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之前已经取保候审了,到了审判阶段基本上就是缓刑了,当然这肯定不是百分之一百,但是概率非常高。如果之前没有取保候审,那就未必了。
在轻伤类故意伤害案件中,赔偿+谅解书比自首、立功、从犯这类情节还管用。
这种情况,如果还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考虑一下争取不起诉,有一定机会的。
当然,如果在开庭前,一个电话通知你到法院,然后将取保候审变更为拘留,送看守所羁押了,那缓刑基本上就是无望了。但是,这种情况,非常罕见,通常是在一些涉黑等特殊的案件中才可能发生。
一般情况下,赔偿和谅解是同步的。如果积极赔偿,但因为对方狮子大开口未能获取谅解,并不影响悔罪的认定。如有需要可私信~
针对题主的问题,通过案例检索进行数据分析,以下检索成果仅供参考:
在某检索网站,
选择「裁判结果」,
输入「故意伤害罪」,
选择刑事案由「故意伤害罪」,
共获得489138篇裁判文书。
在上述489138篇裁判文书中,选择「裁判结果」,输入「缓刑」,共获得271611篇,占比约为55.53%。
在上述489138篇裁判文书中,选择「全部内容」,输入「初犯 轻伤二级 取保候审 积极赔偿」,共获得7170篇。
在上述7170篇裁判文书中,选择「裁判结果」,输入「缓刑」,共获得6161篇,占比约为85.93%。
切换图表,显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