,
只是公司不接受你提出的劳务!
(在公司门口比个ya拍照也可以喔!)
像上面那个案子,
林先生在整个过程中没有犯什么错,
1.没签自愿离职同意书,
2.表达不愿意与公司终止劳动契约,主张公司解雇不合法,
3.仍然持续向公司表达继续提供劳务的意思且有搜证,
(不用持续3年,至少第一个月要有这样的动作)
才会有后面官司的胜诉~
不过要注意的是,
如果这段期间你有另谋他职,收入是4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公司违法解雇,你这段期间的薪水是100万,
那法院会判决公司应该给你60万元(100万-40万),
因为你也利用了这段期间(3年)去其他地方工作,
也有赚到一些钱,这部分是要扣掉的~
结语:
打官司有时候像堆积木,
底部(当事人第一时间处理的动作)最重要,
前面没犯错,后面才有机会,
前面犯错(比如签了自愿离职声明书),
后面即使找律师进来,都很难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