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开超市的,以前卖了一瓶鸡尾酒被告侵权,货是从批发商那里拿的,现在法院传票自己寄过来了,应该怎么处理?


既然传票已经寄过来,那就应诉,主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不是明知侵权而销售商品,以及商品的合法取得。

商标侵权主要有十种类型;小超市等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活动中涉嫌侵权主要是符合其中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商标法第七十九条 下列情形属于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的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情形:

(一)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且经查证属实或者供货单位认可的;(二)有供销双方签订的进货合同且经查证已真实履行的;(三)有合法进货发票且发票记载事项与涉案商品对应的;

(四)其他能够证明合法取得涉案商品的情形。

这种情况建议还是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
拉上批发商作为共同被告啊!然后应诉证明自己不知情侵权。批发商不知道侵权的话,再把生产商拉上做共同被告。判下来,你作为不知情的一方,基本不用承担什么赔偿责任了。
建议将起诉状、原告提交的证据清单等拍照看下,
但是他有超市的小票,和超市具体位置这些做为证据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