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三四线城市单亲家庭,由母亲养育长大,刚毕业两年,经济条件实在有限,我妈打算今年在省会城市买一套房子将来当做婚房,我妈的想法是准备用自己的积蓄先交个首付40万,以我的名义贷款(由于她过几年就退休了年龄大,贷不了长时间),但是剩余贷款她全部承包,用几年的时间还完,不用我和女方出一分钱,但是要求不加女方的名字(毕竟这样也算是等同于我妈出全款),如果女方不信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因为在我的老家我妈还有自己的两套房子,所以不存在时间长了出意外还不上贷款的情况,而之所以没选择全款买房是我妈想有个缓冲期,不想买完房一点钱不剩

我本人的想法原定是打算我妈交首付,加我对象名,我俩一点点还贷的(我对象也是这么想的),但是现在我妈要求只能按照这样,不然她不放心,怕如果将来真的离婚分走一部分房子,必须这么来,不然一切作废

我现在很矛盾,一方面我觉得毕竟等同于是我妈出全款,她的要求我觉得很合理,另一方面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女友说这个事,觉得很难开口,特意来寻求一下各位的意见

(不让我俩出一分钱也有减轻我俩负担的想法,不想让我俩买完房就变成房奴,让我俩在省会城市只要能做到自己养的起自己就可以不用活的那么累)


从你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你蛮在乎女朋友的感受,其实就跟你说的一样,你母亲的主张确实不过分,若一方独资购房按婚前财产计算的确是合理的,但是在感情上你还是担心会伤害到女朋友,你有这个心真的是很好的。

其实,你完全可以真诚地跟你女朋友好好聊聊这个事情,问问她想要你家独资买房以后日子轻松点但房子算婚前个人财产,还是你俩共同出资买房生活拮据一些房子可以是共同财产。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是两个家庭的事,最好是将心比心有商有量,不能一方独裁或者霸权,合理的方案肯定有很多,但重要的是你们两个人想要什么,能否达成共识。

其实,就算加了她的名字真到离婚那天,法院也不会简单粗暴对半分的,都是要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划分房产(需出出具证明)。

其实写不写名,意义不是很大。

你可以多了解一下《婚姻法》相关规定,内容不多。


想和你科普下婚姻法,这个问题里其实吃亏的是你妈,不是你女朋友。

首付你妈出,贷款你妈负责,即便不加你女朋友的名字,在离婚时你女朋友依然可以主张首付之外的部分要求共同所有。因为法官有理由相信贷款是你妈自愿支援小家庭,而不是仅支援你,这个漏洞怎么补呢,就是你妈去做公证,声明是自愿支援你,不包括你女朋友,并且保存所有还贷凭证。

如果我是你妈,更好的解决方案是什么呢,我请你女朋友付一块钱,这样离婚时会默认存在不同出资比例,按照出资份额分房子,你女朋友能分到的……话外,你妈妈真是主意正,如果女方逼急了其实可以直接还完贷款,这样对方更没有好说的。

如果我是女方,说实话,我觉得你妈提的挺好啊,这相当于男方母亲【全款买房】,我住就好了啊,另外我要求一些彩礼不过分吧,彩礼才是自己的,房子本来也分不到。或者我会提出能否首付两家供担,以此加名;而不是求男方给我一个还贷资格,以此加名。何况你家并不需要她来还贷。

所以…劝你女朋友去付部分首付吧,理由就是希望小家庭是两家一起努力完成的,这样更能加深小家庭凝聚力。


如果我是男方,母亲多年的积蓄肯定不能让其他女人染指,也认同男方母亲的做法,她本身和女方非亲非故,愿意出首付完全是为了儿子,但是总得给自己财产保障。

如果我是女方,如果房子愿意让我出首付我补一半首付,以后别拿房子是谁买的来恶心人,如果不愿意让我补一半首付我就分手了,没啥意思,能理解男方的做法,但是防来防去没意思。

还有四十万的首付,按首套房百分之三十,大概贷款93万,每月还贷五千不到六千块,省会城市两个年轻夫妇完全能还的起,而且不至于拮据,如果男方一直这种态度,你真的留不住女朋友,在你贷款没还清之前你甚至找不到女朋友。


关键是女方是否同意,从出资与产权来说还是比较合理的!

加名就有产权,即便一分钱不掏,结婚后再离婚,女方的一半产权会以赠与来看待!如法院判决,男方得房给女方补偿现金可能性最大!

所以对女方来说,加名很重要。没名可能一分钱都分不到!


两个人要结婚,要买婚房,买房的事儿应该跟女朋友商量吧?女朋友愿不愿意出一部分首付,愿不愿意共同还贷?如果题主女朋友是因为爱情而结婚的独立女性,大概率会愿意。如果你女朋友婚前功课做的好,聪明又独立,你大概率会恢复单身,连房子这种大事都被排除外开始的婚姻,聪明的女生知道避雷。如果你女朋友爱你又有点迷糊,但能经济独立,婚后你鸡飞狗跳的概率也很大,没有哪个女生可以容忍自己在一个家庭里是被边缘化的那个人。

题主母亲执着的把所有财产问题一人背在身。这个婚是谁和谁结?如果婚后,你妈妈要和你们一起住,她买的房子,女朋友有反对的权利吗?再出现婆媳问题,育儿问题你女朋友该怎样面对?

题主可以搜搜,为什么单亲的孩子同等条件在婚恋市场里不占优势。担心婚后妈宝,婆婆过度干涉生活的占很大一部分,如果可以避免,没人愿意直接试错。你女朋友愿意跟你组成一个家庭,你在一开始小家的构建就把他排除在外了。

并不是每个步入婚姻的女孩子都是想发家致富敲男人竹杠,挣半套房子。现在多数女孩子有学历,有工作,步入结婚即使不为爱情也是为了找一个风雨同舟的人吧,最不济,也是找一个合伙人过完后半生吧。结果,要住一生的房子没有发言权,甚至连出资权都没得商量,直接被否定了,那这船敢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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