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背后的价值观是什么?
作者写这本书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我觉得如果非要说,可以从书名《红与黑》去理解,就是对立,代表个人奋斗的红(拿破仑军队的军服颜色),与代表宗教势力黑(教士道袍的颜色),个人与集体的对立,个人对集体的反抗。
不过红与黑是一部信息量很大的小说,详细谈的话,背后有很多对现代读者有启发价值观,贴篇我的文章,谈谈我个人的理解:
如果你看一本书感觉到,「虽然不好看,但信息量真的大,作者太牛了吧。」恐怕不是其他书,就是《红与黑》了。
《红与黑》写作于1830年,司汤达曾说,「我将在1880年为人理解」,「我所看重的仅仅是1900年被重新印刷」。
《红与黑》被后世赞誉开创了"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更开创了欧洲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文学流派之---—批判现实主义的先河。
1
啊,十九世纪真是没治了
这本书又叫「1830年纪事」,也是一本政治小说,如作者所说「政治是挂在文学脖子上的一块石头」,「如果您作品的人物不谈政治,他们就不是1830年的法国人。」
所以,看这本书前,得提前在大脑勾兑点法国历史,不然会很懵逼。1830年前,法国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统治法国几个世纪的波旁王朝随即土崩瓦解;1792-1804年,建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法国相继进入雅各宾派、热月党人、督政府和执政府掌权时期;1804-1814年拿破仑大军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1814-1830年波旁王朝复辟(其间1815年经历了拿破仑帝国复辟的「百日王朝」)。
法国大革命是一次较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不但摧毁了法国的封建制度,更推进了欧洲各国的反封建斗争,在世界历史上有著极其重要的地位。
谈法国大革命,就不得不提启蒙运动。插个题外话,如果你问一个读书人,你受你爸影响大,还是受你妈影响大,他大概会告诉你,都不大,受书本的影响比较大。
思想启蒙嘛,肯定不是靠大喇叭,而是通过书籍著作进行的。18世纪的法国启蒙运动,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基础,当时,伏尔泰、卢梭、孟德斯鸠等启蒙运动家们在17世纪自然科学和哲学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人能够凭理性发现自然、人类和社会的法则,谋取世俗的幸福。他们反对一切禁锢思想和压制自由的教条和制度,对封建专制制度极其精神支柱——天主教会势力,进行了尖刻批判。
故事的主人公于连同学,正是一位爱好读书且受过思想启蒙的知识青年。
《红与黑》是这样写少年于连的:
于连并非生来厌恶和仆人一起吃饭。其实,如果能够发迹,再难受的事,他都愿干。这种厌恶情绪他是从卢梭的《忏悔录》 里读来的。那是帮助他想像这个世界的惟一书籍。这本书和拿破仑大军的战报集,以及《圣赫勒拿岛回忆录》一起构成了他的《古兰经》。为了这三本书,他可以去死。
于连生于拿破仑帝国时期,长于复辟王朝时期,当时,由拿破仑代表的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已经失败,而教会代表的封建专制王朝再度执政。
2
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
哪个又说了,「于连是靠女人上位的小白脸」。真的,都是羡慕嫉妒恨。
其实长得帅是其次,于连真的是货真价实的天才少年。
在老家维里业,作为木匠家里不受待见的小儿子,于连凭卓越不群的天分,受到了修道院院长谢朗神甫(教神学)和老外科医生(教拉丁语)两大知识分子的悉心栽培。
他是老外科医生的心肝宝贝,老外科医生把随身带来的一大批书留给了他。
