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事故,我们强烈要求解剖尸体。医院、病理教研室、殡仪馆均拒绝将尸体从医院太平间运到病例教研室。

请问,将自己父亲尸体抢出来背到病理教研室让他们解剖违法吗?


认真看了看你写的东西。

我想说的是,对于疾病,如果医院尽力救治,没有医疗原则上的错误,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判断是不是医疗事故,不是看结果,而是看过程。如果看结果的话,人终有一死,那医院还敢于救治病人吗?

所以只能看过程,医院有没有尽责,有没有过错。

从你的描述看,过于情绪化,少了冷静的事实经过,所以,我难以作出判断。

不过,在此描述中,我没有发现什么问题。至于你说的主刀医生换了人,这个不可信。因为是麻醉后再手术,你父亲怎么可能说出手术医生不对的话?

对于这一点,我表示强烈质疑。

至于尸检,你也说了,医生告知了你,这就对了,是否选择尸检,是你和其他家人来决定的。医院不会阻挠,否则也不会作出建议,但你说了医生还是建议做的。

至于运输车辆,这个应该有相关规定,可能各地不同,但不是什么车都能拉。车辆应该不是医院提供,我估计医院没有这个资质。你说的打了相关电话后解决的,我的看法是应该依法办事,否则上面说怎么做就怎么做,这样就合理了吗?

最后,我认为,对于医疗纠纷,家属不懂,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也可以申请医疗鉴定。

至于你说的医院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问题,这个可以由医疗鉴定来判断,如果重要的文书材料真的缺乏,医院肯定要担责。但是,不是所有的一切都有详细的记录。医生在发现问题时肯定要先处理病人,而不应该先想著留证据。当然,现实情况在逼迫医生这样做。

所以,申请医疗鉴定比较好。


如果你要起诉,法院不认什么教研室的结论,只认有资质的法医司法鉴定所得结论(意见)。

而这类鉴定机构一般不对私人办理业务,只公对公。通俗点说,要不就是法院开介绍信,要不就是公安局开介绍信,实在不行律所开介绍信也行。

所以,你抢了根本没啥用,你私自去做的解剖法院不认,你去正规鉴定机构人家不给你办。

这事吧,要不就是你们和医院协商好,找一家正规的鉴定机构鉴定,要不就是你正常录音录像证明是医院不同意鉴定,这样他们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还有就是只有去世七天之内才能做鉴定,超过七天就不会给鉴定了。

当然你们如果不想走法律途径,就忽略上面的文字吧。


你背过去就确定有人给你解剖了?

有人给你解剖,结论就能当合法依据了?

把法律的交给法律,情感的留给情感,自己不会,就在当地雇个律师去办这些事吧。


1、假如已经定性为医疗事故,那解剖尸体的目的是什么?

2、医院这些地方当然有权利拒绝解剖,解剖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进行的

3、为何非得自己在这里和这些人抗争,可以选择报警啊,通过正常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啊

4、思路要清晰,别总是一副别人欺负了你,你要各种干傻事,各种毫无逻辑的提要求,搞清楚你什么诉求,怀疑什么问题,是否有证据,缺乏哪些证据,获得证据的途径有哪些,需要政府部门做哪些协助》

你抢到尸体了别人照样可以拒绝解剖的,假如尸检报告是关键证据,那你只要报警/起诉,尸体不会被火化,然后有关单位会根据必要性进行解剖申请的。


按照你说的如果是因为在就诊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那么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你可以申请医院所在地的卫健部门介入,这样可能问题好处理一些。因为在医疗事故处理过程中,是需要三方参与的,包括医患双方以及政府部门也就是卫健部门,他们介入了,那么作为其主管对象的医院配合的概率就大了。至于你说的要抢尸体,建议不去做,因为由于医疗事故而要做尸检,对保存尸体是有要求的,如果不符合条件而强行将尸体抢走,导致最后无法做鉴定,那么狠有可能导致无法认定事故责任,而对你不利。同时,医疗事故其实最重要的并不一定是尸体,更重要的是医生的病历、检验报告以及相应的诊疗行为是否符合规范,这个相对来说院方的篡改可能性比较高,这个也是直接影响事故责任认定。


医院有义务告知尸检的。

怎么会医院拒绝尸检??

以上三方拒绝尸检,你同时报警和找到当地医院所在地的区县卫健委医政科投诉,要求其组织尸检


鉴定要法院委托的


为啥,尸体上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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