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題詳述

似乎按照還原論物理主義講,我的「主觀體驗」是由我這個人的物理系統「產生」的。我們一般認為,物理系統產生了「一個」主觀體驗。但是不可以設想前者實際上產生了「兩個」、「三個」或任意多個主觀體驗嗎?每一個這些主觀體驗各自獨立存在。但是它們完全相同。

這就好像,「我」這個身軀之「內」,可以設想另外有一個「我」,它和「我」各自獨立存在。「我們」具有完全一致的感受。

舉「兩個」為例。或者這樣設想:我之物理系統產生的此時此刻的「我」之主觀體驗,實際上這個「我」僅僅是一個「偏我」,另外還有一個本體上有所區別的「偏我」。

這裡,物理系統和它對應的兩個主觀體驗,就好比水分子的空間結構,一個氧原子上面附著了兩個氫原子。是對稱的。

舉「三個」而言,「我」實際上只是三個「偏我」的其中一個。這裡,物理系統和三個「偏我」的結構,就好比氨氣分子(NH3)的空間結構。

我們一般認為,「我」這個具身的主觀體驗就是整個的、全的。我這裡的設想不是說它不完整。而是認為,為什麼不設想「我」只是諸多「偏我」之一個呢?

是否可以這樣設想?如果可以這樣設想,能夠意味什麼?

(2)補充

這個設想說是「哲學殭屍的逆向」,但它似乎不僅僅是。我只是這樣掛了個名號。它和「哲學殭屍」的問題應該是不一樣的。

也不是問一個身體、大腦「能夠」產生幾個各自獨立的「我」。而是設想,一個身體、大腦產生多個「偏我」,如果是這樣,那麼物理的本質即是如此。所以,這裡相當於是問,物理的本質的可能性。

提問的意圖是,如果上述意義的「偏我」是能夠設想的,那麼「偏我」有多少個,同樣均可以設想。但是這些設想之間自然是相互排斥的。事實上有兩個「偏我」,就不可能事實上有三個「偏我」。因而,如果每個情況都可以設想,那麼每個情況都不可設想,因為它們相斥。於是矛盾(如果的確每個情況都可以設想),即,物理的本質是自相矛盾的。而這個矛盾即基於還原論物理主義。這即是此提問的意圖:反物理主義。


謝邀。

這個回答大概可視作我之前關於CA的那個回答(什麼是「哲學殭屍」? - 知乎 (zhihu.com))的一些補充,我們將更多集中在 CA 而非殭屍 (zombie) 上。

一些小細節:

  1. 我在之前那個回答裏說的不很嚴謹,在這篇文章(隨筆 - 知乎 (zhihu.com))說過,物理主義這個概念並沒有把心靈限制在某個大腦或身體中,物理主義允許環境參與心靈的構成,因此在邏輯上物理主義允許無身體的心靈。因此我們始終應該設想一整個世界而非個體。
  2. 意識,或者就這裡所關心的現象意識 (phenomenal consciousness) 和題目中說的那些「自我意識」是兩回事。同樣的,現象意識這個概念允許沒有題主設想的那個「我」,承認現象意識存在而否認自我意識存在是很常見的選項。(話說你可以設想比如1.5個偏我嗎?Dennett 認為這不只是可設想的,甚至是現實的)
  3. 物理主義不是一個具體的理論,而是一個很多不同心身問題理論共同的承諾,物理主義也許允許有「兩個或三個或更多偏我」。也許我們應該限定到某一確定時刻的某一確定個體。

接下來我們來講 CA。首先這樣構造 CA:

P1 a scenario S* is conceivable

P2 For any scenario S, S is conceivable entails that S is metaphysical possibleC1 S* is metaphysical possibleP3 Physicalism entails that S* is metaphysical impossibleC2 Physicalism is false

這個論證很清晰,應該沒什麼疑惑 (儘管它的諸前提有很多爭議)。接下來,我們考慮這樣一個 S*:

S* 兩個可能世界 W1 和 W2,它們的所有物理屬性完全一致,同時某些心靈屬性不同。

顯然,只要接受以下兩個前提,我們就會接受剛才論證的 P3,即物理主義蘊含 S* 是形而上學不可能的:

  1. 標準的隨附性定義下的物理主義;
  2. 物理主義對 W1 和 W2 都為真。接受這一點通常意味著,物理主義對所有可能世界為真。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的物理主義主張它僅對現實世界有效,那麼 CA 是無法攻擊它的。

接下來,為了方便,通常我們會讓 S* 中的某個可能世界是現實世界。也即,如下之點是可設想的:一個可能世界 W1,它的所有物理屬性和現實世界 MW 相同,同時心靈屬性和 MW 不同。

