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被人类宰杀作为食物你有何看法?
驯养的肉用家畜和非保护动物不过度捕杀的话,那就是正常的生存需要。
被保护动物不在其列。
鸡肉,真香。
猪肉,我爱吃红烧的。
牛排,我要七分熟。
火烧?
羊肉串?
玉林还有狗肉节呢。
人类作为杂食动物,吃点肉过分吗?
我们才刚刚从同类相残的物种变过来多少年啊?
北京猿人的头盖骨并不是在那里生活的人,而是被捕杀的人。
当时的人类会考虑这个?先吃饱了,自己饿不死再说。肉类的能量密度多高啊是谷物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为什么不吃?
是人类让小麦成为最成功的植物,全世界有上百亿亩的覆盖量。是人类让鸡成为最成功的动物之一,全世界大概有700多亿只鸡。杀一只拿来吃吃怎么了?抱上人类的大腿,不知道是祖先积了多少德,修炼多少年才能有的。动物没有那么高级的思维,少有鸟类进化成《印第安的老斑鸠》那样,「猎物死了它比谁都难过」。他们一心想得就是繁衍、繁衍、繁衍……只要人类不灭绝,他们的基因就断不了,大自然每天随机消灭一个物种,然而傍上了人类,他们也就逃离了随机灭绝的名单。
也就是现在,放到1961年,别说人道屠杀,抱住了生吃都有可能,老鼠都不放过。
我很欣慰,日子好过了,才会有人想这些。
吃饱了撑著的时候,我也会思考这个问题。
饿著肚子的时候,没想那么多。
看法?
天经地义啊。
不吃肉的,死q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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