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撞凹宾士后落跑。(图/记者陈玉翻摄)

▲货车撞凹宾士后落跑(红圈处),肇事男称「不知道有发生擦撞」,遭警拿监视器打脸。(图/记者陈玉翻摄,下同)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台中江姓男子6月初驾驶宾士休旅车,准备倒车转入马路时,却被一辆直行小货车从后方高速冲撞,造成车子后方保险杆凹陷、布满擦痕,未料对方竟「撞后不理」直接加速离开现场,江男愤而报警;警方循线追人,肇事林男到案竟称「不知道有发生擦撞」,警拿出监视器画面打脸,全案依违反道路交通条例送办。

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队表示,6月初早上8点多,64岁江男在东区六顺路上倒车,就在即将转入大马路时,遭1台直行货车从后方高速撞上后保险杆,强力撞击还让车身晃动好几下,未料肇事货车竟加速离开,他立即向警报案抓人。

▲▼货车撞凹宾士后落跑。(图/记者陈玉翻摄)

▲▼遭撞宾士后方保险杆凹陷、布满擦痕,肇事货车车头(下图)也有些许毁损。

▲▼货车撞凹宾士后落跑。(图/记者陈玉翻摄)

警循线找到64岁肇事林男,他向警称,当天确实有经过事故地点,但完全不知道自己与人擦撞;但据监视器可见,林驾驶货车行驶在外侧车道,撞上正在倒车中的江男后,完全没有减速直接加速离去;警也勘验江车辆,后方保险杆有明显擦痕、地上甚至散落林男车辆碎片,依规定举发。

分队长蔡兴邦表示,林男因故擦撞路旁车辆,事故后没有依规定处置,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62条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肇事,无人受伤或死亡而未依规定处置者,处新台币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罚锾;逃逸者,并吊扣其驾驶执照1个月至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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