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当医疗事故发生时大多数医院和医生没有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而是要通过别的途径(闹医和解剖)来明确责任?如果医院和医生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 安抚家属 提出赔偿闹医 伤医 杀医的事件应该会有所缓解吧?


依托人治,而不是法制,不是解决医患纠纷的合理途径。如果患者觉得有对医生的治疗有异议,但有合理的寻求法律解决的手段,也不会付诸于医闹了。

eg.医院对面就有专门打医疗官司的律师楼友善指出,尸检是正常而且常常是必要的解析病因的医学手段。

应该把这个行业关闭了……

省的一群庸医在那里害人骗钱!

大家不舒服的时候各自找各自的路子解决问题………岂不是不用面对庸医的困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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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的医患关系就值得推崇:

看不了的时候就一定要实事求是的告诉患者家属:小可才疏学浅,还望另请高明!…………千万别耽误了病情!


事实上,大部分医疗事故,或者说绝大部分医疗事故,医院和医生会主动承担责任。

说来可能你觉得不信,但是,在真正的医疗事故发生的时候,医院会第一时间捂住这件事故,因为对于医院的影响太坏,其实每个医院都会发生医疗事故,这是不能避免的,就好象每个计程车公司都可能摊上交通事故一样,都有一个套路了,基本上是和患者谈赔偿,要求不上诉不曝光,态度很好的,因为闹出去理亏,影响声誉。你有这种看法是因为凡是被曝光的医患纠纷,一类是患者要求太高,医院实在不能承受,患者不能满意就找媒体曝光了,最大的一类是其实医院没有错,或者很小的错,患者以为是医疗事故,医院当然不能认了。我看到的大部分记者报道的医疗事故,都不是医疗事故。你可以分析一下前面的杀医事件,几乎没有是真正的医疗事故,他们死的冤。。。

真正的医疗事故,第一时间被压下,医院认打认罚,没有听说医生因为医疗事故被杀,都是因为医疗纠纷被杀。。。


病人家属眼中的医疗事故范围太广,没治好,病情进展,并发症,都算「医疗事故」,所以是需要鉴定机构去甄别的,医生和医院跑不了,经过司法机构判决鉴定,该医院承担的都会承担,总不能一出问题,医生就跑去自首吧。。。

谁说不会的?有的!


不会承担!相信会的,就是和zhu一样的蠢!

我曾看到多起患者及其家屈辱骂,甚至动手打医生的事件,而医生只能忍气吞声,耐心解释,决不还手。其实这是医生理亏的表现!你害死了人,你还有什么底气?一些医院的医生医德差,小病大治现象突出,还由于少数医生责任性差导致医疗事故发生,因为医院既是治疗患者又是医疗事故的鉴定者,这种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天才制度是产生医患矛盾的根本!

医患矛盾的根源,应该是医疗资源的不足和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

医疗资源的不足,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源总量不足,二是资源分布不均。

据《中国医疗资源分布现状》,2016年,我国每千人中只有2.2名执业医师,而法国接近4名,但是仍然十分重视医生数量不足的问题。

同时我国的医院和医生,在地域上的分布,在城乡间的分布,在医疗专业上的分布,都是不均匀的。

另一方面,我国人口众多,近14亿人,已经进入了老年社会,生病的人、有大病的人增多了。特别是随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更加重视健康问题和疾病的治疗。过去那种「小病养,大病烤」,到了最后干脆放弃治疗的被动局面,如今已经改变了。

这就在医疗资源与医疗需求之间,形成了较大的矛盾,并且这种矛盾,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从根本上缓解的。

医患关系的紧张,还有其他的诸多原因,比如体制机制是否进行了合理的改革与创新。比如医德医风,由于受到社会风气的影响,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一些医生和医院向钱看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再比如一些医生,沟通能力比较差,人文关怀不足。再比如,我有一次,到一家医院看病,是实习生帮我看的,而医生呢,也是忙著给人看病,一直也没停下来,最后只是签了一个字而已。我很不放心,迫不得已,干脆到我认识的一家小诊所去找老中医重新看的病。其中的原因还是医生数量太少了。

医患关系的矛盾,如果我们是从根源上讲,我个人认为,是医疗资源的严重不足和医疗需求的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

