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和吵架很像的,就是「法庭辩论」了。

三天两头在法院开庭的律师,长而以往,面对辩论,身上就会有两个至关重要的东西:基本功和策略。

1.基本功主要包括对证据(事实)的使用、对法律的掌握和理解,

2.策略主要是代理/辩护的技巧。

和「吵架」相匹配,最形象的体现在律师身上无非是法庭辩论这个环节。

律师在开庭前为了能在辩论环节表现得得心应手主要做二个方面的准备。

  • 其一,自己的观点;
  • 其二,反驳对方可能提出的观点。

很多人没经历过法庭庭审,所以都以为律师在法庭辩论上一来一回,非常激烈,吵得不可开交,这也是我周围朋友每次好奇的时候经常产生的误解,其实全然不是这样。

这里我先插一个哲学概念「证伪主义」

证伪主义是英国哲学家波谱关于科学方法、科学分解标准和科学发展模式的学说。很好理解的一个概念,说的是任何科学理论只是暂时是正确的、科学的,因为无法正向证明,但是反过来想,如果找到了相反的实例,那就意味著这个理论是不正确、非科学的。

律师在法庭辩论时就常常用到这个方法,通过「证伪」的方式来推翻对方的观点,让对方的陷入自圆其说、自相矛盾的尴尬境地。这种方法虽然好用,不仅法庭辩论中非常好用,在「吵架」中也很好用,但是,这不是经常开庭的律师必用的策略。

经常开庭的律师必用的策略是:始终围绕自己的观点,按照自己设定好的思路从头至尾表达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证据链予以支撑。绝不为对方某些失误小观点的蝇头小利而迎头赶上,因为追多了就跑到对方的思路上去,法官最后总结的焦点就容易跑到对方所引导的思路上。

大家以为的法庭辩论是这样的,

两名律师在某个线上一来一回,最后终于分歧成两个观点,这条线上包括事实和法律,己方律师认为事实是这样,法律是这样理解,对方律师认为事实是相反的那样,法律是相反的理解,就这样吵的不可开交,有来有回。

实际上是这样的,

两个律师所阐述的事实和法律根本不在一条线上,己方律师极力的把法律事实和所依据的法律往有利于观点1上引导,希望法官认可。对方律师极力地把法律实施和所依据的法律往观点2上引导,以得到法官的认可。

偶尔,己方律师才去对方的律师上踩一脚,用「证伪」的方式告诉法官,对方律师的那条线完全站不住,但是不能踩多了,一旦整个庭审全部在对方那条线上争论,那么就意味著整个庭审都围绕著对方的思路在审理,最终结果也就到离你的观点越来越远,因为你都失去了自己的主线和观点。

所以两个「老司机」律师正常的开庭状态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

而很多律师其实都不会给对方律师「证伪」的机会,即便被证伪,律师也会坚持自己的主线。当然也有的律师找主线就没找对,自然是功力不足。

看到这里,我想很多人其实也就明白了为什么律师正著说有道理,反著说也有道理了,因为根本不是一条线的正反面,而是两条线的正面。

所以和懂法律的人吵架,如果你没有足够强的基本功和策略,你容易败在:

  • 自己的线和观点没守住,过多的去对方的线上讨论,从而彻底失败,这就叫被对方牵著鼻子走,
  • 自己在表达主线和观点的时候,很容易被对方抓住自相矛盾的地方,被「证伪」,
  • 基本功自是不用说,如果你对生活常识、知识体系、习惯、人性的理解等等掌握不够全面,失败是输在了起跑线上。

当然了,如果你看明白了,下次吵架的时候,记得坚持自己的主线和观点不动摇。那么,你就会有胜利的机会。


要慎开嘲讽,不然容易被人白白打一顿还没处说理。

在美国刑法中,有一条重要原则:故意挑拨他人攻击自己,则不得使用致死性力量进行防卫。

有一个经典判例, United States v.Peterson, 483 F.2d 1222 (1973),本案被告人与他人争吵,挥舞著手枪大喊「你敢过来?你敢过来我杀了你」,结果对方真的抄起一把扳手迎了上来,被告人开枪将其打死。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的杀人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他故意吸引别人攻击自己的行为,导致自己失去了防卫权利。

我国刑法中有一个类似的概念,叫做「挑拨防卫」。A 看 B 不爽,想揍 B 一顿,但打人犯法,于是想了一个办法,故意和 B 吵架,挑拨 B 来动手打自己,然后伺机反杀。对于这种行为,法律不认为属于正当防卫,依然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这和美国法律中的挑拨他人攻击自己,存在些许不同,我国法律额外强调了挑拨者需事先具有侵害他人的意图。但不论如何,在争吵中放狠话、让别人「有本事朝著来」,都意味著自己可能对随后的反击行为丧失法律保护。(再说了,吵架过程中打了起来,被认定为互殴而非正当防卫的可能性也会变大)。

嘴欠挨打,打了白打,各位吵架前掂量下吧==


你要这么问,那需要的法律知识太多了。首先是民事方面的,主要是人格权和侵权责任法的内容,主要是名誉权、一般人格权的基本知识,再加上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免责事由等。

其次是刑事方面,因为吵架导致猝死的多了去了。所以要了解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等罪名知识,还要了解犯罪构成要件(三阶层还是四要件,简单了解下即可,这里就不要深究了,毕竟是用于吵架,不是用于揍学问)、正当防卫、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等基本知识。

再次是行政法方面,主要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知识,主要是伤害和斗殴的区别以及警方处理治安案件流程。原因是吵架进而动手打架进派出所的太正常了。提前了解下,有备无患。

如果对公安局处理不服,可能还要了解下行政复议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不服,可能要了解下信访相关法律条文。

因为吵架很容易牵涉到诉讼,还要了解诉讼法的相关知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知识还是要翻一翻的。主要是诉讼流程相关知识。

如果跟你吵架的是老外,或者是在外国吵架,建议了解下国际私法相关知识。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问,哪里会教这些知识呢?你还真问对人了,我这里就有一本吵架涉及的法律知识大全。链接如下:

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万国专题讲座·讲义版(共八本)京东¥ 374.40去购买?

最后友情提醒一句,知道的法律知识再多,跟能不能吵赢没有必然联系。正如学会了所有道理,但是仍然过不好一生。


君子动口不动手。

毕竟一不小心,民事和刑事的界限就分不清。


认为有法律加持就能吵赢的,兄弟你还是太嫩。

就算能吵赢,也不会让我更开心,让他赔钱才会,尤其是极少数的几种惩罚性赔偿,或者造出点损失要他赔(真实合法),拿到钱要我捐了都行。

想像了一下吵架的对手上了法庭被法官怼,再故意让他听见我在憋笑,比吵赢不香吗?

和谐社会,打算吵架的请直接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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