通過這樣的拆解,如何理解殭屍問題和題主的論證我想應該沒有問題了。殭屍問題在於,設想一個可能世界,其中某些或全部心靈屬性不在場 (absence),而這些屬性對應在現實世界則在場 (presence)。而題主的論證在於設想兩個可能世界,物理屬性皆相同,其中一個中的某個個體某時刻有比如兩個偏我,另一個對應的個體此時刻有三個偏我。因此,這兩個論證就其形式上問題不大。

真正的問題在於,題主說的那個東西,根本就不是可設想的。注意,說 S 不是可設想的決然不同於說 S 是不可設想的,尤其是,我們討論的是作為形而上學可能性嚮導 (guide) 的可設想性。事實上,Chalmers 本人 (Does Conceivability Entail Possibility 2002) 區分了以下幾種可設想性概念:

  1. finding oneself prima facie able to conceive of P and being able to conceive of P on ideal rational reflection
  2. being unable to rule out P and being able to form a detailed positive conception of a situation in which P
  3. its being conceivable that P is actually the case and its being conceivable that P might have been the case

Chalmers 論證道,作為形而上學可能性嚮導的可設想性,必須在 1 中選擇後者,3 中選擇前者,2 則都可以。到這裡我想,說題主那個例子不是可設想的應該沒什麼疑問 (因此沒法用 CA 推出它是形而上學可能的,並因此物理主義是錯的),不過當然這裡說殭屍是可設想的則存在爭議,這本來就是學術界在爭的。舉一個例子,來看一個比題主所說好設想的多的例子,即顛倒色譜 (inverted spectrum):

S* 這樣一個可能世界,其中諸物理屬性與現實世界相同,同時某個或全部個體和 MW 中的個體擁有的色譜為顛倒的

基於這樣一個 scenario,我們也可以構造一個 CA 來反對物理主義,也即 CA 版本的顛倒色譜 (我有不止一次提到,顛倒色譜有很多不同版本,通過不同的論證構造)。事實上,經由一系列精彩的論證 (在 &<The Conscious Mind&> 1996 一書中,以 phenomenal judgments 為橋樑),Chalmers 表明如果認為殭屍是可設想的,那麼這種顛倒色譜其實是不可設想的。它可能是 prima facie conceivable,但不是 conceivable on ideal rational reflection,因此它依舊不是我們想要的可設想性 (不過當然到此為止它還不蘊含它是形而上學不可能的)。題主的例子倒是可以避開這個論證,但可以恰當的說,它的可設想性太差了,以至於無論多麼寬鬆的關於可設想性的定義都不可能將其包含進去。

順帶一提一件事,無論是 SEP 還是其他很多東西都會認為 CA 的前提之一是「殭屍是可設想的」,事實上這樣構造不夠好,我在之前那個回答中提到過,殭屍的定義和比如交互實體二元論是互斥的,因此這個前提應該表述作「如果物理主義是真的,那麼殭屍是可設想的」,因此 CA 應該被理解作一個歸謬論證,儘管如此這個論證的效力弱了一些,但它的範圍和界線也更清晰和確信了一些


物理還原主義的主張比單單的隨附性物理主義要強,因此其也承認隨附性作為物理主義的基本主張之一,即:

物理主義為真,當且僅當對於可能世界w,任何物理層面上與w相同的可能世界w*,w*與w在一切層面上都相同。

先不論「偏我」的存在是否是可設想的,假定確實有一個可能世界,其中有一具肉體有兩個完全相同的主觀體驗。不妨將其稱之為w(2)

同樣的,假定在另一個可能世界中,一具肉體有x個相同的主觀體驗,我們將此世界稱之為w(x)

w(2)與w(3)在物理層面上完全相同,卻有不同的心靈性質,與隨附性的概念相悖,考慮到物理主義不是必然的,不能直接拒斥這種可能性,可知物理主義在現實世界為假。(以此類推還可以有w(4)、w(5)等等)

可見,以上論證完全有效,只要建立在可設想的就是可能的基礎上。

如果不從可設想性的角度入手反駁,僅從物理主義本身的概念入手也是可以的。

事實上,所謂哲學殭屍和「逆向哲學殭屍」問題個人認為本質上都是副現象靈質問題(The epiphenomenal ectoplasm problem)的一個推廣,即以下情況是可設想的,也是與物理主義相悖的:

