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淘宝一款商品叫做云南古方黑糖,然后有一家公司投诉我,并举证「古方」是他们注册的品牌,说从未授权生产我包装的产品,古方不该是通用词语吗,这样都侵权吗?????商标法59条规定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我可以凭借这个举证吗?


谢邀~

依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与第二款规定「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

未使用过的通用名称是无法作为商标注册的,但是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可以作为商标使用。例如「JEEP」(吉普车的意思)在「汽车」商品上的注册。就商标中的通用名称部分,如题主所述,《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也如下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所以,已注册的通用名称商标的持有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的在商标中使用这些通用名称的。但是,如果考虑具体案件的时间,需要看他人对该通用名称的使用是否正当,并不是所有通用名称商标都可以随意的以任何方式使用的。这个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就「古方」红糖的问题,建议题主提供下你使用该商标的样本,再做分析。

BY 知识产权石磊
可以
谢邀。抱歉,这方面不专,参考楼上们吧。
通用词能否注册商标,首先要看该通用词是否落入了商标法禁用规定的范围(连用都不行,涉及合法性的问题),如果没有,再审查是否落入了禁止注册的范围(可以用,但难以注册)。关于后一点,必须说明一下:

1.通用词能否注册并不仅仅看辞汇本身,而是要将其与使用的商品联系起来。如「Apple」牌苹果或「Apple」牌果汁很难注册,因为它是一个描述产品原材料的通用名称,一旦获准注册,会给其它商家带来巨大影响,但「Apple」牌电脑、手机确实有显著性的,可以获得注册;

2.有些通用词本身显著性太弱(接近通用辞汇),但经过长期连续使用,获得第二含义(在基本含义之外,让人们将该通用词与特定商品联系提供者起来),也能获得注册。典型的例子如「小肥羊」、「酸酸乳」等。3.显著性过弱的商标,其排它性也有限。臆造性商标(如壳牌英文标志,完全是凭空捏造的)排它性最强,任意性商标(如Apple手机的文字商标)次之,暗示性商标再次之,描述性商标排它性最弱(如小肥羊,即使获得注册,也很难限制其他人的合理使用),再往后就是不能注册的辞汇了。4.分享一个有意思的案件,两面针其实是一种中药的名称,企业以两面针为原料生产牙膏然后广泛宣传「两面针」牌牙膏(彻头彻尾的通用名称啊!),久而久之相关公众在一听到两面针的时候就会联想起特定的牙膏生产厂家,那么两面针这个商标也就获得了显著性(第二含义),可以获得注册。但是,这个商标的排他性是比较弱的,如果其他厂家生产的牙膏也含有两面针的成分,其在包装说明上的成分表里标注两面针是没有问题的,商标权人无权阻止。(但是两面针是一个非常特殊、极其个别的案例,其实普罗大众很多都不知道两面针是一种中药来的)

5.另外,要判定是否侵犯商标的专用权,就普通商标而言,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双重相同);或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或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题主可以结合这几点对照一下。


1、不可以的;

2、通用词、行业词等,既然是通用词、行业词,那么就说明是大众化的、人们经常用的,也就没有谁能够拥有其专用权的。


中国这样注册 法,真得太乱了,古方,很多都是古代的方子了,怎么可以变成1家的专利呢
像 正宗 原味 特浓 经典 天然 ,这一类词,我觉得应该没有公司能注册吧?这要能注册.岂不天下大乱了?
你申诉成功了吗?我的淘宝店里一款传统古方秘制红糖麻花,也被这家公司投诉了,说「古方」是他们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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