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题详述

似乎按照还原论物理主义讲,我的「主观体验」是由我这个人的物理系统「产生」的。我们一般认为,物理系统产生了「一个」主观体验。但是不可以设想前者实际上产生了「两个」、「三个」或任意多个主观体验吗?每一个这些主观体验各自独立存在。但是它们完全相同。

这就好像,「我」这个身躯之「内」,可以设想另外有一个「我」,它和「我」各自独立存在。「我们」具有完全一致的感受。

举「两个」为例。或者这样设想:我之物理系统产生的此时此刻的「我」之主观体验,实际上这个「我」仅仅是一个「偏我」,另外还有一个本体上有所区别的「偏我」。

这里,物理系统和它对应的两个主观体验,就好比水分子的空间结构,一个氧原子上面附著了两个氢原子。是对称的。

举「三个」而言,「我」实际上只是三个「偏我」的其中一个。这里,物理系统和三个「偏我」的结构,就好比氨气分子(NH3)的空间结构。

我们一般认为,「我」这个具身的主观体验就是整个的、全的。我这里的设想不是说它不完整。而是认为,为什么不设想「我」只是诸多「偏我」之一个呢?

是否可以这样设想?如果可以这样设想,能够意味什么?

(2)补充

这个设想说是「哲学僵尸的逆向」,但它似乎不仅仅是。我只是这样挂了个名号。它和「哲学僵尸」的问题应该是不一样的。

也不是问一个身体、大脑「能够」产生几个各自独立的「我」。而是设想,一个身体、大脑产生多个「偏我」,如果是这样,那么物理的本质即是如此。所以,这里相当于是问,物理的本质的可能性。

提问的意图是,如果上述意义的「偏我」是能够设想的,那么「偏我」有多少个,同样均可以设想。但是这些设想之间自然是相互排斥的。事实上有两个「偏我」,就不可能事实上有三个「偏我」。因而,如果每个情况都可以设想,那么每个情况都不可设想,因为它们相斥。于是矛盾(如果的确每个情况都可以设想),即,物理的本质是自相矛盾的。而这个矛盾即基于还原论物理主义。这即是此提问的意图:反物理主义。


谢邀。

这个回答大概可视作我之前关于CA的那个回答(什么是「哲学僵尸」? - 知乎 (zhihu.com))的一些补充,我们将更多集中在 CA 而非僵尸 (zombie) 上。

一些小细节:

  1. 我在之前那个回答里说的不很严谨,在这篇文章(随笔 - 知乎 (zhihu.com))说过,物理主义这个概念并没有把心灵限制在某个大脑或身体中,物理主义允许环境参与心灵的构成,因此在逻辑上物理主义允许无身体的心灵。因此我们始终应该设想一整个世界而非个体。
  2. 意识,或者就这里所关心的现象意识 (phenomenal consciousness) 和题目中说的那些「自我意识」是两回事。同样的,现象意识这个概念允许没有题主设想的那个「我」,承认现象意识存在而否认自我意识存在是很常见的选项。(话说你可以设想比如1.5个偏我吗?Dennett 认为这不只是可设想的,甚至是现实的)
  3. 物理主义不是一个具体的理论,而是一个很多不同心身问题理论共同的承诺,物理主义也许允许有「两个或三个或更多偏我」。也许我们应该限定到某一确定时刻的某一确定个体。

接下来我们来讲 CA。首先这样构造 CA:

P1 a scenario S* is conceivable

P2 For any scenario S, S is conceivable entails that S is metaphysical possibleC1 S* is metaphysical possibleP3 Physicalism entails that S* is metaphysical impossibleC2 Physicalism is false

这个论证很清晰,应该没什么疑惑 (尽管它的诸前提有很多争议)。接下来,我们考虑这样一个 S*:

S* 两个可能世界 W1 和 W2,它们的所有物理属性完全一致,同时某些心灵属性不同。

显然,只要接受以下两个前提,我们就会接受刚才论证的 P3,即物理主义蕴含 S* 是形而上学不可能的:

  1. 标准的随附性定义下的物理主义;
  2. 物理主义对 W1 和 W2 都为真。接受这一点通常意味著,物理主义对所有可能世界为真。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物理主义主张它仅对现实世界有效,那么 CA 是无法攻击它的。

接下来,为了方便,通常我们会让 S* 中的某个可能世界是现实世界。也即,如下之点是可设想的:一个可能世界 W1,它的所有物理属性和现实世界 MW 相同,同时心灵属性和 MW 不同。