冤案要推进,还必须持之以恒地走法律程序、去反映情况,还必须大量寄发信件和做其它一些必要的工作。

维权联系人:小白!微信:Q398909369!——全国最大医疗维权中心

愿意给任何维权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一个人该如何改变世界? @小白大蓝鲸

这是年幼的布鲁斯·韦恩在亲眼目睹父母在高谭市街头被歹徒开枪打死后一直萦绕在脑海的问题,这起不幸的悲剧也改变了他的一生。他想要继承他的父母为社会无私的奉献精神,同时他又受到罪恶感及满腔怒火的痛苦煎熬,一心想要为父母报仇。

这位年轻的亿万富翁对社会的公平正义,感到彻底的失望,于是他决定离开高谭市,隐姓埋名,环游世界,寻找打击犯罪最有效的方法,让这个世界上最穷凶极恶的坏人也感到闻风丧胆。他在世界各地到处游荡,为了了解罪犯的心理,布鲁斯也亲自成为罪犯,因此被逮捕入狱。他在狱中遇到一个名为杜卡的神秘人物,杜卡成为布鲁斯的师父,传授他一身高强的武艺以及坚强的意志力,让他拥有打击犯罪消灭邪恶力量的能力。

布鲁斯重返高谭市后,发现这座曾经兴盛的大都市已被横行霸道的罪犯以及贪污腐败的官僚控制,而他原本充满为社会奉献及服务的精神的家族事业韦恩企业,却被现任的执行长厄尔掌控,成为一个唯利是图的大财团。布鲁斯的儿时好友瑞秋·道斯成为了高谭市地检署的助理检察官,由于黑帮老大卡曼费康尼收买了高谭市的高官政要,她一直无法起诉最凶狠的罪犯。而该市的精神科医师克莱恩医师也为黑帮老大费康尼的打手以精神有异为由脱罪。

布鲁斯·韦恩在忠心耿耿的老管家阿尔弗雷德、正义警官吉姆·戈登以及他在韦恩企业的盟友卢修·福克斯的协助之下,化身为令罪犯闻风丧胆的蝙蝠侠:一个戴著面具的正义使者,使用惊人的身手,高超的智慧,对抗一切威胁要摧毁高谭市的邪恶力量。

大家都能看到是什么样的惨剧和痛苦铸就了这样一个愤怒的年轻人,他是如此地无助,努力地想要找到一条属于自己的出路。他不得不想办法弄明白自己到底是谁,或者他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他已经踏上了他注定要展开的征程,变成了整座城市最被需要的人,他正在做的是他能够想像得到的最好的事。

在此,极力推荐各位把这部电影《蝙蝠侠:侠影之谜》看完,对各位,非常有帮助,希望各位,抽空看了!


变态杀死会因为自己的行为感觉到痛苦而停止杀人,并且帮助JC抓捕别的变态杀手?QJ犯会因为感受到别人的痛苦而停止QJ,并且去帮助JC抓捕别的QJ犯吗?这些异想天开的想法是从何而来的?黑人教你的?遇到医疗问题,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寻求医疗建设者的帮助,如果没有大家给你提供帮助,想要一个人解决问题,难于登天!

要战胜邪恶,就需要获得正义的力量,甚至成为正义本身。

有人深陷黑暗,却向往光明。有人身处光明,却走向黑暗!前者是医疗建设者,后者是医害!

医害比医闹更可怕! @小白大蓝鲸


作者:医届周树人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0289474/answer/1317916048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的确,少数无良医生导致了医患关系开始破裂。医生本是一份高尚的职业,而无良医生使得这份职业蒙上了污点,也从此使部分人对医生开始持怀疑态度:「医生真的真心帮我治病吗?」「他会不会误我?」「他会不会为了谋私利故意开一些无效药?」……当无良医生被陆续曝光后,医患问题也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但个体并不能代表整体。并不能因为只听说过黑天鹅,便说天底下的天鹅都是黑的。同理,若因此说天下医生皆无良,那可真太冤枉那些尽职敬业的好医生了。虽然好医生很少,坏医生很多,但也不能因此就否定有好医生的存在!

