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正当防卫,可以无限防卫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是你主动挑拨对方持刀攻击 则你不具备防卫意识 缺乏正当防卫的主观构成要件 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造成对方死亡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如果非挑拨 对方持刀行凶 构成特别防卫 致对方死亡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对方被你夺刀后已实际失去继续对你实施不法侵害的可能性 那么此时视为不法侵害之危险已经排除 即不存在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 缺乏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此时夺刀再杀害对方可能构成防卫不适时(事后防卫) 如果造成对方死亡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如果对方被夺刀后仍可能继续对你发起不法侵害 即实际危险仍未排除(参考昆山龙哥案) 且此时之危险仍有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 那么可以继续构成特别防卫 根据刑法第20条第三款之规定 此种情况下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对方被夺刀后仍可能继续对你发起不法侵害 但此时之危险并不能直接危及你的人身安全 则不能构成特别防卫 如果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 须进一步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若你的持刀砍杀行为以及造成侵害人死亡的结果均被判定为过当 则构成防卫过当(除非双方力量对比悬殊且情况紧急 参考云南唐雪案)


应该算过失吧


别人砍你一刀,已经属于严重侵害行为,可以无限防卫。


要看动机,这么笼统的说只能过过嘴瘾

假设砍你一刀并不致命,但你流了好多血,恰好这一刀砍到你骨头上了,对方没拔下来被你忍著剧痛反手夺走,之后你的身体会分泌一种抑制疼痛的玩意,说白了这时候你已经疼麻木了,夺刀后顺势捅了对方,然后丫死了。

理论上讲你是正当防卫,但结合中国特色,你一样要坐牢。


必须算


哇,你不看新闻的吗?

龙哥事件已经公布判决依据了,就不用我给你再科普一遍了吧,

应该算正当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


你这个情况一定是正当防卫!

但是那个白衣两轮车主和宝马社会人那件,你看下具体视频。

前面白衣两轮车主捡刀,砍几刀应该不会有异议的。绝对正当防卫!也就是在白衣两轮车主砍完几刀,那个宝马社会人,已经开始反向逃跑了的时候,白衣两轮车主还是追上去砍,这个可能会判防卫过当。看法院怎么判吧。

希望是判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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