通过这样的拆解,如何理解僵尸问题和题主的论证我想应该没有问题了。僵尸问题在于,设想一个可能世界,其中某些或全部心灵属性不在场 (absence),而这些属性对应在现实世界则在场 (presence)。而题主的论证在于设想两个可能世界,物理属性皆相同,其中一个中的某个个体某时刻有比如两个偏我,另一个对应的个体此时刻有三个偏我。因此,这两个论证就其形式上问题不大。

真正的问题在于,题主说的那个东西,根本就不是可设想的。注意,说 S 不是可设想的决然不同于说 S 是不可设想的,尤其是,我们讨论的是作为形而上学可能性向导 (guide) 的可设想性。事实上,Chalmers 本人 (Does Conceivability Entail Possibility 2002) 区分了以下几种可设想性概念:

  1. finding oneself prima facie able to conceive of P and being able to conceive of P on ideal rational reflection
  2. being unable to rule out P and being able to form a detailed positive conception of a situation in which P
  3. its being conceivable that P is actually the case and its being conceivable that P might have been the case

Chalmers 论证道,作为形而上学可能性向导的可设想性,必须在 1 中选择后者,3 中选择前者,2 则都可以。到这里我想,说题主那个例子不是可设想的应该没什么疑问 (因此没法用 CA 推出它是形而上学可能的,并因此物理主义是错的),不过当然这里说僵尸是可设想的则存在争议,这本来就是学术界在争的。举一个例子,来看一个比题主所说好设想的多的例子,即颠倒色谱 (inverted spectrum):

S* 这样一个可能世界,其中诸物理属性与现实世界相同,同时某个或全部个体和 MW 中的个体拥有的色谱为颠倒的

基于这样一个 scenario,我们也可以构造一个 CA 来反对物理主义,也即 CA 版本的颠倒色谱 (我有不止一次提到,颠倒色谱有很多不同版本,通过不同的论证构造)。事实上,经由一系列精彩的论证 (在 &<The Conscious Mind&> 1996 一书中,以 phenomenal judgments 为桥梁),Chalmers 表明如果认为僵尸是可设想的,那么这种颠倒色谱其实是不可设想的。它可能是 prima facie conceivable,但不是 conceivable on ideal rational reflection,因此它依旧不是我们想要的可设想性 (不过当然到此为止它还不蕴含它是形而上学不可能的)。题主的例子倒是可以避开这个论证,但可以恰当的说,它的可设想性太差了,以至于无论多么宽松的关于可设想性的定义都不可能将其包含进去。

顺带一提一件事,无论是 SEP 还是其他很多东西都会认为 CA 的前提之一是「僵尸是可设想的」,事实上这样构造不够好,我在之前那个回答中提到过,僵尸的定义和比如交互实体二元论是互斥的,因此这个前提应该表述作「如果物理主义是真的,那么僵尸是可设想的」,因此 CA 应该被理解作一个归谬论证,尽管如此这个论证的效力弱了一些,但它的范围和界线也更清晰和确信了一些


物理还原主义的主张比单单的随附性物理主义要强,因此其也承认随附性作为物理主义的基本主张之一,即:

物理主义为真,当且仅当对于可能世界w,任何物理层面上与w相同的可能世界w*,w*与w在一切层面上都相同。

先不论「偏我」的存在是否是可设想的,假定确实有一个可能世界,其中有一具肉体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主观体验。不妨将其称之为w(2)

同样的,假定在另一个可能世界中,一具肉体有x个相同的主观体验,我们将此世界称之为w(x)

w(2)与w(3)在物理层面上完全相同,却有不同的心灵性质,与随附性的概念相悖,考虑到物理主义不是必然的,不能直接拒斥这种可能性,可知物理主义在现实世界为假。(以此类推还可以有w(4)、w(5)等等)

可见,以上论证完全有效,只要建立在可设想的就是可能的基础上。

如果不从可设想性的角度入手反驳,仅从物理主义本身的概念入手也是可以的。

事实上,所谓哲学僵尸和「逆向哲学僵尸」问题个人认为本质上都是副现象灵质问题(The epiphenomenal ectoplasm problem)的一个推广,即以下情况是可设想的,也是与物理主义相悖的:

