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郁,难过,悲伤 。(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刘男趁客运上仅剩小美时,性侵对方得逞 。(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邹镇宇/综合报导

台中一名刘姓客运司机3年前载著女子小美(化名)时,见车上没人便开到路边性侵对方。事后,小美也因害怕不敢告知家人,却在一次和妈妈吃饭时见到新闻报导类似案件崩溃,这才让案情曝光。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刘男4年有期徒刑,刘不服上诉。二审判决近日出炉,台中高分院认为,刘男没通过测谎、证词反复又没有悔过之心,将全案驳回,可上诉。

判决指出,刘男2016年9月4日明知小美使用爱心悠游卡,属于心智缺陷(自闭症)的人,见车上仅有小美一人,就将车停靠在西屯区经贸八路与中平路口附近的重划区,进而性侵对方得逞;事后,才让不断尖叫、求饶的小美离开。

直到2017年12月1日,小美与妈妈一起在家吃饭。期间,小美的妈妈看著电视内的新闻报导刚好提到司机性侵案件,觉得不可思议说,「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会发生这种事情,这根本就是太不可思议了吧。」

▲▼ 性侵,强奸,少女。(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小美看到与自己相同遭遇的案件加上妈妈的话,忍不住情绪崩溃。(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没想到,小美突然脸色一变、放下碗筷,直接朝自己的房间内走去。小美的妈妈本以为女儿只是吃饱休息,却发现对方迟迟没有走出房间,进入房内才看到小美在哭;在她的追问之下对方才说,「妈妈妳不要这样子说人家,公车到了最后一站的时候有可能都会没有乘客了,这种事情是会发生的」,并坦承自己遭到性侵。

小美的妈妈难过地说,女儿事后性情大变,常常把自己关在浴室里面大吼大叫的,每次下班回家,她就开始大骂公车司机今天开车怎么样,当时并没有去了解太多,只是觉得小美怎么突然从一个安静的孩子,变成一个非常愤世嫉俗的孩子,「我当时完全没有想到说小美曾经发生这件事」。

「我非常地自责,居然都完全不知道女儿曾经受过这么大的伤害,(让她)小美自己独自承受这么久」,小美的妈妈非常难过,并致电给一名女议员求助,更带著小美看医生检查、向律师咨询,随后提告。

▲▼少女,女学生,女大生,女高中生,女国中生。(图/取自pakutaso)

▲小美被性侵后性情大变,让未察觉真相的妈妈事后非常自责。(示意图/取自pakutaso)

刘男开庭时否认犯行辩称,他没有看过小美,更没有与对方说过话,但小美的悠游卡却有刷卡纪录又指证历历,被依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4年徒刑。上诉二审时,刘男指出,小美的证词前后不一,加上小美妈妈12月1日就知道案情,却在隔年3月26才报警提告,与常理不符。

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刘男曾载过小美多次,在明知对方心智缺陷的情况下性侵;另外,刘的辩词避重就轻又没和小美达成和解,根本没有悔悟之心,因此驳回上诉,判决维持加重强制性交罪的4年徒刑。全案判决近日出炉,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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