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网民在讨论说:

当今社会《新婚姻法》和宋元明清时代的条陈律例进行比照,比较起来,古代妇女地位虽然不高,但不用外出工作,只要在家生儿育女做家务就行了;不必像今天的女性压力那么大那么累,既要拼职场而且古代女子要做的事今天的女性一样都不会少,并且全社会都在苛刻女性,还指责当今女性吝于付出.......

有的网友认为:汉代并不歧视妇女再嫁,又如唐风气之开化,对妇女之尊重,有些地方比今天的社会状况还要好些。又说,古代妇女虽有「七出」之条,却有「三不去」做保护;又如古代女子嫁妆属个人私有财产,女子殁后若无子女继承财产,娘家还可以要回嫁妆,夫家不得私吞等。

那么,宋元明清时期,中国女性的地位真的高么?请看:

(1)婚姻制度

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主要特征的聘娶婚制是宋元明清历代婚姻成立的唯一合法方式。在聘娶婚这种包办、强迫的婚制下,充满落后、野蛮气息的,专以妇女为商品、为奴隶的典妻制和养媳制在这一时期也相继也现了。

典妻陋俗起于宋、元之际,典妻者是一些贫穷、潦倒或负债的男子,迫于生计,他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自己的妻妾典于他人为妻,并收取一定的典金。

典者则是一些为使宗族有后嗣而不惜出资借妻得子的人。为人妻、母者的妇女在这里已作为一种商品、一种货物而被随意典卖,完全丧失了独立的人格和做人的尊严。当时这种以妻易财的风气十分盛行,以至朝廷不得不颁法禁止。元律明律都认为此俗也「有伤风化」而颁令禁止:「凡将妻妾受财典雇与人为妻妾者,杖八十;典雇女者,杖六十;妇女不坐。」到清代,律令规定:「必立契受财,典雇与人为妻妾者,方坐此律;今之贫民将妻女典雇与人服役者甚多,不在此限」(《清律辑要》)。清律的这种规定,事实上在实行过程中很难将典雇做妻妾与典雇做服役加以区分,所以,直至清亡,典妻之风犹不绝于民间。

(2)家庭关系

历代以「孝」治国,三纲五常,自宋代起,「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父叫子死,子不敢不死」一类宣扬「愚忠」、「愚孝」的言论也出现了。道学家们倡导的对于父母的发怒不要流露不满情绪;要屈从父母;家中大小事情小辈不要自作主张;父母发怒,鞭打子女至于流血,子女也不能有任何怨言,等等。

在夫妻关系方面,维护夫权至上的礼法的结合也是十分紧密的,事事处处无不体现著「夫贵妻贱」的原则。例如,关于夫妻财产,宋律规定,妻的财产,由夫与妻共同为主;丈夫典卖妻的妆奁田产,不为违法;妻子如自己要典卖妆奁田产,亦应由其丈夫出面立契。明代关于处理夫妻互相殴打的法律规定更是夫妻地位不平等的写照:「凡妻殴夫者,杖一百……至笃疾者,绞;死者,斩;……其夫殴妻,非折伤,勿论,至折伤以上,减凡人二等……至死者,绞……殴伤妾,至折伤以上,减殴伤妻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大明律》)。夫与妻、妻与妾地位、权利之差异较之汉唐又更进了一步。不仅如此,法律还限制妻、妾告夫的权利。

即便是丈夫与人通奸,做妻的也不能举告,而丈夫却有捉奸的权利,即使当场把与人通奸的妻子杀死,也不过是杖八十了事。如果夫妻之间发生殴杀,妻子加重处罚,丈夫则减轻处罚甚至无罪。可见清律的治罪原则和量刑尺度与明律基本相同。

宋律对于背夫擅去者的妇女规定要「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等。

法律的苛严、礼教的专制,大大扭曲了明清时代妇女的人格和形象。从宋代开始家庭中婆媳关系也出现了畸形的变化。媳妇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很低的。

清人陆圻在《新妇谱》中这样形容新婚女子:「事公姑不敢伸眉,待丈夫不敢使气,遇下人不敢呵骂,一味小心谨慎,则公姑丈夫皆喜。」

女子在表情和说话的声调上也须小心:「事姑事夫和而敬,事翁肃而敬。妇人贤不贤,全在声音高低、语言多寡。声低即是贤,高即不贤;言寡即是贤,多即不贤。」

《新妇谱》还劝告妻子,不要对丈夫「游意倡楼,置买婢妾」有不满表示。妻子只有「能容婢妾,宽待青楼」才是值得称赞的。这些压抑、贬低妇女、损害妇女人格、鼓吹夫权的观点,与北宋以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交杂在一起,从深层心理结构毒害妇女,洗脑千年以上。