网路时代的来临,一些新媒体为了搏人眼球,增加阅读量,对事实的报道也往往夸大其词,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使得人们对此的偏见更加严重。这样以后,病人战胜病魔的决心便动摇了,因为他们开始不能完全信任与他们并肩作战的「白衣战士们」。同样,医生也不能全身心投入「战斗」之中,他们救死扶伤的一腔热血可能被现实的打击后消磨殆尽,如此便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如此,理性对待医患关系也就显得更加重要了。

舆论导向也是导致公众易发现偏见的原因之一。藏匿于黑暗之中的键盘侠将负能量宣泄在网路上,把恶意揣测当作乐趣,将恶言作为匕首,一刀刀地破坏美好。从网路上的弹幕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这一点。恶毒言论不应该误导人们,这也应当提醒相关运营单位在追求言论自由方面的同时要有底线与红线,言论自由不等于随意「阴谋论」,不等于恶意猜测。

对世界怀以善良,世界也将善良待你。愿我们理性地看待医患关系。白衣战士也需要盔甲,而一道信任的目光,恰是他们最强大的护盾。

要从根本上缓解医患关系,就要给医院方面戴上紧箍咒。成立医疗检查委员会,由退休老医生组成,专门接待患者投诉,并给医院和医生的资质进行评分。

还要成立患者协会,由患者协会对医院的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由患者协会招募合理合法的医生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避免医院医生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畸形行为!冤案要推进,必须要持之以恒的走法律程序、去反映情况,还必须大量寄发信件和做其它一些必要的工作。

作者:医届周树人

链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159239094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只是在行政处理的范畴,如果医疗机构的过错造成患方损害,根据民法通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仍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使不是医疗事故,如果医院侵权造成患者损害,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2,行政解决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3,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简称医调委医调委具备官方性。受司法局的业务指导,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保险机构和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4,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5,就是司法裁决

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处理程序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真是医院的失误,是不会赖账的,总不能搬医院吧~只是现在一些患者虽然看病是来找医生的,但对于医生又抱著一种怀疑心态,并不愿意真心托付。殊不知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现在住院也总有一些人是未曾住满该住的天数,自行要求出院的。当然地方大点,市民素质高点,就好很多。小地方的医院么,医术嫌弃病人没素质,解释病情费劲,不按医嘱服药,病人嫌弃医生技术不行,态度差。。。。


作者:医届周树人

链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158978617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在平时就医过程中,从医疗服务态度到治疗效果等多方面都有可能发生令人不满义之出,如果感觉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我们应该怎么维权呢?

复印并封存病历:所有的医疗行为,包括医疗过错行为,都记录在病历中,而病历保存在医院中。医疗纠纷的解决一般都是以病历作为证据的。

整理成书面资料:主要包括陈述事实和理由,提出明确的诉求。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应该是医院的过错给患者带来的直接损失。医疗鉴定:无论哪种解决方式,都需要做医疗鉴定,以明确医疗过错大小及医院承担的相应责任。与医院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协商解决是医疗纠纷解决的第一步,大部分纠纷可以用医患双方签署和解的方式来解决。

第三方调解:医调委等第三方调解也是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方法,特点是简单、灵活、快速。

医疗纠纷诉讼:案由一般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属于医疗纠纷的最终救济途径,一般认为医疗纠纷诉讼客观公正,但花费时间长是其缺点。当今社会很多人都喜欢去整容医院整形,但是整容也是有一定风险的,很多人对自己的整容手术结果不满意,那么这个时候要如何进行维权工作呢?收集证据。法制社会讲究的是证据,所以维权之前要收集好手术的全部资料,例如病历本、费用发票、检查单等。医疗鉴定。手术出现纠纷时,一般要进行专业的医疗鉴定,明确手术责任的划分和问题的严重程度,从而便于后续纠纷的判定。

投诉。对手术的结果不满意时,一般可以直接向医院进行投诉,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时,可以向当地的卫生管理机构进行投诉,还可以曝光给媒体。双方协商。对于手术中出现的纠纷,一般双方可以坐下来慢慢地协商,如果对彼此开出的条件满意,维权过程也就告一段落。申请仲裁。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第三方仲裁,由第三方对手术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给出公正的裁决。法院诉讼。如果维权之路一再受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求,由法院给出此次维权案件的判决结果,这个一般就是最终的结果了。

