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点想不明白一件事:最近看一个案子是老公给私生子钱妻子想要拿回来,法院认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待遇,不能要回,并且判定老公按时给私生子抚养费。可是,之前又有案子是女方出轨,孩子非男方亲生,离婚后法院支持男方索回抚养费……那也是他们婚姻持续期间支付的,怎么又能索回。

那实际上是不是:

男人的私生子女方也有义务用夫妻共同财产抚养,女方的私生子男方不用抚养……

这到底哪里出了问题?是我没看懂吗还是法律就是有那么明显的偏向性?


我把这两案例当做算术题给你分析下!

夫妻两人共有财产是c,无论是否离婚男方都拥有其中a部分,女方都拥有其中b部分,这个都没有异议!

第一条,男人私生子法律判决男子给抚养费,且妻子不能要回的部分是男子在婚姻中也拥有a的那一部分,不涉及到侵害女方利益b部分!

第二条,婚姻存续状态中,两人共同财产c抚养了不属于男方的非亲生子,这里男方b财产是一直被损害的。法律支持男方追回部分也是b部分。

如果案例1家庭月收入2000元,男方拿出500元给私生子女方无法追回。

案例2中,家庭收入2000元,两人抚养孩子一个月1000元,法律支持的是离婚时候男方要求追回每月500元自己那部分抚养费!


有一种情况叫做:

因女方故意隐瞒,导致男方在不知道与自身没有血缘的情况下,「喜当爹」并进行了实际抚养。

当然!要是有男方做得到故意隐瞒,导致女方在不知道与自身没有血缘的情况下,「喜当妈」并进行了实际抚养,那也成立!

这种情况,法律上称为「欺诈性抚养」,是带有惩戒性质的特殊判定,支持另一方追索抚养过程中支出的全部共同财产,并还可以要求精神赔偿金。

这个时候可不只是能追回一方出资的那一部分,是能够连著对方支出一起追回的哦亲。


1案,双方承认是自己的孩子,非抚养一方就必须承担教育和抚养支出。

2案,从结果上看,法院应该是判定女方「欺诈性抚养」成立了,具体内容建议百度一下。

简单来说就是,抚养费只有孩子亲生父母两个人分摊,不管怎么重组,非实际抚养的一方都要出钱。

这当中,有些人,将与婚姻另一方无血缘关系的私生子,以婚内出生的方式,隐瞒其与婚姻另一方无血缘关系的事实,冒充为婚生子,由婚姻双方共同抚养,某日,被婚姻另一方发现了,那就涉嫌欺诈性抚养,这个蒙在鼓里的人,就有权主张要回出资于共同财产中的抚养费总额。

至于为什么你会有这个男女不平等的错觉,是因为男方想要「欺诈性抚养」,他就得蒙上女方的眼睛,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弄个私生子放到家里,跟媳妇讲这就是咱俩生的孩子,他媳妇还很多年毫不怀疑,坚定的认为没错,这就是她生出来的……

这个,难度系数恐怕不是有点大的等级哦……

为便于理解,讲的不严谨,所以匿名,回头下头有专业律师回答了具体条款之后我再删除这条。


是你没看懂

这里面有两个词很关键,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为什么一个要回来了,一个没有要回来。原因在夫妻共同财产,婚内夫妻的工资,投资所得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你怎么证明呢?法律,法理,法庭,是三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法律是国家定的条律,法理是基本精神和学理,法庭是法庭。当你上了法庭,前面两者都只是作为依据和基本信息。一切讲证据,不是电视剧里面你口若悬河就说明你对,你在惨,要有证据。你拿什么证明第一个案例中他给予私生子的钱占据了夫妻共同财产?他可以说是用的婚前财产支付抚养费。这点非常关键,所以现在提倡婚前公证,婚前体检。他说我有两套房,结果还在还款。他说手上没钱,结果钱都转移了。离婚时发现,明明是他出轨,但连个毛也分不到。我曾经有很多朋友跟我咨询欠钱不还这个事情,有的金额还很大。大家都天真的以为拿著借条就可以起诉,实际上,并不是,首先款项要达到一定金额,其次要在两年内索要,另外法援是给收入5000以下的人提供的。最后在了解法律,法理之后,还要了解一些基本程序。


女方可以上诉,抚养费不可能是男方把全部工资,如果都给出去了,那就牵涉到公共财产部分了,他无权个人做主使用。


很多案例看似相同,实则内里乾坤,比如你说的这两个案件,只是用简单的两句话来描述,具体案件的细节并不清晰。

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等权利,所以父母对自己的子女,不管是婚生还是非婚生,都应该承担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就应该承担抚养费。为什么会出现你提到的两种判决结果,最大的可能性是抚养费金额的问题。比如,A与B是夫妻,A与C有婚外情,并生育有一子小a,如果A每月给小a拿1000元,这个符合子女生活所需,法院不会判令追回,但是如果A每月给小a拿5000,明显超过一个子女生活所需,这就可能是在转移A与B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B当然可以追回。


我不是学法律的。我的理解是:私生子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力,所以女方要不回抚养费。但女方出轨那个,法院支持男方要回扶养费,估计是因为女方存在欺骗行为,男方一直把孩子当自己亲生的扶养的,所以能要回扶养费。我的理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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