(3)继承

在继承制上,宋代以来律法基本沿袭唐律的维护嫡长子继承制,不过两宋的继承律较唐律更为详尽,在沿袭「兄弟均分」、「子承父分」的原则下,在男女财产分配上规定了许多细则,这些规定后为明、清律法所沿用。宋律还规定,妇女有一定的财产继承权。南宋时,妇女的继承权有所削弱。宋律所定的妇女继承权大致包括:已出嫁的姊妹或女儿,可获规定遗产的1/3,但须限制在3000贯以下;在室女可得兄弟份额的一半;寡妻自娘家随嫁的田产,即「妆奁田」,仍归妻所有,改嫁时可以自随,也可以典卖,但不可带走夫家的财产。

两宋法律还对遗腹子、私生子、义子及赘婿的财产继承权作了规定。比如元朝对寡妇或无子之家的女子,也均承认她们享有继承权。

明代则规定:妇女不论生前离异或夫死寡居,只要准备再嫁他人,其所有随嫁的妆奁田产,全部归前夫家所有,只有夫亡无子而守志者,才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可见宋元对女子嫁妆的自主权,到明代,妇女便丧失了对于随嫁田产的自主权。

在财产继承方面,清律以家长遗嘱为准。倘家长生前或临终时未立遗嘱,则依法为「诸子均分」,且不问妻妾婢生。清代女子一般无财产继承权,但户绝人家,其财产「所生亲女承分,无女者入官」。对无子守寡的妇女,与明律的规定相同,可以继承夫产,但在立嗣之后,财产要归嗣子所有,事实上也就表明清代妇女在财产继承权上无多少权利可言。

再对比一下今天的《新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原则:个人的财产属于个人,而婚后的共同财产就需要进行分割。有聪明人一针见血指出:《新婚姻法》的意思,跟明清时代妇女一样,女子在财产上无什么权利,你个人的婚前财产及公证或赠予你个人的财产,是确定你本人的;至于婚后的财产,如婚后承担男方婚前的房贷等,那点升值获利会等分给女性,比无偿献血好一些,但,比起宋元明清时代的女子,我们是进是退?大家有没有比较真实的例子?



反正调戏女子,会死得很难看


首先下结论,现代女人的地位要远高于古代,基本已经男女平等。

因为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女性的经济地位那么她的地位也必然提升,这是古今不变的道理,中国现代女性的地位是由两方面决定的,一是解放初为了适应政治理想,老毛亲自作出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政治指示,从而在政治不再设阻力,女性政治权利得到保障,其次是女性被作为一名劳动力在工业化中作出了贡献,例如纺织女工乃至女拖拉机手(某版人民币上印有此像),那时的男女平等比较简单且公平。

然而进入新社会后,产生了一种畸形的女权群体广泛存在,她们最显著的区分特点是只想要权利而不想尽义务,她们口口声声说应当男女平等,但是在男女请客吃饭时却不愿AA制,当地铁车厢拥挤,女厕所不够用时,却只想去搞一些女性地铁车厢,把男厕所占领,她们一边鄙视著古代女性地位低却又在羡慕古人妻子对妾室(小三)的生杀予夺的衍生权利,以及所谓的古代女性不工作只负责「貌美如花"的场景,然而真的是这样的吗?有这样的好事吗?一边权利低却能懒惰的享受?这符合逻辑吗?

读过木兰诗的人都知道几句:唧唧复叽叽,木兰当户织。是的,古代女子是要干活,只不过受限于工业化水平,只能在家干,一般是种桑及织布,织布这个东西估计没多少人见过,但是我见过,我家在农村,从小就见过农村妇女织布,我家属于安徽中西部,可以种桑树,养蚕,然后卖蚕茧,很少织衣,毕竟工业化了嘛,但是我们当地有一种风俗,就是男女结婚当天时腰间是不系皮带之类的,而是系「丝带」,这种丝带就是由蚕丝织成,多由上了年纪五十岁以上中老年妇女织成,丝宽略宽于皮带,约一米长,经纬线之间间隙略大,约为那种粗纱床单那种,织成后染成赤色(粉红),大家猜猜要多久?半月之久也,蚕茧要先煮,再抽丝上纺车(小学课本南泥湾那种)纺,然后再织,古代女子一织织到大半夜是常有的事,甚至为了省油要熄灯盲织,这些那些田园女权人士懂吗?除此之外,古代女子还要做衣服,缝补,煮饭烧水,去野外打猪草捡柴禾,打扫家中卫生,侍奉婆家父母,哺育儿女,这些她们能看到吗?她们看不到,因为这些古人占99%的平民女子被她们视而不见,她们见到的只是一个有著数名丫环,有著数十车嫁妆且娘家或富或做官的地主(官家)小姐,然后再到处拿著这点在叽叽喳喳,看,现代女人还不如古代女人权利高呢?都是你们男人的锅!