慈祥的本堂神甫把他作为学习上的神童介绍给大家
可不是于连的父亲知道读书长智慧哦,实际上,「彼为木匠侄子,木匠家境富有,但对彼却分文不予」,他老爹还因为他整天看书差点没杀了他。
受过良好教育的天才少年于连,不到18岁,便熟背圣经,精通拉丁语,这才有获得了去市长家里当家庭教师的机会。
在任职家庭教师期间,于连也因为惊人的记忆力出过风头,是城里有名的天才。
一年多后,家庭教师于连因丑闻避嫌离开德雷纳家,经谢朗神甫推荐,「此子志在神职,博闻强记,聪慧而能思考,将来必成大器」,去了贝藏松神学院。
神学院入学面试时,能写出教会文体杰作的学问家彼拉尔神甫,考于连的神学:
发现他学问渊博,甚是诧异。
神学院时期,于连常考第一,凭著不允许低调的实力又收割了两枚男神,司仪夏斯·贝尔纳神甫和神学院院长彼拉尔神甫。尤其彼拉尔神甫,在他即将离开贝藏松神学院的时候,拉来于连任命其为《新约》和《旧约》的辅导教师,并对于连真情告白
啊!不错,我的孩子,我对你有感情,上天知道我对此无能为力。
因为一起官司,出于保护得意门生于连,彼拉尔神甫将于连介绍给了巴黎贵族德拉莫尔侯爵,于连开始了闯荡巴黎的征程。
在任职德拉莫尔侯爵秘书时期,于连将侯爵的交代的事情都能办得妥妥当当超出期待,不久后,侯爵便放心地:
把除政治以外的事,都交给于连处理。
在这段时间里,于连获得了让人身价百倍的十字勋章,也熟谙了巴黎的生活艺术,并有机会以外交大使的身份出席大使馆晚宴。
于连在伦敦认识的一个朋友,科拉索夫王子:
对于连简直著了迷,他不知道如何向于连表示这种一见如故的友谊,最后竟想把自己一个在莫斯科有大笔遗产继承的表妹嫁给他。
科拉索夫王子听说了于连的爱情之苦,还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泡妞套路传授给于连。
嗯,找这么多证据,我就是想说,于连是个实力派。知识渊博,性格刚强,有人格魅力。
3
爱情,与「道德」无关
如果于连有什么「污点」,恐怕就是那两段「不道德」的爱情了。
司汤达是写爱情的高手,有一部著作叫《论爱情》,专门对爱情进行了科学的研究。他对爱情本质的思考非常深刻,认为爱情是人类特有的精神现象,是文明的奇迹,他把爱情视为一种激发人力量的美好情感,说爱情在伦理学上是一切感情中最强烈的激情。
《红与黑》中有一段话是这样的:
十九世纪婚姻的效果竟如此独特!如果先有爱情然后结婚,那么婚后生活的乏味肯定会把爱情葬送。可是,有一位哲人说过,对富有而不必工作的男女来说,婚姻很快便会使悠闲的享受变得味同嚼蜡,而只有心如死水的女人才不会另生情愫。
可见,200年前,司汤达已经在质疑和挑战婚姻制度了。自诩「自由」的现代人,颤抖吧。
科学家探索世界,文学家研究人性,伟大的、有生命力的文学作品,无一不是在追求「最理想的人性」。
在于连心中,最高尚的道德是:肯定自己的价值,维护自己的尊严。
谈恋爱,是因为感觉到「爱」,与「道德」无关。再说,两段爱情都是对方先爱上于连的,于连不是为了锦绣前程预谋诱惑良家妇女的感情骗子。
4
不要感情冲动
于连有什么杀人动机?谈点细节,书中是这样说的:德雷纳夫人在教会的胁迫下写了一封诽谤于连的信,说
他在一个福贵人家取得成功的手段之一,就是勾引该府上最有声誉女人。
于连看完信很愤怒,当即就动身去维里业,并在维里业的武器店买了两支手枪,
站在德雷纳夫人的凳子后面 ,离他不过几步,看见她似乎在虔诚地祈祷。一看见这个曾经如此热爱自己的女人 ,他胳臂发抖,最初根本没法下手,心想:『我下不了手,我体力不济』。
于连向德雷纳夫人开了两枪。(未枪杀成功,德雷纳夫人只肩部受了伤)
以上就是于连的杀人过程,你简直要说,靠,这就去杀人了,太草率了吧。
就是这样的,外人觉得微不足道的痛苦,对当事人是百分之百的。德雷纳夫人的行为,严重侮辱了于连的「尊严」。又或许是,最爱我的人伤我最伤。
类似的草率在于连,不是第一次了。于连刚到巴黎的时候,因为一个人轻看他,他就要人家跟他决斗(很可能会丧命的)。
这种为了所谓的「尊严」轻贱生命的行为,不是于连一个人。德拉莫尔小姐的最强未婚夫候补员德·克罗兹诺瓦侯爵,因为受到大富翁侮辱,最后商议决斗:
一个最值得爱慕的巴黎青年还不到24岁就此一命呜呼。
决斗在欧洲有很漫长的历史,有人从传统与美学观点出发,缅怀那个「人懂得让人尊重」的黄金时代。
正常的现代人恐怕完全无法理解这种行为了,为了斤斤计较的尊严杀人,可不就是脑子坏了嘛?