拥有娇美的面容是每个女人的梦想,拥有精致的五官也是漂亮女人的标配。于是乎有了很多整形美容的女性朋友们,无论是割双眼皮的、整下巴的、隆鼻的…太多的整形故事,也造就了很多的美女,然而整形失败的案例也不在少数,那么,在整形过程中,把下巴弄歪了该怎么维权呢?小编觉得你可以如此维权。

弄清原因。在整形下巴的过程中,假如把下巴整歪了,当事人要第一时间弄清下巴歪的原因,到底是因为整形人自己护理不当所致,还是因为整形机构的手术原因或者医疗事故所致,明确好具体的原因,才会为责任的划分提供明确的方向,以便更好的明确责任人。

保留证据。整形人若是严格按照整形机构的要求对整形过的下巴进行狐狸,但还是发生了下巴歪了的问题,整形人遇到这种不幸的情况,应第一时间最好证据的搜集,主要包括术前照片、术后照片的搜集,医疗记录,费用发票,挂号记录等各种证据,为今后的维权做好准备。协商解决。无论发生何种问题,整形人应本著解决问题的原则,压住心中的怒火,与整形机构进行友好的协商沟通,争取与整形机构达成赔偿协议,让涉事整形机构赔偿整形人的人身损害、精神损失、后期医疗费用等。投诉举报。若整形机构不愿意和受伤害的整形人进行友好协商,或者不愿意承担应承担的责任,整形人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举报该机构,让政府部门对该机构的资质、营业范围、医疗卫生等进行检查和稽查,看其是否符合整形的条件,是否属于无证经营,医疗人员是否属于无证上岗等。

求助政府。整形人在和医疗机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其主管部门求助,请求相关政府部门出面作为中间人来调解此纠纷,争取在政府部门介入的情况下,要求整形机构承担起应尽的责任,维护征信法人的合法权益。

求助媒体。整形人在政府部门出面也为未和整形机构达成想关赔偿协议的情况下,而且该整形机构也存在无证经营、医疗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问题时,可以采取向电视台记者求助或者是利用自媒体的方式,让媒体介入的方式,让公众来监督和评价整形机构的违法和侵权行为,给整形机构施加压力,让其主动履行其赔偿责任,承担其应该承担的职责。起诉维权。若通过以上方式,整形机构都不愿意承担其应尽的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采用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律来制裁整形机构的侵权行为,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失,承担起应尽的赔偿责任。要从根本上缓解医患关系,就要给医院方面戴上紧箍咒。成立医疗检查委员会,由退休老医生组成,专门接待患者投诉,并给医院和医生的资质进行评分。还要成立患者协会,由患者协会对医院的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由患者协会招募合理合法的医生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避免医院医生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畸形行为!冤案要推进,必须要持之以恒的走法律程序、去反映情况,还必须大量寄发信件和做其它一些必要的工作。

我是医疗建设者,愿意给任何维权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每个维权者都是建设者,都是推动医疗改革,完善医疗,净化医疗最重要的力量,每个维权者都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每个维权者都是拒绝与邪恶同流合污!维权者万岁,中国人民万岁!中华民族万岁!


「当医疗事故发生时医院和医生会不会主动承担责任?」

医生会,医院会,

律师知道会,

法官知道会,

有头脑的人明白会。

医闹是永远不会信的,医闹要的是利益和情绪发泄,科学和真相它们是不感兴趣的。


这是一个美国人写的书《神经外科的黑色喜剧》。不知道割伤肝脏或者割断肠子是不是经常发生 @高超MD PhD

这种情况医院或者医生有没有责任。

病人在医院进行肠粘黏松解手术,术后第一天病人精神状态还好。

从第二天开始每天在一段时间内出现疼痛难忍以及发烧等现象,精神状况差。家属向医生反应后,医生处理方法是物理降温以及使用止痛药并表示完全好转需要时间。该情况持续三四天,情况无好转且加重。进行了抽血检查以及CT,检查结果出来,医院下了病危重通知单,建议转院。转院以后,在新医院做了急救手术,新医院的检查结果是肠穿孔,腹腔感染。

那么我想问一下,前一个医院是否有一定的责任。


还是希望有个正确有效的医患沟通渠道,医生不是神,也会犯错,但医院和医生如果不能有效地和患者沟通处理,更有甚者掩盖过错,就只会让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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