越是往南,女人越没地位。北方游牧民族,女人有地位。

隋唐,鲜卑入住中原,所以才有武则天玩弄男性,这在中原土著眼里简直是发疯了。

宋朝,一开始在后周时期,因为核心都是河北胡大爷掌舵,女人地位高。比如郭威贵为天子,连娶四个寡妇,没霍霍一个小闺女。而且每次都要遵从正妻的意见。南下之后,就完蛋草了。

那时的汉人,指的是辽国人。宋人被驱逐出了河北,是南人。后来的汉人,是金国人,南宋是南人。汉人女性地位远高于南人。

一直到清朝,英国使团发现,河北直隶即便是汉人,也有很多不裹脚的,满人则是明令禁止裹脚。满人妇女地位尤其高,姑奶奶就是她们的称呼。

至于其他地方,毫无地位可言,连想都不要想。不停的生育,活到老生到老,这辈子怎么说呢……

本朝尊重妇女,除旧革新,就别往前翻页了,看不得。

其实欧洲也是这样。北方蛮族女性地位高(虽然不可爱,罗马人的评价),南方开化的罗马却差远了。


宋朝女性地位下降。

缠足开始于宋朝。 而且宋朝的缠足伤害骨骼,并且造成巨大痛苦。

历史研究著作《缠足史》考证众多史料证明,宋朝之前的任何朝代都没有缠足,五代李煜的窅娘也不是缠足,北宋初期也没有缠足,但是北宋中后期出现缠足。缠足开始于宋朝。宋朝缠足已经造成很大痛苦,「受无限之苦」。 而且缠足习俗在南宋兴起,南宋妇女缠足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小脚」已经成为妇女的通称之一。


宋朝妇女地位的下降,看历史学家的著作

参考另一位宋史明史大神的回答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893717/answer/361074749


以至于古代女性是如此受到来自于社会上的压力和歧视。刚才在之前的文章中小编也说了。小编最近一直在查阅大量的历史资料,当然都是关于古代女性以及相关古代关于女性的法律法规的一些历史资料。说到这儿,小编要给大家讲一个笑话。从古至今,一对新人结婚的时候。他们要进行洞房花烛夜。那么为什么要叫洞房花烛夜呢?为什么要洞房呢?那么这个原因要追溯到猿人时期了,在古代时期,如果一个类人猿,当然是一个雄性类人猿,他如果看中了某一个雌性类人猿。那么这时你们猜这个雄性的类人猿,他会怎么做?是上前表达爱意?你这不是扯淡吗?当时的类人猿怎么可能有这么高的智商和这么高的情商呢?他是直接拿著一个棒子上去直接将雌性类人猿敲晕,直接扛进一个洞里。然后直奔主题,生米煮成熟饭。所以说从这个笑话就可以看出,在最初的人类起源的时期。女性就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这是最有力的证据。因为在人类起源的时期,他们没有发展出成型的智商和大脑,所以说这个时候所表现出的行为直接反映出他们当时的直接想法。所以说在古代,你只能一直都是受到。男人们的压迫。因为没有办法。在古代社会,是男人们当家做主。那么中国的女性在古代的社会地位为什么会这么低呢?主要原因还是由于男人的本性以及大部分男人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大男子主义。


我倒是知道古代里面明朝倒是最高的,从小说就能看出来了。跟现代一些地方都是相似的。人的天性得到解放。


唐有武则天,宋有李清照,明有秦良玉

不论地位高不高,这三位女性可以靠才华让社会认可

元清???

慈禧?还是皇后,不是皇帝。只能垂帘听政


宋前,皇族女性叫公主,宋一起来就改成了帝姬。

你该不会觉得这恨萌吧,在日本的话倒是无所谓聪明的日本人不搞明显的压迫,不喜欢光明正大损人,他们搞性格制度,男性应该怎样,女性应该怎样,中国也有,不以这个为主,日本以这个为主,这样可能还能让父女关系更亲密,

但中国父权社会不是这样了,

公主,公民之主,宫殿的主人都可以这么理解都是有自己独立意识的。

太子,也是有什么龙啊之类象征。

可是渐渐发展出来了帝王的身边的女性,帝姬我只能如此理解。

皇子,皇家的子。

……

我觉得宋朝开始对女性压迫最深,且没什么人权男女皆是如此,反倒是曾经的蛮夷有些地方母族开始过的滋润了,没错,我说的就是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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