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防控,人人有责。然而,山东一男子不听劝阻,拒绝戴口罩,甚至连续三次抽打民警耳光。

2020年2月3日8时许,济南市莱芜区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工人邓某某不配合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没有佩戴口罩就要强行进入公司,并且殴打疫情防控人员。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之后,邓某某仍然是拒不服从民警执法,竟然对民警实行殴打,连续三次抽打民警耳光,态度极其恶劣。后来民警将邓某某控制,并且带到了杨庄派出所。2月12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邓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社区志愿者一名,已经在冷冽寒风中值班五天了,每天9点到下午4点。社区重点让我们关注的是租房的和外地返回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些住户往往很自觉的上报,而且在家主动「隔离」,基本不出门。

你知道最不守规矩的是谁么?就是本地的坐地户老炮,不戴口罩的是他们,天天往棋牌室跑的也是他们。我势单力薄,实在没办法拦,只能记在本上。

所以不光山东,全国各地老炮都一样。请结合身边实际对号入座。

有这么一帮人,吃喝嫖赌抽啥都沾,没啥钱但是喜欢呼朋好友,没啥文化经常出口成脏,年龄从50-70不等,大多「工人」身份退休,年轻时候风光过了,岁数大了啥也不是,没存在感了,社会多他们一个不多,少他们一个不少。完全没有公德心和社会责任感,对自己生死和他人健康不屑一顾,典型的滚刀肉。

我打字期间,我旁边棋牌室就过去好几个人,拦不住,也不登记,跟我打哈哈,我也打不过他们一帮人。。。而且他们还是坐地户我不好得罪,我好难啊!


日前,"两高两部"发布意见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其中规定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该罪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首先要问有没有口罩?

再问为什么有口罩不戴?


这种人就以为这个世界上他最大


袭警而且证据确凿。

没有什么可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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