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哪些资质,流程,人员等?


1.条件

第十条 设立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固定的馆址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展室、藏品保管场所;

  (二)相应数量的藏品以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并能够形成陈列展览体系;

  (三)与其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  (五)确保观众人身安全的设施、制度及应急预案。  博物馆馆舍建设应当坚持新建馆舍和改造现有建筑相结合,鼓励利用名人故居、工业遗产等作为博物馆馆舍。新建、改建馆舍应当提高藏品展陈和保管面积占总面积的比重。第十一条 设立博物馆,应当制定章程。博物馆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博物馆名称、馆址;  (二)办馆宗旨及业务范围;  (三)组织管理制度,包括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四)藏品展示、保护、管理、处置的规则;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则;

  (六)章程修改程序;  (七)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八)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第十二条 国有博物馆的设立、变更、终止依照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并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藏品属于古生物化石的博物馆,其设立、变更、终止应当遵守有关古生物化石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 设立藏品不属于古生物化石的非国有博物馆的,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博物馆章程草案;  (二)馆舍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展室和藏品保管场所的环境条件符合藏品展示、保护、管理需要的论证材料;  (三)藏品目录、藏品概述及藏品合法来源说明;

  (四)出资证明或者验资报告;

  (五)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六)陈列展览方案。第十五条 设立藏品不属于古生物化石的非国有博物馆的,应当到有关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  前款规定的非国有博物馆变更、终止的,应当到有关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并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2.程序

首要要到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机构的登记注册,然后按照1的要求去所在地的省文物局办理博物馆的设立备案


在某一领域浸淫十年以上、至少七位数的现金、和政府部门的关系


参照当地的《民办博物馆管理办法》


  1. 首先要有足够的资金
  2. 还要有固定的场所,还是资金
  3. 需要有专业人员维护


正式开博物馆要走手续,回答里也有人说了,官方也不太提倡私人去办太多博物馆,现有大部分博物馆都是官方、社会团体协会、学校、企业这些办的。你如果有特色能和当地文化或者当地发展需求结合起来当然更好,可以去找官方去谈去走手续。

也有很多折中的方式,大部分馆其实也是这么开的,微型收藏馆以个人收藏名义开的基本也没啥人管,大多办的是普通营业执照,展示和卖货结合,兼顾盈利,一些网红馆大部分以吸引流量为主,也有少部分单纯为了展示爱好。这些馆和普通精品店其实区别也不是太大,按商品店办理手续就行了。如果确实要正式挂牌博物馆,搞得比较正式还有一定的规格,参照第一段文字。

如果是小型的话,至少要配备一名安保和两三名馆员,其中一名要负责仓储维护一名负责迎客收银等等,保洁或者安保工作可以安排兼任,人员最少可以缩减到两人,如果是比较微型的也可以只要一个人


一、职业道德

  参考国际博协的《博物馆专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和国家文物局《文物、博物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二、技术能力

  1.讲解技术和礼仪基础,外形、气质、吐字、普通话之类。

  2.对讲解词的掌握:即相声术语中的「死纲死口」,即规范化、程式化到最精细的地步。

  3.心理学和美学基础:在3层次上的升华,包含两种能力:因人施讲和引发讨论。最终实现的效果,是在我提出在观众参观的四个阶段中:建构性参观、解构性参观、重构性参观、验证性参观,都能实现和观众的对话。

  三、支撑能力

  1.博物馆学理论基础:所有博物馆工作人员都应该形成一定层次的对博物馆宏观层次的认知,明白自身在博物馆体系中的作用和定位;

  2.知识积累:基本的之前的几位回答者已经阐述得差不多,这里特别要提出的是在对话中向观众学习的能力。

  3.研究能力:能够撰写讲解词,研究讲解工作范式,承担相关的项目和课题,进行理论升华和创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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