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鐵路專業學生,經常遇到的問題就是線路擴能改造,但是車站到發線有效長不夠長。於是自然聯想到,隨著船舶尺寸的增大,港口碼頭也可能出現不夠長的問題。具體表現為:1.碼頭長度小於船體長度,船體不能完全停靠;2.裝卸機具運作範圍不足,不能高效、完全地裝卸貨物;3.碼頭水深不夠;4.碼頭之間的距離不夠,無法佈置拖船或者完成各種操作。

等等等等……那麼,出現這些問題時,一般都會怎麼做呢?


不請自來。首先要說兩個名詞,碼頭和泊位是不一樣的。一個港口可以有很多個碼頭,而一個碼頭又可以有很多個泊位。比如說下圖:

這是某港口的集裝箱碼頭,但是這個碼頭又包含了若干個泊位,每個泊位都可以停靠一艘船。我認為題主說的碼頭其實應該是泊位。所以我下面回答的問題都是關於泊位的。好,下面正式回答問題。情況1、4可以在一起回答。情況1,泊位長度小於船體長度,船體不能完全停靠;情況4,泊位之間的距離不夠,無法佈置拖船或者完成各種操作。先來解釋一下泊位長度。

泊位長度一般包括船舶的長度L和船與船之間的必要安全間隔d。d值的大小根據船舶大小而變化,一個萬噸級泊位為15~20米。泊位的數量與大小是衡量一個港口或碼頭規模的重要標誌。一座碼頭可能由一個或幾個泊位組成,視其佈置形式和位置而定。

根據這個定義,泊位長度是需要大於船舶長度的。實際上在泊位設計的時候也是這樣,原則上5萬噸的泊位只能停靠5萬及以下噸位的船,大了就靠不了了。就像停車場裏小汽車的泊位,肯定是停不進大貨車的。

但是,泊位長度不夠或者泊位間的距離不夠不代表一定就不能停靠船舶。因為原則歸原則,實際歸實際,很多時候是可以通融的。比如,一個泊位的長度不夠的時候,兩個泊位加起來只停靠一艘船,這樣就可以滿足船舶長度了。或者1#泊位靠泊的船短一點,這樣就可以給臨近的2#泊位留出來更多的空間來靠泊。這些情況都是非常多見的。再來回答情況2,裝卸機具運作範圍不足,不能高效、完全地裝卸貨物。貨船分為兩大類型:乾貨船和油槽船。其中乾貨船又分為幹散貨船、雜貨船、集裝箱船、滾裝船等幾個小類型,油槽船又分為油輪、液化天然氣船、化工品船等幾個小類型。

先來說乾貨船,以下兩張圖片分別是集裝箱船和幹散貨船靠泊作業的圖片。

由於船上的貨物需要岸橋、門機等設備裝卸,所以泊位上的岸橋、門機等設備需要在船舶範圍內。如果船舶長度大於泊位長度了,設備夠不著船艙或者甲板上的貨物,當然就沒法裝卸了。但是我個人認為在個別極端的情況下是可以通過移動船舶來解決這個問題的,但是這樣會增加成本和安全風險,反正我是沒見過這種作業模式。再來看看油槽船,下面這兩張是油輪泊位靠泊作業的圖片。油槽船和乾貨船的作業方式是不同的,一般是通過輸油臂或者軟管等設備來作業。下圖就是輸油臂。輸油臂作業時,是通過輸油臂將船上的接頭和泊位上的管線連接起來,通過船上的動力,將船艙裏的油送到管線裏,再順著管線送到罐區或者裝車區。由於油槽船裝卸的貨物都具有流動性,而船艙之間又是可以通過管線連接的,所以不需要在每個艙都連接輸油臂,只要將輸油臂連接到船中間的接頭上就可以了。所以油槽船一般不存在裝卸機具運作範圍不足的問題。

然後是情況3,泊位水深不夠;