對於可能世界w,w在物理層面上與現實世界完全相同,但其在心靈性質上與現實世界有微小的不同,且其不會與物理層面有任何因果聯繫。

「偏我」就可以說是一種副現象靈質,而強化物理主義的概念可以解決這一反駁。

我們可以參考傑克遜的觀點(cf. Jackson 1993),即最小限度物理主義(minimal physicalism):每個物理性質都會單獨地必然化某一心靈性質。

也就是說,任何心靈性質m得到例示時,只會有某個物理性質x得到例示。而x得到例示時只會引起特定的心靈性質m。把所有心靈性質看作一個集合,該集合內每個元素都會被一個物理性質所對應。沒有任何心靈性質是不會被物理性質所必然化的。

換句話說,這縮小了物理主義所適用的可能世界的範圍。排除了那些先前討論的可能世界的存在。即,物理層面上相同的世界,每個單獨的心靈性質也都是相同的。對於那些有不同心靈性質的世界(比如w1,w2,w3等等),根本都不是物理主義所探討的那些可能世界。物理主義為真的世界(包括物理主義者眼中的現實世界)僅限於w(a),a為確定的正整數。

而對於為什麼a不是1,似乎不違揹物理主義(但挺違背直覺的)。如果兩個「偏我」之間對身體的因果效力不同,那就有過充分的問題了。如果相同,那似乎太過懷疑論了。

拙見,望有大佬批判


打個廣告,這是我自己翻譯的部分sep物理主義的詞條

https://zhuanlan.zhihu.com/p/304147713?

zhuanlan.zhihu.com圖標


事實上完全可以,並且你什麼感覺都沒有,只要在人生的某一刻走進一臺複製機器或融合機器就可以了。

部分哲學家接受這種overpopulation是完全不存在任何壓力的,且這個思路還在以前被David Lewis用來解決personal identity中的分裂/融合問題(the problem of fission/fushion)

首先,根據Lewis,P作為一個人,他面臨一個地震,他想知道他在地震之後是否還活著,那麼他實際上就在問他在地震之後是否還有一個生存狀態I(T)。通常我們會把人定義為在不同時間下所有的I(T)全集。不同I(T)之間的關係我們叫做I-relation。注意I-relation不是personal identity,因為personal identity是one-to-one的(P就是P),但是I-relation是one-to-many的,I(1)可以和I(2), I(3)等都有I-relation。

同時,P在不同的時間是有著不同的心靈狀態S(T)的。Lewis對P的定義就是所有的連續(continuous)且因果相關(causally related)的S的全集。

這種S(T)之間連續且因果相關的關係,Lewis定義為R-relation。R-relation是reflexive, symmetric, 且intransitive的,所以R-relation並不是一種equivalence relation。

Lewis認為R-relation就是I-relation,也就是說繞了一圈回來還是老一套的「我是一系列R-related的S(T)的全集。」

但是下面纔是重點。

The problem of fission和the problem of fusion其實很簡單,就是說有這麼一個複製機器,一個人進去倆人出來;或者說有個融合機器,兩個人進去一個人出來,這樣會導致上述的R-relation出現問題。

用fission的複製機器來舉例。假設P在進入複製機器之前的某一時間T0有一個心靈狀態叫做S(0)。從複製機器出來之後某一時間T1時,P變成了兩個人,分別是L和R。那麼此時,L有著自己獨特的心靈狀態S(1),R有著他的獨特心靈狀態S(2)。(命名不是很嚴謹,T本來想指代時間,應該寫成LS(1)和RS(1),但是懶得改圖了,湊合看吧)

如下圖所示:

那麼現在:

  1. L是P,因為S(0)和S(1)之間存在R-relation
  2. R是P,因為S(0)和S(2)之間存在R-relation
  3. Personal Identity是1-1的,所以L就是R
  4. L不是R,因為S(1)和S(2)之間不存在R-relation

結果就是3,4兩條衝突,所以R-relation不是I-relation

簡單的說,若R-relation要等同於I-relation,那麼必須保證每一個時間點都只能有一個屬於P的S(T)。若超過一個,且二者之間不存在R-relation(也不可能存在,因為同一時間的狀態不符合continuous這個條件),那麼就會面臨上述的矛盾。

下面是解:

Lewis對這個問題的解法其實就是題主的思路:從來就不存在什麼P,所謂的P的身體其實一直就有兩個主人L和R。兩個人在T0時,或者說在進入複製機器之前任何一個時刻,都共享同樣的S(T),但是進入複製機器意味著他們不會再共享S(T),會發展出不同的心靈狀態。

那麼,之前的矛盾就解決了,因為:

