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法(不触犯刑法)是不会受罚吗?
举例,未成年人在网路散播他人个人真实信息并人身攻击,身为未成年人会不会受罚?
我知道的一个案例,一个16岁青年嫖娼,失足妇女50岁,20块钱,刚完事就被英明神武的民警抓了现形,好像被行政罚款了。
未成年是危险的,按理说心智不成熟更应该严格管理。就像危化品需要特殊保管,但法律偏偏不这样。
我爱的姑娘有精神分裂症,如果她杀了我不会坐牢,但会住院,看她住院我会心疼她。所以如果她要杀我,我会躲,但不会强烈反击,我躲是怕她被强制住院,但我也不可能为了保护自己杀了她,因为我太爱她。
这个问题已经被无数人问过无数遍了。
我国根据刑法适用人群年龄来分。主要分为三种。
一种是完全刑事年龄。18岁以上。是所有刑事效力的。
一种是14岁到18岁。只需要附一些不完整的刑事效力。这种情况下又分为两种
一种14岁到16岁。
和16岁到18岁。这两种到后面会细分情况。
最后一种呢是14岁是不需要负任何刑事能力的。所以我们先讲这一种。
这里有一个别的知友所没讲到的点。
正在看这篇回答的不满14岁的青少年。不要高兴的太早。以为自己就不会受惩罚了。就可以随意犯罪了。
不是这样的。青少年犯罪的话,会被进行管教。就是口头惩罚,这其实没什么,重要的是后面的管教措施
送到少管所 记录在档案
毫无疑问,两套管教措施下来,你的前途基本上就废了。
所以千万不要信什么青少年犯罪,没有惩罚就可以随意犯罪这种谣言。
第二重要的就是,14岁到16岁,18岁到16岁的区分。
到底有什么区分呢?
14岁到16岁只需要对8项犯罪付出刑事责任。
而18岁到16岁就跟18岁以上没什么区别了,仅仅是在原有的犯罪惩罚基础上减轻一些罢了。
补充一下,那8项犯罪分别是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强奸罪。抢劫罪。纵火罪。投放危险物品罪。爆炸罪。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人不需要负完全刑事责任。
比如精神病人之类的。这里就不详细赘述了。
谢邀。
首先,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违法一般是指违反法律的行为,在这里是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犯罪是指触犯刑法所列罪名,违法不一定犯罪,但犯罪必然违法。
其次,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人,在阻却事由中的年龄划分中又分为「未满14周岁」、「已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以及在量刑上应当考虑的「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对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不承担一切刑事法律责任;对于已满14未满16的未成年人,仅对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即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对于已满16不满18的未成年人,需对自己所犯的一切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会在基准刑上从轻处罚,更不会被判处死刑。
因此,对于所问的「未成年人在网路散播他人个人真实信息并人身攻击,身为未成年人会不会受罚」,首先要明确是否存在违法阻却事由,即行为人(即该未成年人)以周岁计的的真实年龄是几岁,如果已满16周岁,那么可能涉及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和诽谤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如果行为人未满16周岁,以上行为又不被认定为八大罪之一,那么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则需另行讨论;其次还要分析具体行为所导致的损害结果才能做一个最后的裁量。
最后,网路不是非法之地,对于矛盾我们都应当遵纪守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切不可一时冲动。
未成年人的定义是未满十八岁的人。
依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年满十四周岁,就要对放火、故意伤害、杀人、强奸、抢劫、爆炸、投毒的恶性刑事犯罪承担责任。
不过随著目前犯罪低龄化的影响,刑法修正案十一或将下调恶性刑事犯罪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