對靠泊影響最大的不是泊位長度而是航道水深和泊位水深。先來說航道,其實航道水深對於靠泊的影響要比泊位水深小,雖然原則上萬噸級的航道只能航行萬噸級及以下等級的船舶,10萬噸級的航道只能航行10萬噸級及以下等級的船舶。但是,有種自然現象叫做潮汐,在高潮的時候,略超過航道等級的船舶是可以乘潮入港的。只是,高潮每天持續的時間不一樣,一般就一兩個小時或者兩三個小時(好污……)。所以,乘潮進港不可能作為常規的作業手段。再來說泊位,如果船舶的喫水深度大於或者接近泊位水深的話,船舶是肯定不能靠泊的,因為這樣還沒等靠上就可能擱淺了。一般來說航道水深和泊位水深都要≥1.1倍的船舶喫水深度,多出來的這0.1倍叫做富餘水深。富餘水深是為了保證航行安全,就像開車一樣,技術再好也沒有緊貼在馬路牙子上開車的,總得離馬路邊有點距離。上面說了,略超過航道等級的船舶是可以通過乘潮的方式進出港的,但是超過泊位等級的船舶則絕不可以通過乘潮的方式靠泊。因為進出港一般在高潮期間的這一兩個小時內就可以完成,但是靠泊之後裝卸作業肯定不會在短時間內完成,一旦潮位下去了,船舶又要擱淺。最後是解決方法。一般來說一個港口是有若干不同等級的泊位的,來了一艘10萬噸的船,5萬噸級的泊位靠不了就去靠10萬或者15萬噸的泊位嘛。如果這個港口沒有10萬噸級以上的泊位,只能停靠別的港口了。如果實在停靠不了還必須要接這船貨,那就要通過過駁作業來完成了。

過駁作業,是指大船靠碼頭、浮筒、裝卸平臺,或大船在錨地用駁船或其他小船裝卸貨物。

簡單說就是,一艘大船停靠不了,那就把大船上的貨過到若干艘小船上來,這樣就可以在港口內停靠了。

並非專業人員,只是接觸較多,如有錯誤,歡迎指正。另外,圖片全部來源於網路,侵刪。

1.泊位長度是最基本的參數,不足長的話,管理部門是不會安排停靠的。

2.碼頭裝卸設備的參數,主要有起重量,外伸距等,不夠格的話不會停靠。

3.水深,同上。4.我理解樓主問的是各突堤之間距離不夠。道理同上。所以,這幾個問題是類似的,船型,泊位,卸船機械等參數一定是在靠泊之前就核對無誤纔可能安排的。
謝邀請,樓上也有講了。拋錨在港外,小船過來接貨。一般定線的,靠碼頭,都有代理會和碼頭方面聯繫的。能不能靠,到港前肯定知道了。還有港口資料可以查,海圖水深可以查,你就知道碼頭水深夠不夠了。

停在外海,然後用小些的船隻把貨物運到港口。

ULCC 通常就是這麼乾的。

泊位長度不夠的情況基本上是不會出現的,就世界範圍來講這種事太奇葩了。

對船泊靠泊影響最大的就是水深了。船舶大小是不一的,三四萬噸到巴拿馬型再到海岬型再到三四十萬噸的巨無霸。三四萬噸的和巴拿型的基本上所有港口都能靠泊,即使是落潮也不用擔心船舶會出事故。十萬噸以上的船能靠的港口,比如我剛下來的那條十八萬噸的,全國能靠的港口雙手數的過來。三四十萬的更不用說了,基本國內就那三五個港口可以靠泊。所以說水深是對船舶靠泊影響最大的因素了。考慮漲落潮而在裝卸貨時候移泊是太正常的了。


1.碼頭長度小於船體長度,船體不能完全停靠。這一點存疑,因為適用範圍不同,船體形狀有差異,船體靠泊碼頭需要的岸線長也不盡相同。例如集裝箱輪,散雜貨輪,滾裝輪。以及專用礦砂之間的區別。2.運作範圍不足涉及到碼頭對自身業務範圍發展方向的估計,涉及到碼頭升級工程。一般來說,對於超大超限的國際船舶,國內停靠的港口也是有所選擇的。3.水深不夠是硬傷,其他答案有提到接駁船的概念,在此不再贅言。4.碼頭之間的距離?你可以理解為針對同一岸線,碼頭之間是沒有距離,彼此相連的,所以不太明白題主的意思是什麼。不過針對同類型碼頭(例如集裝箱碼頭),可以通過互相調劑(泊位,纜樁等)實現正常靠泊。
碼頭改造轉運用spm或者cbm錨到水深夠的地方,用海管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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