  1. S(1)和S(0)存在R-relation,所以L是L
  2. S(2)和S(0)存在R-relation,所以R是R
  3. 從來就不存在P,所謂的P的身體在T0之前住著兩個人

當然了,如果之後的某一天L又再次被複制了,那麼自打一開始就有三個人了,甚至四個,五個,幾萬個。

這個解法被Parfait否決過,因為Parfait看來Lewis的R-relation的對稱性(不知道為啥Lewis把Rrelation定義成了從前向後的r-relation和從後向前的r-relation的疊加)會導致一直都只有L一個人或R一個人,而不是兩個人,於是會再次出現之前的問題。不過和本題無關,和intransitivity也有關,就不細說了。

總而言之,cohabitation或者說overpopulation的問題在Lewis看來根本不是事,既然能解決問題,那就可以犧牲直覺。L和R的媽媽從不會認為自己生了雙胞胎,但是為了哲學就先犧牲一下吧。


對意識問題挺感興趣的,本來想等其它回答,因為不確定理解得到不到位,但是看到題主邀請我了,就簡單梳理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你能夠設想多個互相排斥的情況,並不意味著你能指出關於這些情況的某個觀點是矛盾的。

舉個例子,你能夠設想一個質子由3個夸克構成,也能夠設想另一種情況,比如由4個夸克構成,但這兩個設想之間的相斥,並不能說明「質子是由夸克構成的」這個觀點是矛盾的。同樣,物理主義不關心有多少個「偏我」(借用題主的命名)是隨附於身體,所以你能夠設想2個「偏我」或3個「偏我」,並不會對物理主義構成威脅。

其次,跟上述不同,為什麼「殭屍論證」就能攻擊物理主義呢?

原因很簡單,「哲學殭屍」的可設想性切實地影響了物理主義推出自我意識的必然性,也就是說,「哲學殭屍」在邏輯上是可能的,因此完全相同的物理基礎並不必然產生自我意識,這就有效反駁了物理主義的有效性。

第三,我認為題主的論證跟「殭屍論證」不同之處,在於「偏我」是不可設想的,因此題主的提問完全無法討論。

Chalmers曾區分過意識研究領域的「簡單問題」和「困難問題」,前者是關於意識的具體科學問題,比如神經科學問題、認知科學問題等等,後者則是關於主觀體驗本身的問題,比如對「感受質」(qualia)這個概念的討論。如果提問是一個「簡單問題」,那麼「偏我」這個東西還可以進一步討論,但題主討論的是形而上的「偏我」啊!!這顯然是一個「困難問題」,所以我不知道你是怎麼在論證過程中設想出「偏我」的?(震驚臉)

實際上,除了我自己的主觀體驗,我根本不可能想像另一個主觀體驗,不管是別人的,還是隨附於我的身體的。在「殭屍論證」中,我不需要考慮另一個主觀體驗,這恰恰是我能夠設想「哲學殭屍」的必要條件之一。相反,題主的論證則要考慮另一個主觀體驗,甚至還要考慮多個,而題主以「我」這個唯一的視角,去設想多個叫做「偏我」的對象,卻誤以為形而上的「偏我」是能夠設想,這裡顯然有很大的問題。

最後,我認為不論從哪個角度考慮,主觀體驗都是統一的。

如果沒有統一性,就不可能出現「我」這樣的概念,即使真的有一個「多重主觀體驗者」,他(他們)也不能在嚴格意義上說「我有多個自我」這句話。關於自我意識的統一性,哲學史上有很多討論,最典型的是康德《純粹理性批判》裏的先驗演繹,還有費希特的「絕對自我」等等。


好問題。

在personal identity的哲學問題中,有一個叫fission的問題,大概意思就是,把我的腦袋分成兩邊,即A和B(A、B半腦的功能和整個大腦的功能一模一樣)。現在,將A、B半腦分別移植到甲和乙(沒有大腦)的兩具軀體上,那麼問題是,甲和乙哪個纔是我?

有些哲學家在處理fission問題時提出:在移植之前,實際上存在著「兩個人格佔據一個大腦」的情況。但這種觀點引用了到四維空間理論,直接顛覆了「兩個不同的實體不可能在同一時間佔據同一空間」的觀點。

反對這種觀點的人提出:(1)這真的很違反直覺;(2)引入了本來就很難解釋的四維空間;(3)題主也說了,能有2個,為啥不能有無數個人格佔據同個軀體,那麼我們又是如何在無數個人格中保持如此高度一致;(4)這個觀點就是為了應對fission問題而特製的等等反對觀點。

回到題目中,題主你這樣設想是完全沒問題的,存在你說的可能性。問題是這種觀點相對於其他alternative來說真的很站不住腳,以至於你後面提出反XX主義的意圖也是難以獲得支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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