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淘寶一款商品叫做雲南古方黑糖,然後有一家公司投訴我,並舉證「古方」是他們註冊的品牌,說從未授權生產我包裝的產品,古方不該是通用詞語嗎,這樣都侵權嗎?????商標法59條規定 註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我可以憑藉這個舉證嗎?


謝邀~

依據《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與第二款規定「第十一條 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註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

  前款所列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註冊。 」

未使用過的通用名稱是無法作為商標註冊的,但是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的可以作為商標使用。例如「JEEP」(吉普車的意思)在「汽車」商品上的註冊。就商標中的通用名稱部分,如題主所述,《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也如下規定「註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所以,已註冊的通用名稱商標的持有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的在商標中使用這些通用名稱的。但是,如果考慮具體案件的時間,需要看他人對該通用名稱的使用是否正當,並不是所有通用名稱商標都可以隨意的以任何方式使用的。這個需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就「古方」紅糖的問題,建議題主提供下你使用該商標的樣本,再做分析。

BY 知識產權石磊
可以
謝邀。抱歉,這方面不專,參考樓上們吧。
通用詞能否註冊商標,首先要看該通用詞是否落入了商標法禁用規定的範圍(連用都不行,涉及合法性的問題),如果沒有,再審查是否落入了禁止註冊的範圍(可以用,但難以註冊)。關於後一點,必須說明一下:

1.通用詞能否註冊並不僅僅看辭彙本身,而是要將其與使用的商品聯繫起來。如「Apple」牌蘋果或「Apple」牌果汁很難註冊,因為它是一個描述產品原材料的通用名稱,一旦獲準註冊,會給其它商家帶來巨大影響,但「Apple」牌電腦、手機確實有顯著性的,可以獲得註冊;

2.有些通用詞本身顯著性太弱(接近通用辭彙),但經過長期連續使用,獲得第二含義(在基本含義之外,讓人們將該通用詞與特定商品聯繫提供者起來),也能獲得註冊。典型的例子如「小肥羊」、「酸酸乳」等。3.顯著性過弱的商標,其排它性也有限。臆造性商標(如殼牌英文標誌,完全是憑空捏造的)排它性最強,任意性商標(如Apple手機的文字商標)次之,暗示性商標再次之,描述性商標排它性最弱(如小肥羊,即使獲得註冊,也很難限制其他人的合理使用),再往後就是不能註冊的辭彙了。4.分享一個有意思的案件,兩面針其實是一種中藥的名稱,企業以兩面針為原料生產牙膏然後廣泛宣傳「兩面針」牌牙膏(徹頭徹尾的通用名稱啊!),久而久之相關公眾在一聽到兩面針的時候就會聯想起特定的牙膏生產廠家,那麼兩面針這個商標也就獲得了顯著性(第二含義),可以獲得註冊。但是,這個商標的排他性是比較弱的,如果其他廠家生產的牙膏也含有兩面針的成分,其在包裝說明上的成分表裡標註兩面針是沒有問題的,商標權人無權阻止。(但是兩面針是一個非常特殊、極其個別的案例,其實普羅大眾很多都不知道兩面針是一種中藥來的)

5.另外,要判定是否侵犯商標的專用權,就普通商標而言,必須滿足以下條件: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標(雙重相同);或在類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標;或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標。題主可以結合這幾點對照一下。


1、不可以的;

2、通用詞、行業詞等,既然是通用詞、行業詞,那麼就說明是大眾化的、人們經常用的,也就沒有誰能夠擁有其專用權的。


中國這樣註冊 法,真得太亂了,古方,很多都是古代的方子了,怎麼可以變成1家的專利呢
像 正宗 原味 特濃 經典 天然 ,這一類詞,我覺得應該沒有公司能註冊吧?這要能註冊.豈不天下大亂了?
你申訴成功了嗎?我的淘寶店裡一款傳統古方祕製紅糖麻花,也被這家公司投訴了,說「古方」是他們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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