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绿灯正常行驶,占最左侧掉头车道,掉头途中斑马线上站了一个行人,人行道是红灯,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站到马路斑马线中间的,我入弯前因为是在高架桥下面 被高架桥下面的柱子挡住了没看到他,入弯后把他撞到了。当时他不愿意起来,不让我碰他,我打了110 120 报了保险,去医院拍片检查后,无任何伤,他说膝盖疼,大夫给开了三天的请假条,他在家休息了三天。

保险公司说只能给他赔误工费与交通费,达不到精神抚慰金和营养费的赔付要求,因为无伤。他现在要让我另外给他赔付精神抚慰金,以及他三天请假拿不到年终奖的损失,还说他身体受到了疼痛什么的,要我另外给他1500元,钱虽然不多,但我想知道,我有义务给他这个钱吗?

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出来,我想问,不管交警定我是 主责 次责 还是全责,我应该在保险公司给他赔付后 另外给他给钱吗?明明无伤最初我说给几百块钱私了他不愿意,现在报了保险我可以全盘让保险公司负责吗?

120的费用 这几天跑交警大队 跑医院盖章子 都是我车接车送,我表达歉意的态度也很好了,撞到他的时候我车漆还被他手上拿的东西划了,这些我都没跟他提。

另外我驾驶证副页在他那里 我可以要求拿回来吗? 我不太懂这些,三个问号问题麻烦懂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处理事故经验不足的朋友,有些操作做的也很到位了,其实有些是没必要的。

首先,要交警先定责,确定双方各自的责任,如果定责你都无责,那你还需要赔偿啥。确定了责任以后,才可以根据责任比例,进行相应的车辆修理、人伤治疗赔付。

第二,这个所谓的精神抚慰金,估计是对方知道这个名词,看你也不懂,所以拿出来唬你的。精神抚慰金,一般是指因伤致残,简单说就是你把他撞残了,才会涉及到。普通的外伤、伤情是很难获得这个赔偿的。定残,就是确定伤残等级,那是很复杂很严格的,不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的,这点,你是被唬住了。

第三,你的驾驶证副页,你当然要拿回来,他没有权力扣留你的证件。就是交警,也是需要手续才会暂扣你的相关证件。这是执法权的问题,普通公民是没有这种权力的,你必须要回来,他如果不给,那是涉及违法的。他就是不给,你也可以通过声明作废的形式,将旧证件作废,换领新的驾驶证(当然这种做法是太包子了,不过也是一个选择了)。

第四,正常的你的车辆车漆损伤或是其他损坏,是要根据事故责任,确定谁来修的。该他的责任,他个人掏腰包给你修,该你的责任,你自己保险的车损险来修。双方都有责任,各自按责任比例承担。

正常的流程,应该是这样。

报警。送对方医院急诊检查治疗。交警确定事故责任,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偿对方的财产、人身伤害损失等。

你还次次车接车送对方去办事,这是属于客气过头了,人家可能也是看你好说话,才一步步得寸进尺了,没这个必要的。

交通事故也是事故,交警判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法律没有规定你要垫钱、无限制无休止的赔钱这些。更不要怕对方的什么你给我老老实实的,要不上法院告你之类的。一个交通事故的诉讼,真的对你没任何影响,相反在法庭上,由法官主持的调解、审判,才是对双方各自利益的保护和规范。你会发现,到了法院,对方这样那样的啰嗦事,就会都老老实实的没有事了。

有的人讲三不一没有,不是太建议这样操作,但是可以参考。现在就不要理对方了,等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认定完成以后,如果你有责任,告知对方,自己好好治疗,伤好了以后来找我,我们去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不满意不接受,那请去法院诉讼。法院诉讼会把你和保险公司一起作为被告,保险公司一般都会由代理律师出庭,会把所有事都处理的七七八八,你没什么大事,出出庭,看律师和对方或者对方的代理律师扯扯皮斗斗嘴就好了。


1、交强险限额不分责任大小,只要你有责,都可以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根据你的描述,对方受伤不严重,你没有必要在保险公司赔偿以后另外赔偿,当然你要是觉得出于人道主义补偿给他,那你随意,毕竟钱是你的你做主。

2、报了保险让保险公司全盘负责,可能是每一个买了保险的车主内心的真实体现,不过现实是不大可能的,首先医疗费保险就不能全报,如果你的费用符合小额案件要求的话部分保险公司才可以全额赔偿。你可以约著对方到保险公司协商,但对方不一定同意,这时候你让保险公司来一个专人给你处理也没用,因为很多第三者知道保险公司赔偿达不到他要求,只愿意和车主谈。

3、驾驶证副证肯定是可以要回来的,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公安交警部门可以扣留你的驾驶证,直接让他还给你,如果这件事一直僵持不下,他不愿意还给你的话你可以报110,由民警出面让他还给你。

三个问号都回答啦,希望对你有用。


钱可给可不给,完全在你。另外,让保险公司出面是正确的,就让保险公司去处理。最后,驾驶证副页先要回来,对方不给的话就挂失,重领一个吧。


我碰到过同样的事,对方要求精神抚慰金,但我坚持认为精神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所以我坚持在精神上给他足够的支持和鼓励,而且我觉得这样就足够了。


很简单,不理他让他法院起诉,至于副证可以去车管所挂失。我05年倒车碰到一个喝醉酒的,送医院医生说没事就软组织挫伤没事,他非要住院值班医生不让住说用不著住院,到时说给他一千块算了检查费我出,不行非要住我又找人给他办住院,第二天买了东西去看他他和我商量说我是单位的车多要点可以给我分店,问你想要多少,张嘴三万,我说我回去和单位说,然后再也没去看过他,打电话到单位找说让交住院费,就一就话走保险了你管保险公司要我不垫付,硬是住了半年处了当时入院费是我出的其它的一分没出,他出院让结医药费,就一句话找保险公司,后来起诉到法院,半年后才判,我也没去签字一直拖到最后期限,大概是他出院一年后吧保险公司通知我去领钱,去了才知道法院判保险公司赔了七千因为我垫付了两千住院费要退给我。算下来他住了半年院打了一年的官司,也没落什么。


不合理的要求可以拒绝支付,让他拿事故责任认定书去法院起诉


问心无愧即可。不一定要退让,责人先责己,恕己先恕人


小问题,交强险可以全部解决的。

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等额外补偿,给与不给在于你。你觉得给了心里好过点,那也没人拦你。

全勤奖什么的,现行法律不保护期待利益,所以法律上不可能支持对方的要求。

驾驶证副页要的回就要,要不回就去挂失,重新领一本。


你的驾驶证副页怎么会在他那里?这处理的稀里糊涂的,出了事故,报警报保险,最多扣车,就扣呗,时间到了去拿车就行,又不要钱。处理流程自己不懂,就问保险公司或者找个熟悉流程的人问问


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死亡伤残情况下才会赔偿,营养费一般也是在打到伤残或者伤情较重为加快恢复而需要加强营养情况下才会赔偿。其他情况保险公司不会赔偿,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不必赔偿此费用,从人道主义来讲,车主方可能会酌情自费多赔付一点,尽快解决事故,也可以完全交有保险公司处理,如果车辆暂扣可以保全,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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