这就是十九世纪很容易感情冲动的法国人,于连后来也很后悔了。在伦敦时,科拉索夫亲王对于连的劝告可谓极具先见之明:
您不了解您生活的时代……不要感情冲动,也不要矫揉造作,否则别人就等著您做出感情冲动的事和矫揉造作之态,那您的原则便再也难以实行了。
5
个人与集体对立,注定悲剧收尾
探讨一个问题,第一次审判被定罪后,于连为什么不上诉?
我觉得,不是意气用事。不上诉,是因为他并不觉得有用。他说:
我觉得现在我能从容赴死,不致贻笑于人。
于连一直有很好的判断力,尽管在社会关系上,「巴黎很有势力」的德阿莫尔小姐为她东奔西走疏通。
也尽管在社会舆论上
上天赐予您的姣好容貌,目前尚难以解释的犯罪动机、德·拉摩尔小姐千方百计为您进行了艰苦卓绝的疏通,还有受害人对您所表示的惊人的友谊,这一切使您成了贝藏松年轻女子心目中的英雄,她们为了您忘掉了一切,甚至忘掉了政治……
似乎,一切都很乐观。
但于连看到了这场官司的本质——一个桀骜不驯的下层青年与整个上流社会的对抗,他招惹并攻击了资产阶级贵族的虚荣心。
他知道自己的末日到了!他在审判会上发表的那一番话,与其说是自杀,不如说是他清醒的控诉。
陪审官先生们:
我死到临头,并不怕人看不起,但我仍然要说几句。先生们,我生不逢时,不属于你们那个阶级,在你们眼里,我不过是一个出身卑微而敢于起来抗争的乡下人。 我并不乞求你们的宽恕,——于连语气坚决地继续说——我不抱任何幻想,等待著我的是死亡,这是罪有应得。我竟然谋杀最值得尊敬和景仰的女人。德·雷纳夫人曾经待我如子,我罪恶滔天,而且是蓄意杀人。我罪当死,陪审官先生。但即使我罪不该死,我看到有些人,他们并不认为我还年轻而值得同情,反而想杀一儆百,通过惩罚我来吓唬这样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下层阶级,备受贫穷的煎熬,却又有幸受到良好教育,敢于混迹于有钱人引以为自豪的上流社会。 先生们,这就是我的罪行,因而更应严惩,何况事实上,审判我的并非与我同属一个阶级的人。在陪审官席上,我看不到任何发了迹的乡下人,有的只是清一色心怀愤懑的有产阶级……
有人又说了,「是于连的情敌德·华勒诺使了坏,不然于连可以活的啦。」
当然是这样的,不排除各种可能性能让于连活下来,比如于连不说那番话,比如陪审团没有华勒诺极其党羽,比如越狱,比如于连如果不那么骄傲向权贵们摇尾乞怜,比如上诉……
但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不是作者个人的情感宣泄,而是作者以文学的形式,去描述他所处的时代,描述那个时代里,个人与集体的对立。在虚伪、荒唐的集体里,个人抗争的无力。
有人会因为傍上白富美飞黄腾达致死吗?不会,但它所象征的「挑战了整个社会的阶级利益」,就会。
就像缪塞的《局外人》一样,有人会因为没有在母亲上的葬礼哭泣而致死吗?不会,但它所象征的「挑战了整个社会的伦理习俗」,就会。
「你身上有某种与凡俗格格不入的东西,你将摆脱不掉嫉妒和诽谤。」这句话,于连在维里业亦师亦父的谢朗神甫对他说过,在贝藏松神学院的恩师彼拉尔神甫也对于连说过。
什么是凡俗呢?不就是十九世纪的社会环境。在当时,一个才华横溢的下层青年,一个敢于追求个人价值与尊严的「新人」,是不能为社会所容的。
感觉是一个狂妄的年轻人会被社会捶打。
这是一部很经典的名著,需要用心的咀嚼。作者对于各类人心理的精准把控和描写,几乎已经到了叹为观止的地步。
主人公于连是小地方上木匠的儿子,他成长于残酷父亲的教育之下,心中充满了对拿破仑的崇拜和想要出人头地的豪气。
他俊美,文弱,并且智商超于常人。他早早的看到了当时宗教的力量和教士的富庶,于是决定放下心中的对红色革命的崇拜,而去披上了黑色的教士服。可是他的心里依旧保持著火热与纯洁,但外界的环境却是污浊不堪。这也是本书「红与黑」三个字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