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时报【邱琮皓╱台北报导】

为了落实食品的境外管理、强化输入产品的食品安全,卫生福利部日前发布修正「输入食品系统性查核实施办法」,扩大实施系统性查核的产品品项,纳入蛋品及动物性油脂,并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表示,输台蛋品及动物性油脂的出口国必须通过系统性查核后,产品才得申请输入查验,并经查验合格后始得输入。食药署解释,基于信赖保护原则,在新措施实施前已有蛋品及动物性油脂输入纪录的输出国家,如果是在原本的已输入范围内,得免申请系统性查核。

「输入食品系统性查核实施办法」在2014年2月11日发布实施,目前实施系统性查核的产品,包括肉类、水产品、乳制品、蛋品、动物性油脂及其他牛来源食品。

食药署进一步说明,系统性查核须由输出国政府机关向食药署提出书面申请,并进行书面审查与实地查核,评估确认输出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与政府机关监督措施与我国是否具等效性,而且系统性查核管理措施为国际间普遍多数国家对动物源性产品的输入管理方式,透过这样的管理措施,可以落实从境外源头管理输入食品,强化输入产品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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