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家里漏水,楼上一直不配合,找了物业来协调调查也没有用,至今不知道是谁家漏的水,现在想起诉,如何确定被告人?鉴定费和诉讼费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吗?


漏水类案件一般根据部位,选择楼上业主、物业公司成为被告;具体的原因可以在诉讼过程中,选择鉴定机构进行确定——

一般漏水类案件涉及两个鉴定事项:

1、对漏水的部位和原因进行鉴定;2、对漏水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鉴定。

如果可能涉及房屋防水质量问题,也可以将开发商作为被告。

诉讼费无论胜诉还是败诉,在立案 的时候你都需要先行缴纳,再由法院在判决时根据判决结果酌情分担(以败诉方承担为原则)。

鉴定费先由申请方先行缴纳,最终也是法院根据判决结果酌情分担(以败诉方承担为原则)。

原则上来说,「谁主张谁举证」应该是你作为原告方申请鉴定,毫无以为此时就是你先缴纳鉴定费。

但是也有少数法院(案件承办法官)认为:原告方举证家里房屋被水渗漏,被告(楼上住户)认为不是自己的原因,那么被告来对漏水的部位和原因申请鉴定。这个时候就是被告先行缴纳鉴定费了。


可以起诉你认为漏水的那家,但是如果不是他家漏的,诉讼费和鉴定费都是你朋友自己出。

我建议可以先起诉,然后向法院申请一下现场勘验,让法官跑一趟,当然,法官也不是专业的,和普通人是一样的,但是你可以趁机找物业一起,这样物业不就能进场了么。那些师傅常做这类型的活,一般情况都能看出来。

确定了是谁家漏的,那家要是不修,就可以让他赔偿了。

然而要是还判断不出来是谁家漏的,只能自求多福了。。。

建议不要申请鉴定,漏水鉴定是有的,但是是破坏性的,而且费用很高,修复费用也很高。万一不是楼上漏的,那得多掏好多钱。


遇到这种情况,实践中的一般做法是将楼上的全部住户(如果你家在一楼,全部住户是指2楼以上的全部业主)、开发商以及物业公司一起告。

因为现在暂不知道漏水的原因:有可能是楼上住户乱扔垃圾堵塞;有可能是物业公司没有管理好小区的公共区域;有可能是开发商建造楼房的质量问题。

所以,你需要将你家楼上的全部住户、开发商以及物业公司一起告。


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作出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其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防水是有5年质保的,如果在质保期内,楼上可以去找开发商。


请验房师等专业人士先判断一下到底是哪里漏下来的,再起诉


首先,对漏水的部位,也就是漏水点是有仪器可以测量出来的,一般物业做水电的师傅会有,本人家出现过一次这种墙内管道漏水情况,专门找师傅拿仪器测试过,能找到漏水点然后维修。确定具体哪里一家后,再根据漏水对你家造成损失的提起诉讼即可,你的财物损失可能需要鉴定,涉及的鉴定费还有诉讼费,原则上由你先预交给法院,案件胜诉后由败诉方来承担。

另外一种情况,如果无法确定具体哪一家漏水的情况,可以将楼上的住户(可能导致漏水下来侵权的住户)都列为被告,通过最后通过鉴定再来确定具体的侵权人,并予以赔偿损失即可。


1、被告的确定:楼上住户、开发商。

2、鉴定费和诉讼费要原告垫付,法院判决时会根据案情要求原告、被告按不同的比例承担该费用。

建议尽量与楼上住户协商,可以请物业管理、居委会作为中间人进行调解。因为诉讼中的鉴定费用实在是太贵了。


建议起诉楼上和物业,根据具体情况再适时追加被告,鉴定费和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告在诉求中可以要求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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