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业限制约定的合法吗?

2.离职后竞业限制生效吗?

3.离职后遵守合法生效的竞业限制约定,平安无事;

4.离职违反合法生效的竞业限制约定,偷偷摸摸的规避,胆战心惊,一旦被罚,损失惨重;——不建议。

如何看待腾讯前员工违反竞业协议被判赔偿103万?麦壳儿的视频 · 387 播放

首先要判定这份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竞业限制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对象是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如果你只是普通员工,根本无法接触到公司的核心秘密,那么你就不是竞业限制的适格主体,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如果是有效协议,签署了就应当遵守。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要承担赔偿原公司高额违约金的风险。而且,你想入职的新公司,很可能在背调时做竞业协议的排查,你签的竞业协议会是跳槽时的潜在风险。

你可以选择继续留在原公司,或者拿一笔补偿金暂时从事其他行业。补偿金的合理数额应该是你工资的30%左右,你也可以跟公司协商提高。

离职后,公司三个月不支付你竞业补偿金,你可以选择解除竞业协议。解除协议,最好通过书面或者邮件的形式通知原公司。只要解除通知送达,你就可以入职原本受到限制、有竞争关系的公司。

如果你特别希望去对手公司工作,就要了解原公司有没有监控员工违反竞业协议的措施,并做好承担违约金的心理准备,充分权衡利弊再做出选择。


可以先确认该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再评估后续的策略。

竞业限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根据本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它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很多企业对竞业限制存在误解,比如认为签订《保密协议》就能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不论职位高低,一律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导致员工离职后要支出额外的合理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高级技术人员

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等容易接触到商业秘密的人员。

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其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如市场销售人员、财会人员、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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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签竞业协议时,有没有类似这样的约定?如果公司要求你不去竞争对手公司,并且你能在一定年限的时间里履行的话,公司是要给你补偿金的,也就是作为你不去竞争对手公司工作的补偿,如果他们没有做到,对你又有何约束?

另外,为什么你去竞争对手公司的事情会让HR知道?


如果确实有竞业限制协议,这不是威胁你,是你有义务保证不去竞争公司上岗哦,要不然应当要承担违约责任


可参阅下我关于竞业限制两篇文章


这确实会存在法律风险,所以一般是不告诉去了哪里?但如果是高层或核心岗位,就没那么容易了。所以越往上走,其实职业通道会更狭窄,除非能跨行业做。

后续在进公司,如果要签竞业协议,期间的补偿要公司能保障,不然就会非常被动。


竞业协议是要支付额外的补偿金的,没有给过你的话这份协议是不能限制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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