对于可能世界w,w在物理层面上与现实世界完全相同,但其在心灵性质上与现实世界有微小的不同,且其不会与物理层面有任何因果联系。

「偏我」就可以说是一种副现象灵质,而强化物理主义的概念可以解决这一反驳。

我们可以参考杰克逊的观点(cf. Jackson 1993),即最小限度物理主义(minimal physicalism):每个物理性质都会单独地必然化某一心灵性质。

也就是说,任何心灵性质m得到例示时,只会有某个物理性质x得到例示。而x得到例示时只会引起特定的心灵性质m。把所有心灵性质看作一个集合,该集合内每个元素都会被一个物理性质所对应。没有任何心灵性质是不会被物理性质所必然化的。

换句话说,这缩小了物理主义所适用的可能世界的范围。排除了那些先前讨论的可能世界的存在。即,物理层面上相同的世界,每个单独的心灵性质也都是相同的。对于那些有不同心灵性质的世界(比如w1,w2,w3等等),根本都不是物理主义所探讨的那些可能世界。物理主义为真的世界(包括物理主义者眼中的现实世界)仅限于w(a),a为确定的正整数。

而对于为什么a不是1,似乎不违背物理主义(但挺违背直觉的)。如果两个「偏我」之间对身体的因果效力不同,那就有过充分的问题了。如果相同,那似乎太过怀疑论了。

拙见,望有大佬批判


打个广告,这是我自己翻译的部分sep物理主义的词条

https://zhuanlan.zhihu.com/p/30414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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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完全可以,并且你什么感觉都没有,只要在人生的某一刻走进一台复制机器或融合机器就可以了。

部分哲学家接受这种overpopulation是完全不存在任何压力的,且这个思路还在以前被David Lewis用来解决personal identity中的分裂/融合问题(the problem of fission/fushion)

首先,根据Lewis,P作为一个人,他面临一个地震,他想知道他在地震之后是否还活著,那么他实际上就在问他在地震之后是否还有一个生存状态I(T)。通常我们会把人定义为在不同时间下所有的I(T)全集。不同I(T)之间的关系我们叫做I-relation。注意I-relation不是personal identity,因为personal identity是one-to-one的(P就是P),但是I-relation是one-to-many的,I(1)可以和I(2), I(3)等都有I-relation。

同时,P在不同的时间是有著不同的心灵状态S(T)的。Lewis对P的定义就是所有的连续(continuous)且因果相关(causally related)的S的全集。

这种S(T)之间连续且因果相关的关系,Lewis定义为R-relation。R-relation是reflexive, symmetric, 且intransitive的,所以R-relation并不是一种equivalence relation。

Lewis认为R-relation就是I-relation,也就是说绕了一圈回来还是老一套的「我是一系列R-related的S(T)的全集。」

但是下面才是重点。

The problem of fission和the problem of fusion其实很简单,就是说有这么一个复制机器,一个人进去俩人出来;或者说有个融合机器,两个人进去一个人出来,这样会导致上述的R-relation出现问题。

用fission的复制机器来举例。假设P在进入复制机器之前的某一时间T0有一个心灵状态叫做S(0)。从复制机器出来之后某一时间T1时,P变成了两个人,分别是L和R。那么此时,L有著自己独特的心灵状态S(1),R有著他的独特心灵状态S(2)。(命名不是很严谨,T本来想指代时间,应该写成LS(1)和RS(1),但是懒得改图了,凑合看吧)

如下图所示:

那么现在:

  1. L是P,因为S(0)和S(1)之间存在R-relation
  2. R是P,因为S(0)和S(2)之间存在R-relation
  3. Personal Identity是1-1的,所以L就是R
  4. L不是R,因为S(1)和S(2)之间不存在R-relation

结果就是3,4两条冲突,所以R-relation不是I-relation

简单的说,若R-relation要等同于I-relation,那么必须保证每一个时间点都只能有一个属于P的S(T)。若超过一个,且二者之间不存在R-relation(也不可能存在,因为同一时间的状态不符合continuous这个条件),那么就会面临上述的矛盾。

下面是解:

Lewis对这个问题的解法其实就是题主的思路:从来就不存在什么P,所谓的P的身体其实一直就有两个主人L和R。两个人在T0时,或者说在进入复制机器之前任何一个时刻,都共享同样的S(T),但是进入复制机器意味著他们不会再共享S(T),会发展出不同的心灵状态。

那么,之前的矛盾就解决了,因为:

