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合肥人,父亲有白内障,前不久被眼科医院的医生接走了,不让家人陪护,说是免费检查或 治疗之后送回来。哪知道,老人在医院摔了一跤,意外死亡,请问律师,这事医院要负全责吗?

从本案情况来看,患者与医院之间形成的是医疗服务关系,医院应当为患者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对患者起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从本案来看,患者在医院就医被医院接走,医院在接走过程中,向家属声明不需要家人的陪护,同时免费治疗,治疗后免费送回,患者就医过程中,如果医院没有起到安全保障义务,老人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没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的话,这种意外摔倒,意外死亡,院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的。


你父亲真能干!临死有替你挣钱了!你要发的小财!医院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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