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学在校外租房子,房东把他的所有东西都放在了一个屋子里,然后那间屋子锁上了不让我们进,这是租房子前就商量好的

但是这两个月来,他儿子已经在那间锁上的房间住了两次,第一次事先告诉我们了但第二次没有,我回去吓了一跳,觉得要是有陌生人能随时进我的住处我会很难受,和房东沟通,他并不同意在租期内不再过来

有合同,合同上写了满足我们对房子的使用权,但没提回来住人的事,希望有人能告诉我这种情况我能不能用法律途径解决


废话,那房子租出去就是你们的了,在出租期间,你们有绝对的使用权(原则上);

先协商,和房东说清楚这个问题,一定要说得清清楚楚!

那个锁上的房间他只说明了放东西,事先并没有告诉你们会住人,这已经存在欺诈性了。而且这种事还发生了两次.........WTF?!!

如果你们是女孩子,就更要注意了,钱财之类的损失了还好,人身安全可不能随便开玩笑。

如果是我,在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情,就和房东说让他赶紧滚,不然就报警告他私闯民宅。这房子我都已经已经租下来了,你TM还随便让人进来住???怎么著,当这是酒店啊,艹


如果你们租赁是整个房屋,那么房东是没有使用权的。可以换锁,如果还有类似情况发生,建议报警处理。


如果是房子已经整租给你,那么房东回来住,你是可以拒绝的。


使用权属于承租人,出租人无权使用的,可以拒绝


当然可以


看你当时签的是哪个合同了,如果是跟房东合租,拿他当然可以。如果是你独立租房,他无权入住,你可以拒绝。除非他毁约,强行收回房子。


要看合同约定的承租权利,"合同上写了满足我们对房子的使用权",这似乎不是完整房屋的全部使用权,问题中的合同信息偏少,直观感觉打官司胜诉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题主现在解决了吗?我也遇到这样的问题。房东说偶尔可能回来用一下,但是现在是天天在里边住,用我的水用我的电,甚至连WiFi都是用我的,真是给我恶心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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