  1. S(1)和S(0)存在R-relation,所以L是L
  2. S(2)和S(0)存在R-relation,所以R是R
  3. 从来就不存在P,所谓的P的身体在T0之前住著两个人

当然了,如果之后的某一天L又再次被复制了,那么自打一开始就有三个人了,甚至四个,五个,几万个。

这个解法被Parfait否决过,因为Parfait看来Lewis的R-relation的对称性(不知道为啥Lewis把Rrelation定义成了从前向后的r-relation和从后向前的r-relation的叠加)会导致一直都只有L一个人或R一个人,而不是两个人,于是会再次出现之前的问题。不过和本题无关,和intransitivity也有关,就不细说了。

总而言之,cohabitation或者说overpopulation的问题在Lewis看来根本不是事,既然能解决问题,那就可以牺牲直觉。L和R的妈妈从不会认为自己生了双胞胎,但是为了哲学就先牺牲一下吧。


对意识问题挺感兴趣的,本来想等其它回答,因为不确定理解得到不到位,但是看到题主邀请我了,就简单梳理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你能够设想多个互相排斥的情况,并不意味著你能指出关于这些情况的某个观点是矛盾的。

举个例子,你能够设想一个质子由3个夸克构成,也能够设想另一种情况,比如由4个夸克构成,但这两个设想之间的相斥,并不能说明「质子是由夸克构成的」这个观点是矛盾的。同样,物理主义不关心有多少个「偏我」(借用题主的命名)是随附于身体,所以你能够设想2个「偏我」或3个「偏我」,并不会对物理主义构成威胁。

其次,跟上述不同,为什么「僵尸论证」就能攻击物理主义呢?

原因很简单,「哲学僵尸」的可设想性切实地影响了物理主义推出自我意识的必然性,也就是说,「哲学僵尸」在逻辑上是可能的,因此完全相同的物理基础并不必然产生自我意识,这就有效反驳了物理主义的有效性。

第三,我认为题主的论证跟「僵尸论证」不同之处,在于「偏我」是不可设想的,因此题主的提问完全无法讨论。

Chalmers曾区分过意识研究领域的「简单问题」和「困难问题」,前者是关于意识的具体科学问题,比如神经科学问题、认知科学问题等等,后者则是关于主观体验本身的问题,比如对「感受质」(qualia)这个概念的讨论。如果提问是一个「简单问题」,那么「偏我」这个东西还可以进一步讨论,但题主讨论的是形而上的「偏我」啊!!这显然是一个「困难问题」,所以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在论证过程中设想出「偏我」的?(震惊脸)

实际上,除了我自己的主观体验,我根本不可能想像另一个主观体验,不管是别人的,还是随附于我的身体的。在「僵尸论证」中,我不需要考虑另一个主观体验,这恰恰是我能够设想「哲学僵尸」的必要条件之一。相反,题主的论证则要考虑另一个主观体验,甚至还要考虑多个,而题主以「我」这个唯一的视角,去设想多个叫做「偏我」的对象,却误以为形而上的「偏我」是能够设想,这里显然有很大的问题。

最后,我认为不论从哪个角度考虑,主观体验都是统一的。

如果没有统一性,就不可能出现「我」这样的概念,即使真的有一个「多重主观体验者」,他(他们)也不能在严格意义上说「我有多个自我」这句话。关于自我意识的统一性,哲学史上有很多讨论,最典型的是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里的先验演绎,还有费希特的「绝对自我」等等。


好问题。

在personal identity的哲学问题中,有一个叫fission的问题,大概意思就是,把我的脑袋分成两边,即A和B(A、B半脑的功能和整个大脑的功能一模一样)。现在,将A、B半脑分别移植到甲和乙(没有大脑)的两具躯体上,那么问题是,甲和乙哪个才是我?

有些哲学家在处理fission问题时提出:在移植之前,实际上存在著「两个人格占据一个大脑」的情况。但这种观点引用了到四维空间理论,直接颠覆了「两个不同的实体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占据同一空间」的观点。

反对这种观点的人提出:(1)这真的很违反直觉;(2)引入了本来就很难解释的四维空间;(3)题主也说了,能有2个,为啥不能有无数个人格占据同个躯体,那么我们又是如何在无数个人格中保持如此高度一致;(4)这个观点就是为了应对fission问题而特制的等等反对观点。

回到题目中,题主你这样设想是完全没问题的,存在你说的可能性。问题是这种观点相对于其他alternative来说真的很站不住脚,以至于你后面提出反XX主义的意图也是难以获得支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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