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货节·淘宝超级红包全品类通用,无门槛可叠加01.17 12:00 - 01.2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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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幼儿园老师,我来给你回答一波。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如果发生在我们学校的话,首先,老师要立即给受伤的孩子进行伤口处理。

在新加坡,每一个幼儿园老师都必须考取急救知识证书。

当孩子发生意外的时候,老师必须第一时间判断如何处理情况。

比如,孩子呛到了,喉咙吃东西卡住了要用什么措施。

孩子哮喘发作要如何应对。

孩子发烧,要根据发烧的程度进行不一样的处理方法。

做完这些之后,如果老师并没有缓解孩子的症状,需要立刻打急救中心电话。

同时,通知校长和家长。

如果孩子只是普通的外伤,老师在处理完之后,也是要立刻报告给校长和家长的。

除此以外,老师还需要填写详细事故报告。

这样的做法,一个是保护老师自己,因为你不立刻通知和写报告,到时候这伤怎么来的,老师就说不清楚了。

那样,有可能导致别人冤枉老师。

其次,家长有权利立刻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出现的意外状况。

那么,题主你的孩子,导致别的孩子受伤。

通常我们会先询问当事人,确定事情发生经过,再询问周围的小朋友,然后,必须调出监控录像查证。

如果证明你的孩子确实是无意的,那么,我们依然会通知你或孩子其他家长。

告知你们事情发生经过,以及目前的处理结果。

但是,至于你要如何与对方家长沟通,这是你自己的事情。

如果对方不追究,(其实一般都不会追究)你态度也良好,该道歉的道歉,该赔礼的赔礼。

一般就没有什么事情了。

最怕那种护短的家长,虽然自己孩子是无意中导致别人的孩子受伤,但是肇事家长却死不道歉。

这样的做法,一个是给孩子树立了不好的榜样,言行品德会教坏孩子。

再一个是,很可能让其他家长不满意,从而会让自己家的孩子,远离肇事孩子。

孩子有可能在家长的教育下,孤立那个肇事孩子。

当然,这种情况通常很少发生,除非肇事孩子父母实在太可恶了。

因此,我建议你,态度好一些,主动向对方父母道歉。

更重要的是,让孩子们和好如初。

最后,向你推荐基本育儿方面的书。

每一个父母都是边学边成长的,所以,千万不要停止学习。

而人类最宝贵的智慧与结晶,全部凝聚在了一本一本的书籍里面。

都说,一个人走过什么样的路,遇见过什么样的人,有过什么样的经历,都会从她的身上散发出来。

而从一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就可以判断出,她读过什么样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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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儿子6岁上小学一年级,因上课铃响,他从教室一头跑至另一头,将站在一旁看黑板报的男生撞倒了。那时班上有95个学生,整个教室挤得满满的。倒下的孩子后脑正对著门槛,看起来不锋利但是铁制品。来上课的数学老师刚好看到整个过程,一边打电话给双方家长一边最快时间送到学校正对面的私人诊所。我家离诊所200米处,简单处理后我将孩子送到人民医院,孩子妈妈和姑姑都来了。整个过程,孩子的姑姑一直一直在责怪我儿子,我慌慌张张一直在陪罪说对不起。看到男孩缝针,我泪如泉涌。没说一个字的孩子妈妈走到我身边,拍著我的肩膀说,没事的,不怕,有医生。缝完针,吓坏了的我说该做的检查都做一遍吧,孩子姑姑说不但要做还要多赔点钱。孩子姑父就是医生,他安慰我说,没关系,不用做CT,回家观察几天,估计没什么事。最后在我的推推搡搡中,孩子妈妈最终只收下了诊疗费用和300元钱。8年后,那男孩又和我儿子同班,都在9年级重点班。再见到他们母子俩,我提到这件事,她说没事的,孩子嘛,总是有点小意外的。中考时,我们两家的孩子以全校第7名第13名的成绩考上县重点高中重点班。感恩,一路上遇到的各种人与事,跌跌绊绊、有惊无险的度过了这十年。


上幼儿园的孩子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首先,只讨论法律问题,法律责任一般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承担责任的前提是要有责任能力,也就是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要求年满18周岁,8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到18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刑事责任年龄最近也有了新的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虽然小朋友未达到承担责任的年龄,但是,家长作为监护人对民事赔偿承担无过错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注意发条说的是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而不是免除。


我儿子这学期在幼儿园和小朋友玩的时候,被一个小朋友弄伤了,耳朵上面很长的一个口子,我拍了照片,发给了老师。老师一看也很重视,确实口子很长,然后问了我儿子当时的情况,也去调了监控证实了我儿子的说法。接著老师就联系了对方父母,对方父母买了东西,本来想当面和我道歉,但是老师拦住了,怕一句话说的不对了,两家吵架。老师就代帮忙送给我礼物和帮忙道歉。我当著孩子面接受了礼物和道歉,然后回家安抚儿子,告诉他,小朋友爸爸妈妈和你道歉,这是送给你的礼物,希望你能快点好起来,问他是不是可以接受?如果不接受我们把东西退回去。我儿子说,道歉就好了。没关系的。全程我和对方父母一句话都没有沟通过,也没见过面。事情就解决了。其实我们被欺负的孩子,就是看对方父母的态度,态度端正,认识到自己孩子的问题,那我们都能接受道歉,也不会非要追究责任的。


其实没啥要承担的责任,幼儿园小朋友,既不具备民事责任能力,也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主要承担责任的还是作为监护人的家长;

首先是家长要有承担责任的态度,该赔的医药费,各类的损失费用,该赔的就赔,不过不要理会对方家长可能出现的无理取闹,医院检查,定伤,赔偿,都有合法流程走;

然后,要告诉孩子这件事情的情况和后果,但是如果孩子却是是不小心的,不要责怪,毕竟我们要告诉他的是两件事情,一个是做错了事,无论是否有意,都要承担对应的后果,要有责任感;另一个是,每个人都是在教训中成长的,做错了没关系,想明白以后应该怎么做就行了;

最后,要给孩子足够的保护,承担应尽的后果和责任,但是不能让孩子受到额外的伤害,一件事情是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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